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名稱

1945年8月11日 我國第一次使用“解放軍”名稱

1945年8月中旬,正是抗日戰爭最緊要的關頭,朱德總司令連發七道命令,命令各解放區軍隊迅速前進,收繳日偽軍武裝,實施全線大反攻。8月11日,在朱德發布的第4號反攻命令中,第一次提出“解放軍”這個名稱。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前身是中國工農紅軍。1927年大革命失敗以後,中國共產黨繼續高舉反帝反封建的大旗,領導人民以武裝革命反對武裝的反革命。南昌起義和秋收起義以後,第一支工農革命軍建立起來了。1928年5月25日,中共中央發布《軍事工作大綱》,規定割據區域所建之軍隊,正式定名為工農紅軍,並取消工農革命軍的稱謂。從此以後,各革命根據地的革命武裝相繼改稱“中國工農紅軍”。
抗日戰爭爆發以後,中國共產黨根據與國民黨達成的協定,將紅軍主力部隊改編為國民革命軍第8路軍(即八路軍)。任命朱德為八路軍總指揮,彭德懷為副總指揮(後來改稱總司令和副總司令)。1937年10月2日,中共中央又將湘、贛、閩、粵、浙、鄂、豫、皖8個省13個地區的紅軍游擊隊,改編為國民革命軍陸軍新編第4軍,簡稱新四軍,任命葉挺為軍長,項英為副軍長。
“九·一八”事變以後,東北人民在中國共產黨的號召下奮起抗日,組織了抗日游擊隊、東北人民革命軍、抗日義勇軍等抗日武裝。到1934年底,中共滿洲省委先後把這些抗日武裝改編成11個軍,並在1936年2月組成東北抗日聯軍。抗日戰爭勝利後,東北抗日聯軍與挺進東北的八路軍、新四軍合併成東北民主聯軍。朱德總司令發布反攻命令以後,八路軍、新四軍、東北民主聯軍相繼改名為人民解放軍。1948年11月1日中央軍委發布通令以後,全軍各部隊統一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通令中明文規定,團和分區以上各部隊番號,均須冠以“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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