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單回執 Acknowledgment
由供應商發給購買者的通知。通知購買者,已收到採購訂單,並意味著供應商接受了這份訂單。即一些個人或單位對一些個人或單位作出通知等訊息時,為了保證需要接受這些通知等訊息的個人或單位知道這些通知或訊息而讓需要接受這些通知等訊息的個人或單位作出答覆時用的單子。
對於物流企業來說。基本上有一個回執單確認的問題,就是客戶收到貨後會給送貨方作一個簽收確認(有時是傳真確認,有時是直接簽字確認),一般是以客戶確認的數量,名稱及日期為準。應收=客戶確認的數量*單價,帳期以簽字日期為準。某些情況下,還會發生簽收數量與發貨出庫數量不一致,如路上損失,自然損耗,人為丟失,不合格數量退回等各種原因。
請教各位,一般物流企業是如何處理這個問題的,回執確認後的後續流程如何走?
以下想了一下:
以銷售發貨單作為應收應付及對帳的依據((當然也可以以銷售發票,銷售發票的數據來源於銷售發貨單)
一、正常情況:
銷售訂單-銷售發貨-出庫單-運輸單-回執確認
(回寫銷售發貨單實收數量=實發數量,和回寫發貨單中的收貨簽收日期)
二、有實物(或者不合格數量)退回的:
在回執單中錄入實際簽收數量,如果有差異,則可以使用特殊功能產生相應的銷售退貨單,如果需要補貨,再產生一張補貨發貨單。
三、自然合理損耗的
在回執單中錄入實際簽收數量,如果有差異且為自然合理損耗的,回寫相應的發貨單清單,將損耗回寫發貨單清單,應收=實發-損耗
或者先產生銷售退貨單,退貨到一虛擬倉庫(專門為損耗設定倉庫,將來經批准後集中處理)?
四、人為丟失
在回執單中錄入實際簽收數量,並回寫銷售發貨單清單。
產生的差異部分系統外處理?
或者向運輸商或者責任人追究責任,賠償損失?系統中如何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