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剖部位選穴法

選穴法之一。是在病變臟器或器官的附近選取穴位的方法。本法是在辨證論治的基礎上,結合現代醫學解剖知識,某臟器或器官有病,就在其病變部位的附近選取穴位進行治療。如胃炎可選取中脘、梁門、胃俞等;頭痛、頭暈和腦內病變,可選取百會、四神聰、風府、風池等頭部穴位;眼病可選取眼周圍的穴位,如睛明、四白、陽白、攢竹、瞳子髎等,心肺疾病,可選取胸部和上背部的穴位。腹部臟器的病變,可選取腹部和腰骶部的腧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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