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鄉塘區民族事務局

5、參與調查研究貧困地區少數民族經濟發展中的有關問題,配合承辦民族地區的扶貧事宜。 9、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城區組織、人事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選拔、培養、教育和使用等工作。 10、負責對鎮、街道辦事處、城區部門民族工作的業務指導。

西鄉塘區民族事務局主要職能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民族工作的方針、政策,當好城區黨委、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參謀助手。2、組織開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問題等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開展民族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民族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3、負責提出全市民族事務地方立法項目的建議,根據城區人民政府委託,起草有關民族事務地方性檔案草案。指導鎮、街道辦事處、城區各部門貫徹實施民族區域自治法、自治條例。4、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宜,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協助市民委管理民族識別和民族成分的鑑定、變更工作。根據城區黨委、政府要求,組織或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5、參與調查研究貧困地區少數民族經濟發展中的有關問題,配合承辦民族地區的扶貧事宜。參與協調民族地區的科技發展。協助市民委落實相關政策,扶持民族貿易、民族特需用品生產的相關工作。6、協同財政部門管理少數民族地區補助費、少數民族發展資金和項目實施,參與協調其他有關少數民族地區專項資金扶持項目的實施。7、根據市民委要求,協調組織參加南寧市舉辦的少數民族文體活動。8、爭取協調上級民委支持,幫助解決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難,配合教育主管部門對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和民族教育扶持的有關事務,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各類民族學校(班)。9、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城區組織、人事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選拔、培養、教育和使用等工作。10、負責對鎮、街道辦事處、城區部門民族工作的業務指導。11、完成城區黨委、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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