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以國

許以國

許以國,男,漢族,1950年4月生,山東省冠縣人,原官屯鄉文化站站長,代表作品《小小的船》。

基本信息

1、官屯鄉文化站站長

許以國,男,漢族,1950年4月生,山東省冠縣人,原官屯鄉文化站站長,代表作品《小小的船》。他從小受到父親(參加過八路、上過“抗大”)勞動光榮、誠實待人的教誨。自幼愛好音樂和美術,向父親學習吹豎笛,跟姐姐學畫畫。幼時酷愛玩泥巴,自製模子脫出形狀不同的小泥人,再插上蘆葦哨,能吹出小娃娃的聲音來。上了國小,每周一節的唱歌和圖畫課,是他人生記憶中最大的享受和快樂課餘時間不是吹笛就是畫畫。58年政治運動激烈,一有機會就跑到街上看老師畫宣傳畫,寫美術字標語,總也看不夠,回到家就順著記憶寫呀、畫呀,樂此不疲。
1963年考入國中,在軍樂隊任組長,第二年被音樂教師發現其音樂的特長,並推薦到文藝隊任笛子伴奏和音樂編配。還經常配合學校活動辦宣傳欄畫宣傳畫,書寫標語板塊。68年國中畢業,懷著對音樂執著追求的美好理想,在衛山引黃工地勞動,通過努力獲得補助獎金,終於買了一把日思夜想的秦琴,從此愛不釋手。1969年在縣級演出隊任伴奏和音樂創作。1971年升入高中,畢業後在鄉中心國小任音樂、美術教師。1976年調文化站工作,直至2011年6月退休。
他在學生期間,就以聶耳為榜樣,孜孜不倦刻苦學習,先後抄錄兩本書——《樂理小常識》(王玉西著)與五線譜《樂理基礎讀本》(夏白著)。筆記26本,抄歌曲1148首,剪輯一冊,搜歌曲115首,器樂曲筆記兩本,搜曲牌71首。這千百首歌曲成了他的良師益友,從古今中外名家作品中汲取精華,獲得營養。參加工作後學習更加痴迷,有文學藝術筆記32冊,其他筆記75冊,內容涵蓋了政治經濟、歷史哲學、天文地理、社會人生、名人名言、農諺俗語等,還集郵兩冊,集文藝資料八大卷。

2、湖南郴州頭號涉黑大案主犯

許以國,湖南郴州頭號涉黑大案“9·22”專案主犯之一。1979年5月10日出生,永興縣人,國中文化,農民,被

許以國許以國
控涉嫌13項罪名: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販賣毒品罪,容留賣淫罪,爆炸罪,開設賭場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串通招投標罪,窩藏罪。相關案情
2009年6月,湖南警方在偵辦郴州“5·19”涉黑案時在永興縣發現一個更大的涉黑犯罪組織。同年9月22日,湖南省公安廳將此案列為“9·22”專案。
經過近3個月調查,以陳曉青、許以國、戴林輝為首的涉黑犯罪組織基本呈現。警方稱,該涉黑團伙成員複雜,既有“兩勞”釋放人員、社會閒散人員,也有國家工作人員,部分頭目曾擔任村主任、村支書。團伙成員長期作案,致多人死亡、重傷,一些成員交代的罪行多達400多頁。此外,該組織主要成員個人資產都在數百萬元到近千萬元不等,他們開設賭場、強攬工程、組織賣淫、收取保護費等。湖南郴州頭號涉黑大案“9·22”專案2011年4月7日在郴州市中級法院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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