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任

《管蔡論》:“頑凶不容於明世,則 《論變鹽法事宜狀》:“請停觀察使見任,改散慢官。 ,見任監察御史。

拼音

jiàn rèn

解釋

受到信賴而任用。 三國 魏 嵇康 《管蔡論》:“頑凶不容於明世,則 管 蔡 無取私於父兄,而見任必以忠良,則二叔故為淑善矣。”《宋書·五行志五》:“ 蜀 劉禪 炎興 元年, 蜀 地震。時宦人 黃皓 專權。按 司馬彪 說,奄宦無陽施,猶婦人也。此 皓 見任之應。”
現任。 唐 韓愈 《論變鹽法事宜狀》:“請停觀察使見任,改散慢官。” 宋 吳曾 《能改齋漫錄·記事二》:“ 大觀 四年八月詔:‘所在學生及五百人以上,許置教授二員;其不及八十人者不置。以本州見任有出身官兼領。’” 明 馮惟敏 《不伏老》第四折:“下官姓 滕 ,名 中正 ,見任監察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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