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鄉縣教育局縣城學校防洪預案

為了進一步做好我縣城區學校洪澇災害的防範與處置工作,保證縣城學校抗洪搶險救災工作規範、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洪澇災害損失,確保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現根據西政發〔2006〕34號檔案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基本信息

一、組織機構

縣教育局成立防洪工作領導小組,劉聚斌任組長,余昌發、辜崇新、李勝富、李大斌任副組長,陳曉康、高永林、蒙恩文、李忠明郭遠富、劉金謀、劉軍、熊付平、李家來、嚴仲魁為成員。負責領導、組織、協調和檢查督導縣城學校的防洪工作。常態管理由余昌發同志負責牽頭組織,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義教辦,負責日常防禦工作。
(一)領導小組主要職責:組長負責防洪救助應急全盤工作,召集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重大事項及應急預案的啟動、實施;副組長具體負責防洪救助應急工作的指揮、協調、工作部署、任務下達、檢查監督、考核、指導;各成員之間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做好各項具體工作的落實和承擔領導小組決定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城縣學校防洪救助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綜合組、救災搶險組、安全防疫組、項目管理組、穩定安撫組、宣傳工作組六個具體工作組。
1、綜合組
組長:辜崇新
成員:郭遠富、韓建國、杜軍、張瑋、宋曉梅
工作職責:
(1)負責處理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制定縣城學校防洪救助應急預案,監督檢查預案的貫徹落實情況。
(2)負責洪澇災害救助的災情報告受理、處置、傳遞和綜合協調與聯絡工作。
(3)負責收集、傳遞綜合情報信息,收集各工作組的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和上級有關部門匯報災情和救災工作進展情況,適時通報洪澇災害救助各方面工作進展等情況。
(4)負責落實災害救助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2、救災搶險組
組長:余昌發
成員:胡仁發、孫國興殷新果、李作才、明庭濤、劉志森、王遠清、羅平歡
工作職責:
(1)負責指導、監督中國小制定洪澇災害防範和應急處置預案。
(2)在災害發生後第一時間趕到受災現場,統籌協調現場各項救災搶險工作。
(3)隨時掌握、傳遞最新災情動態,收集、匯總、反饋各種救災搶險信息。
3、安全防疫組
組長:李勝富
成員:劉軍、李永清、祝師才、黃述
工作職責:
(1)負責指導受災學校災後防疫和環境衛生整治工作,聯繫防疫部門進行傳染病的預防,處理災後疫情突發情況和事件。
(2)負責指導受災學校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和措施,及時檢查、排除各種安全隱患,制定學校重點部位的安全防範工作規範和要求,監督檢查受災學校的食堂飲水、食品衛生等工作。
(3)負責安全教育和災害防範知識教育,檢查災後學校正常開學情況,統計、匯總、監測因災害造成的學生失學、輟學情況,提出救助措施。
4、項目管理組
組長:劉聚斌
成員:劉金謀、譙修興、張崇全
工作職責:
(1)考察落實受災學校災後重建項目,編制受災學校恢復重建規劃,具體辦理救災資金撥付事宜,落實各項項目管理措施。
(2)負責落實受災學校建設的土建項目並對施工質量進行全程監督、檢查、指導和驗收,爭取主渠道資金的籌措和貧困學生的救助。
(3)負責檢查監督、審計救災資金、物資的發放等工作。
5、穩定安撫組
組長:陳曉康
成員:譚有貴、張忠林、余世國、馬彩雲、嚴仲魁
工作職責:負責災後學校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動員全縣教育系統開展向受災學校或師生捐助活動,組織對受災人員的慰問,協助災後重建安置等事項。
6、宣傳工作組
組長:李家來
成員:程興攀、翟伯亮、寧正全
工作職責:負責救災法規、政策的宣傳,及時準確報導受災情況和搶險救災工作。蒐集整理救災的影像圖片、先進事跡、典型材料,聯繫新聞媒體向社會宣傳,集中報導一線救災工作,編輯救災工作簡報。
7、紀律檢查組
組長:李大斌
成員:熊富平、熊發財、高永林
工作職責:負責調查確認搶險救災工作中的責任事故,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落實責任追究制。
(三)學校防洪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根據教育局的防洪預案制訂本校的防洪救災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防洪工作責任制度,並將責任分解到各崗位、落實到人;
3、檢查督促學校各崗位認真落實洪澇災害的防禦措施;
4、宣傳洪澇災害防禦知識,開展預案演練;
5、堅持24小時值班,開通值班電話,確保信息暢通。
6、對發生洪澇災害事件,學校校長和相關責任人應第一時間到現場應急處置。要以最快的通訊方式第一時間向教育局、防汛、國土、水利、建設等部門匯報學校有關洪澇災害情況。同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學校救災小組實施搶救,確保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二、防汛措施

(一)日常工作
1、各學校要及早制訂切合實際的防汛預案,要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要準備防汛必要的工具和物資,要密切注意氣象部門的汛情通告。
2、加強對全校師生防汛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出校刊、宣傳欄、黑板報等形式,把防汛的基本知識傳授到每位師生,提高全校師生防範能力。
3、各校要加強檢查和防範工作,經常保持校園道路、排水設施暢通,對校園內容易受淹的地方,要逐點檢查,確保地下水道疏通。要對本校的校舍牆體、屋面、門窗、電路,以及圍牆、腳踏車棚、宣傳欄等設施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及時整改。要堅決拆除學校D級危房,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要加強對學校的圖書、電教、儀器設備的防護工作,對圖書室、電腦室、實驗室要嚴格管理,特別要注意化學藥品的安全存放,切實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二)救災應急工作
學校的應急行動
1、一旦發生險情,各校領導在及時向上級防汛指揮部、教育局報告的同時,立即啟動各自的防洪應急預案,學校職能部門必須服從指揮,協同作戰,全力應對。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措施,處置好所發生的災害事件,確保師生員工的安全和減少校產損失。
2、按照預案迅速轉移受災學生,安排他們的學習、生活,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食品、飲水、衣物等救災物資的調集和發放等工作。
3、根據救災工作的需要,動員社會各界開展向受災師生進行捐贈活動,也可向有關部門提出救助申請。
4、對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校舍要安排專人監測、防禦,同時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地區,妥善安排災後工作。
縣教育局的應急反應
1、縣教育局在接到學校災情報告後應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災情,並抄報省市有關部門。同時,立即指派救災搶險組趕赴受災現場,準確掌握災情及時傳遞信息。
2、迅速召開防洪工作領導小組會議,通報災情,研究部署救災工作,決定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啟動。
3、迅速組織綜合工作組趕赴受災學校,對災害損失和受災師生的學習、生活困難情況進行核查,慰問受災師生,檢查指導師生生活,指導、協調救災工作。

三、災害救助應急工作紀律

1、災害救助應急工作堅持集中領導,統一指揮。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必須無條件服從領導小組的災害救助應急指揮命令,聽從指揮和安排,不得以任何藉口抵制或推諉。
2、災害發生後,各工作組要按領導小組的指令迅速進入工作狀態,不得延誤時機,確保災害救助應急工作有序進行。

四、責任追究

為保障防洪搶險工作的順利進行,對因指揮不當、貽誤戰機和拒不執行防洪調度、命令造成重大防洪事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陝西省重大防洪事故行政追究辦法》有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行政、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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