許昌縣人民政府

許昌縣人民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南省許昌縣的一級國家行政機關,是許昌縣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對許昌縣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在許昌縣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許昌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許昌概況

許昌縣地處中原,縣域環抱許昌市區,總面積1002平方千米,總人口80萬,轄16個鄉鎮,457個行政村(含四個移民村)。是全國重要的檔發加工出口基地、汽車傳動軸生產基地、腐竹生產集散地,也是全國糧食生產先進縣、科技進步先進縣和全省首批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先進縣、首批對外開放重點縣、發展外向型經濟先進縣、農業綜合開發重點縣。

2013年,全縣生產總值完成224.5億元,增長10.1%;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99.2億元,增長14.5%;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182.6億元,增長23.8%;公共財政預算收入8.2億元,增長26.2%,其中稅收完成6.8億元,增長26.7%,占公共財政預算收入的比重達到83%,居全省縣級前列。

歷史沿革

唐堯:許昌縣歷史悠久,相傳唐堯時許由牧耕於此,故被稱為“許”。

夏、商:昆吾族居許地,屬豫州域。

西周:武王封太岳後裔姜文叔於許,男爵,稱許國,都邑在今張潘鎮古城村一帶。

許昌 許昌

春秋:許國小,力弱,屢遭大國侵伐,70餘年間五遷其都(公元前576年遷葉,今葉縣南15公里;公元前533年遷夷,今安徽省亳縣東南城父;公元前529年遷葉;公元前524年遷白羽,今西峽縣;公元前506年遷容城,今魯山縣東南);公元前504年為鄭所滅。楚復立許元公,公元前482年許元公卒,許國終。

戰國:原許國地屬韓、魏。

行郡縣制,以故許國地置許縣(縣治在今張潘鎮古城)、潁陰縣(一說西漢初置潁陰縣,治今許昌市)、潁陽縣(故城在今許昌縣西南),均隸潁川郡,郡治陽翟(今禹州)。

西漢初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析許縣為許縣和潁陰縣(治今魏都區),均屬潁川郡。

三國:魏黃初二年(221年),文帝曹丕以“漢亡於許,魏基昌於許”,改許縣為許昌縣,為魏五都(長安、洛陽、譙、鄴、許昌)之一。許昌縣、潁陰縣仍屬潁川郡。

西晉:許昌為中原政治、軍事重鎮,潁川郡治亦自陽翟移此。

東晉:北方十六國混戰,許昌先後為後趙、前秦、前燕所占。

南北朝初,許昌縣、潁陰縣屬南朝宋。北魏太平真君七年(446年)潁陰縣併入臨潁縣。東魏天平初,置潁州,治長社。分潁川郡置許昌郡。北周大定元年(581年)改鄭州為許州,治長社(今魏都區),許昌縣、長社縣並屬之。

隋初:廢郡改縣。開皇三年(583年)改長社縣為潁川縣。

唐初:改郡為道,許昌縣、潁川縣隸於河南道。武德四年(621年)復置許州,潁川縣復稱長社縣,許昌縣、長社縣均屬許州。天寶元年(742年)又改許州為潁川郡。乾元元年(758年)復稱許州。

