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司法鑑定:是指運用計算機理論和技術,對通過非法手段使計算機系統內數據的安全性、完整性或系統正常運行造成危害行為及其程度等進行鑑定。在電子數據司法鑑定中依據證據法學理論、使用高端技術和先進設備,對電子信息載體存儲的數據進行鑑定,並出具法庭採信的書面鑑定結論。在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行政執法、財務審計、公司調查、保險行業、智慧財產權保護等活動中都需要計算機取證專家對電子數據進行專業鑑定。電子數據司法鑑定提取的相應計算機信息,甚至需要從已被刪除或加密的檔案、電子郵件中提取數據,經分析確認作為法庭上的訴訟憑據。
鑑定在電子證據實務中占據了相當重要的地位。人們對電子證據進行鑑定所要解決問題,通常集中在以下兩個方面:
電子證據真偽及形成過程的鑑定:電子證據在形成過程中,經常會被複製修改。而電子證據是否被複製修改對其證明力有著重要影響,也是審查電子證據可靠性的重要方面。由於電子數據經常被複製,且利用一定的設備即可在複製過程中對信息進行刪除和修改等處理。方式不同,其失真程度也不盡相同。在很多情況下,通常認為經過編輯後複製的電子數據不能用作證據。因而,需要通過鑑定以解決電子數據是否經過編輯、複製或修改等真實性問題。
電子證據反映的內容鑑定:電子證據記載的內容,往往需要藉助一定的設備才能將記載在存儲介質內的數據信號轉化為人們可以感知的信息。而當案件事件中遇到可能成為電子證據的電子方式記錄的材料時,往往需要確定其記載內容。有時會出現調查人員不知道調查對象在有關材料中當以何種方式讀取,而失去有證據價值的內容;有時記錄的信息不夠清晰,難於分辨有無證據價值的信息;有時有證據價值的材料遭到人為或自然原因的破壞,其內容難以讀出。在這些情況下,需要專門的技術手段來確定材料記載的有證據價值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