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畜牧局

(三)加強飼料生產企業設立和動物源性飼料安全衛生監管職責。 (五)加強畜產品和畜牧業生產資料的質量安全監管職責。 (二)畜牧科(奶業管理辦公室)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市、縣分級承擔省畜牧局下放的指導國有種畜禽場的經營管理職責。
(三)加強飼料生產企業設立和動物源性飼料安全衛生監管職責。
(四)加強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管理職責。
(五)加強畜產品和畜牧業生產資料的質量安全監管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畜牧業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研究制定畜牧業資源開發與保護、畜牧業生產與流通的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全市畜牧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全市有關畜牧、獸醫、獸藥、飼料等相關規定;參與全市涉牧財稅、金融保險、進出口等規範性檔案的制定。
(三)負責畜禽養殖、種畜禽、獸醫、獸藥、飼料和畜產品質量安全等監督管理;負責飼草飼料資源的開發及草地建設、保護和監督管理。
(四)指導全市畜牧業生產,引導畜牧業結構調整、區域布局和優質畜產品生產基地建設;指導畜牧業規模化養殖、標準化生產和產業化經營,促進畜牧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加強地方畜禽遺傳資源的保護開發,推廣畜禽新品種;培育、保護和發展畜產品品牌;參與扶持畜牧業發展的財政政策研究,提出項目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五)負責制定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畫並組織實施,開展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會同有關部門發布畜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
(六)負責全市動物防疫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市動物疫病防治規劃和動物防疫檢疫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擬訂動物防疫、檢疫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規模畜禽場動物防疫條件審核、管理和發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畜禽防疫、動物及其產品的檢疫檢驗;負責全市動物標識及疾病可追溯體系建設;負責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管理工作。
(七)負責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獸醫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官方獸醫、執業獸醫的管理工作。
(八)承擔生鮮乳生產環節、收購環節的食品安全責任。指導生鮮乳收購站布局規劃和建設;負責生鮮乳收購站的監督管理;負責奶畜飼養以及生鮮乳生產環節、收購環節的監督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計畫。
(九)承擔畜牧業的監測分析、預警和有關統計工作,發布畜牧業經濟信息。
(十)組織制定全市畜牧業科技、教育、培訓、技術推廣規劃;組織實施畜牧業套用技術研究、科研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全市畜牧獸醫科技推廣隊伍建設管理;負責畜牧業服務體系的建設管理;指導畜牧業環保工作的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畜牧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畜牧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事項服務科)
負責政務協調、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機關後勤服務、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訪穩定的工作;承擔對外宣傳、外事聯絡、新聞發布、政務公開和行政審批工作;承擔機關突發重大事件應急綜合管理工作;承擔畜牧業投資和項目的組織實施與監督管理;承擔機關和局屬單位人事管理和機構編制工作;指導監督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畜牧科技教育和實用人才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黨務日常工作。
(二)畜牧科(奶業管理辦公室)
擬訂並組織實施畜牧業經濟發展戰略、發展規劃,編制年度計畫,指導畜牧業生產;提出扶持畜牧業發展的財稅、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有關政策建議;落實扶持畜牧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規模化養殖和產業化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畜牧業區域規劃、畜禽改良規劃和種畜禽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畜禽遺傳資源的登記保護和開發工作,培育推廣畜禽新品種;指導畜牧業環境保護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畜牧業統計工作和監測預警體系建設。指導奶源基地建設、標準化生產和奶畜養殖管理;指導生鮮乳收購站布局規劃和建設,負責生鮮乳收購站的監督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計畫,開展生鮮乳質量監督抽查工作,指導建立養殖檔案和生鮮乳收購、銷售、監測記錄。
(三)防疫檢疫科(許昌市人民政府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擬訂動物防疫、檢疫有關規定、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市動物疫病防治規劃、動物防疫檢疫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動物標識及動物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規劃;組織實施動物防疫檢疫工作;負責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管理工作;歸口管理獸醫行政執法和技術支持機構;承擔市政府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畜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科
擬訂畜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並組織落實;組織實施全市畜牧、獸醫、飼料行業的標準化工作;負責畜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畜產品質量檢測檢驗計畫;組織畜產品質量安全狀況評估,會同有關部門發布畜產品質量安全信息,負責無公害、綠色、有機畜產品的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的初審和申報;組織協調畜牧業生產資料市場的整治規範工作。
(五)醫政藥政科
承擔官方獸醫、執業獸醫和基層防疫員的管理工作;負責獸藥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落實獸醫、獸藥、獸醫醫療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承擔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承擔獸醫醫政、藥政執法監督和行政複議。
(六)飼料科(市飼料工業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織制定飼料工業發展和草場保護建設的相關規定、規劃並實施;監督執行飼料產品質量標準和行業技術規範;負責飼料行業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飼草飼料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組織實施飼料行業新技術、新品種的推廣套用;負責草場建設、保護和監理工作;承擔許昌市飼料工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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