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正旺

覃正旺(1891~),覃明河之子,壯族,廣西鹿寨縣中渡鎮貝塘村人。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宣統三年(1911年)入桂林陸軍國小就讀,後又考入舊桂系開辦的南寧講武堂,畢業後在陸榮廷部任見習排長和連長,“二次革命”時期隨父去廣東參加護法討袁,任營長。1926年,曾隨國民革命軍第七軍參加北伐。1930年7月出任中渡縣長,1933年10月卸職。1935年10月,因協助廣西當局鎮壓中渡、平山農民反抗徵兵“有功”,省政府再度委其為中渡縣長,1938年3月卸職。1944年,覃正旺任柳州警備司令部少將副司令兼中渡縣長。此時,日本侵略軍侵犯廣西,11月4日第一次攻陷中渡縣城,同月18日第二次攻陷中渡縣城,覃正旺不僅不組織民眾抗擊日軍,反而派其外甥李定爵任漢奸維持會長,還命令手下人員,將縣府和商會的槍枝丟下洛江。致使大片民房被日軍燒光,民眾財產損失慘重,引起地方民眾、紳士極大憤慨。同時利用職權,敲榨勒索民眾和外地避難商人,大發國難財。抗戰勝利後,中渡縣民眾、紳士檢舉上告,被判10年徒刑。後國民黨將領尹承綱、黃冕出面擔保,說“覃是軍人,應由軍事法庭判決”,因此獲得釋放。1950年,覃正旺勾結匪首林秀山、向天雷等在四十八弄組織土匪暴亂,攻打農會,捕殺政府工作人員。1951年人民解放軍對四十八弄土匪進行重點圍剿,覃正旺及其匪眾均被人民解放軍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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