五代:後唐莊宗諱其祖父李國昌之“昌”字,於同光二年(924年),改許昌縣為許田縣。

北宋:許州屬京西北路。熙寧四年(1071年),許田縣併入長社縣。元豐三年(1080年),升許州為潁昌府。

:改潁昌府為許州,領長社、長葛、襄城、郾城、臨潁五縣。

元:許屬汴梁路,仍為州。

:洪武元年(1368年),裁長社縣,稱許州,隸開封府。

清:雍正二年(1724年),升許州為直隸州。十二年(1734年)昇州為府,增設石樑縣為附郭。乾隆六年(1741年)又改府為直隸州,裁石樑縣。

河南許昌 河南許昌

1913年3月,廢許州,重設許昌縣,縣衙稱縣公署,隸屬河南省開封道(亦稱豫東道)。

1929年廢縣公署,改稱許昌縣政府。

1933年,許昌為河南省第五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駐地。

1947年12月15日,許昌解放,原許昌縣劃為許昌縣、市兩部分,市轄城關,縣轄農村。

1949年2月,成立許昌專區,許昌縣屬之。同年3月,繁城、杜曲兩個區仍劃歸臨潁縣。

1953年,石固南寨及董河灣村劃歸長葛縣,原屬臨潁縣的張潘南寨、汪場、王宋門和東申、南張、郭莊、溫李劃歸許昌縣。

1957年,縣屬的樊溝、袁莊、榆林、洞上、白廟劃歸許昌市。

1960年7月,撤銷許昌縣,併入許昌市,蔣李集公社劃歸許昌專區農場。

1961年10月,恢復許昌縣建置。

1962年7月,蔣李集由許昌專區農場復歸許昌縣。

1970年,許昌專區改稱許昌地區,許昌縣屬之。

1986年2月,許昌地區撤銷,許昌市升為省轄市,許昌縣屬之。

2008年10月6日,縣委、縣政府遷至位於許昌縣尚集鎮的許昌縣新區創業大樓辦公。至2012年2月,縣直各單位陸續從槍桿劉遷到創業大樓和興業大廈辦公。

行政區劃

1947年12月15日,許昌解放,原許昌縣劃為許昌縣、市兩部分,市轄城關,縣轄農村。1948年3月,增設許西縣,許昌縣京漢鐵路以西劃歸許西縣。同年12月,撤銷許西縣,京漢鐵路以西原屬許昌縣部分仍歸許昌縣,並將臨潁縣的繁城、杜曲兩個區劃屬許昌縣。

1949年3月,繁城、杜曲兩個區仍劃歸臨潁縣。1953年,石固南寨及董河灣村劃歸長葛縣,原屬臨潁縣的張潘南寨、汪場、王宋門和東申、南張、郭莊、溫李劃歸許昌縣。同時將繁城北半部及繁城西的司莊、吳劉、吳莊、馬井、凹李王劃歸臨潁縣。1957年,縣屬的樊溝、袁莊、榆林、洞上、白廟劃歸許昌市。

1960年7月,蔣李集公社劃歸許昌專區農場。1961年12月,縣屬的碾上、五郎廟、塔灣、裴山廟、潘窯、董莊、趙灣、河灣、三里橋、李莊、孫莊、丁莊、七里店、洪山廟、菅莊、高橋營16個大隊、54個自然村劃屬許昌市。1962年7月,蔣李集由許昌專區農場復歸許昌縣。

1982年初,縣屬鄧莊公社的徐灣、大坑李,尚集公社的俎莊、王莊、郭樓、陳莊、金灣,河街公社的傅夏齊、羅莊、李莊、龐莊、崔戴張、老吳營,長村張公社的老戶陳、徐莊、周莊、羅莊,將官池公社的馬崗、申莊等19個大隊、40個自然村劃屬許昌市。

2012年,許昌縣轄轄14個鄉鎮、2個社區管委會,408個行政村(含4個移民村)。

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的公文。

(三)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轄縣(區)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重要問題、突發事件。

政府領導

代縣長: 蕭 楠

常務副縣長: 賈付栓

副縣長: 師小宏

副縣長: 張西江

副縣長: 袁 峰

副縣長: 趙 強

副縣長: 趙憲領

政府部門

·許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許昌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許昌縣教育體育局

·許昌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許昌縣科學技術局

·許昌縣公安局

·許昌縣民政局

·許昌縣司法局

·許昌縣財政局

·許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許昌縣國土資源局

·許昌縣環境保護局

·許昌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許昌縣交通運輸局

·許昌縣水利局

·許昌縣農業林業局

·許昌縣商務局

·許昌縣文化和廣播影視局

·許昌縣衛生局

·許昌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許昌縣審計局

·許昌縣統計局

·許昌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許昌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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