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初興

許初興,男,1968年4月出生,漢族,廣東雲安人,大學本科文化,1986年10月參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肇慶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第二大隊第一中隊隊長。

2019年2月,因嚴重違紀違法,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信息

履歷

1986年10月至2006年12月,在肇慶市武警支隊服役;

2007年12月至2008年10月,在肇慶市交警支隊第一大隊城區中隊任科員;

2008年10月至2013年2月,在肇慶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機動巡邏大隊內勤中隊任中隊長;

2013年2月至2017年1月,在肇慶市交警支隊第一大隊城區中隊任指導員;

2017年1月至2019年2月,在肇慶市交警支隊第二大隊第一中隊任中隊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1月,肇慶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第二大隊第一中隊隊長許初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2月,日前,肇慶市紀委監委對肇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第二大隊第一中隊原中隊長許初興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許初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運輸從業人員財物,為其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

許初興身為中共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手、不收斂,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監委委務)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許初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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