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義
解毒劑指可以解除毒性的物質。二、類別
針對中毒發病機理,解其毒作用的特效藥物或拮抗治療藥物。主要有:①有機磷農藥中毒解毒劑,如膽鹼酯酶復能劑和抗膽鹼劑(阿托品、氫溴酸山莨鹼、溴本辛);
②氟乙酸鈉、氟乙醯胺中度的解毒劑,如甘油乙酸酯及乙醯胺;
③氰化物中毒的解毒劑,如亞硝酸鈉-硫代硫酸鈉、羥鈷胺及氯鈷胺;
④高鐵血紅蛋白還原劑,主要有美藍和苯甲胺藍;
⑤金屬絡合劑,如依地酸鈣二鈉可以驅鉛、二巰基丙磺酸鈉、二巰基丁二酸鈉及青黴胺能驅鉛、汞及砷等。
常見的毒物和對應的解毒劑有:
氰化物:亞硝酸異戊酯、丙酮二酸、亞硝酸鈉或硫代硫酸鹽;
一氧化碳:氧氣;
甲醇:乙醇或甲吡唑;
乙二醇:乙醇或甲吡唑;
重金屬:螯合劑如依地酸鈣鈉、二巰基丙醇、青黴胺、二巰基丁二酸;
抗膽鹼能物質:毒扁豆鹼;
阿托品:抗膽鹼酯酶和氯解磷定;
苯二氮䓬類藥物:氟馬西尼;
β-受體阻滯劑:胰高血糖素;
地高辛:抗原結合片段;
對乙醯氨基酚:N-乙醯半胱氨酸;
華法林:維生素K1及新鮮冷凍血漿;
肝素:硫酸魚精蛋白;
異煙肼:吡哆辛;
高鐵血紅蛋白血症:亞甲藍;
鴉片類藥物:鹽酸納洛酮;
蓖麻毒素:無解毒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