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國家控制企業過渡的一個手段,隨著市場波動和實際的需要的趨勢,所採取的一種方法。解除股份限售是市場成熟的表現,回歸市場是經濟的本身價值的回歸。市場的需求產生企業,企業的生存來自於市場。
中國證監會2005年9月4日頒布的“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規定,改革後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轉讓;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前項規定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在二十四個月內不得超過百分之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就是股票解除禁止,允許上市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