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0.03——1985.00,湖南電視台 歷任記者、科長,新聞部副主任、主任
1985.00——1988.00,湖南教育學院政教專業學習
1991.01——1993.02,掛職鍛鍊,任中共雙峰縣委常委、副縣長
1993.08——1996.01,湖南電視台副台長
1996.01——2001.12,湖南省廣播電視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曾先後兼任湖南省廣播電視廳副總編輯、湖南電視台副台長、湖南廣播電視發展中心總經理、湖南廣播電視中心常務副指揮長、湖南廣播影視集團常務副總經理等職。(1995年至1998年,在職攻讀湖南大學工商管理研究生,1999年12月獲碩士學位。2001年2月至2002年2月,中央黨校17期中青班學習)
2001.12——2003.07,湖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
2003.07——2005.10,湖南省新聞工作者協會主席
2005.10——2016.02,湖南日報報業集團(湖南日報社)黨組書記、社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12月1日晚間,從權威渠道獲悉,湖南省委委員、湖南日報報業集團黨組書記、社長覃曉光於11月30日接受調查。知情人士透露,關於覃曉光的舉報一直不斷,此次查出他涉嫌賣官、受賄,他的妻子同時接受調查。
公開報導顯示,11月30日上午,覃曉光還出席了中部傳媒戰略合作高峰論壇暨“精準扶貧湘西行”大型聯合採訪活動。
知情人士還透露,覃曉光被查或與此前落馬的湖南日報報業集團(湖南日報社)黨組成員、社務委員薛伯清案有關聯。3月26日,湖南省紀委通過三湘風紀網發布訊息,薛伯清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立案偵查
2016年2月4日,據高檢網訊息,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湖南日報報業集團(湖南日報社)原黨組書記、社長覃曉光(正廳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
依法雙開
2016年11月23日,據湖南省紀委訊息:經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紀委對第十屆省委委員、湖南日報報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覃曉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覃曉光違反政治紀律,採取與他人串供、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等方式,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濫用職權違規將公款借給他人使用並收受財物。
覃曉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議、湖南省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討論、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覃曉光開除黨籍處分;經湖南省委批准,給予覃曉光開除公職處分,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