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約功倍

{原文}《廣平府志·卷六十二·雜稽》:韓退之①著書立言, 牛低排佛老不遺餘力,而侍郎李公②玩心於《易》以沒其身,其言約而功實倍於韓子。
注釋 ①韓退之:唐代大文學家韓愈,字退之。
②侍郎李公:侍郎,官名;李公,名椿(公元1112-1184年),南宋氵名州永年縣人。
譯文 韓愈著書立說,抵制排斥佛道二教,可謂用盡了畢生精力。而侍郎李椿,終生潛心於《易經》研究,事事處處遵循自然界消長盈虧的客觀規律,宜進則進,應退則退。其說雖簡約而功效比起韓愈要大多了。 ◎邯鄲成語典故拾遺 杜振國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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