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司馬氏崛起
參見詞條: 司馬懿、 高平陵之變
曹魏後期,政治日益腐敗,階級矛盾越來越尖銳。與此同時,統治階級內部出現了以曹爽為首和以司馬懿為首的兩個集團的對立和鬥爭。
嘉平元年(公元249年),曹爽等陪同曹芳出洛陽城南拜謁魏明帝陵,司馬懿乘機在洛陽發動政變,奪取了朝中大權。
嘉平三年(公元251年),司馬懿病死,子司馬師繼續掌權。
嘉平六年(公元254年),司馬師廢曹芳,立曹髦為帝。次年,司馬師死,弟司馬昭當政。
甘露五年(公元260年),曹髦不甘心做傀儡,於是率數百僕從向司馬昭進攻,結果被殺。司馬昭另立曹奐為帝,政權完全為司馬氏所控制。
景元四年(公元263年),司馬昭向發動滅蜀漢之戰,派遣鍾會、鄧艾、諸葛緒等分東、中、西三路進攻漢中。蜀漢則以姜維為首組成抵抗軍,據劍閣天險與魏軍相持。鄧艾遂率精兵偷渡陰平攻占涪城,進逼成都。蜀漢後主劉禪不戰出降,姜維聞訊後帶部投降鍾會,後兵變不成,自刎而死,蜀漢滅亡。
鹹熙二年(265年),曹魏皇帝曹奐禪位於司馬炎,改元泰始,是為晉武帝。曹魏滅亡,西晉開始。
晉朝本身承接了東漢晚期至曹魏期間的割據局面,地方上世族影響力遠超帝王。如司馬氏本身就是世族權臣,控制曹魏朝廷,最後篡魏自立。所以司馬炎在篡魏得手後,為免其他世族、權臣效法,便分封了各宗室成員為王,在地方上作為維護皇室的力量。同時又頒布“占田令”,限制世族擁有田地的面積和數量。
統一天下
參見: 晉滅吳之戰
泰始五年(公元269年),司馬炎派羊祜坐守軍事重鎮荊州,羊祜坐鎮荊州後,減輕賦稅,安定民心,荊州與東吳重鎮石城相距最近,晉軍採取了“以善取勝”的策略,向吳軍大施恩惠。由於孫皓揮霍無度,部隊士兵常常領不到軍餉。羊祜命人向吳軍送酒送肉,瓦解吳軍。不時有吳軍前來投降,羊祜下令說:吳軍來要歡迎,走要歡送。 東吳將領們的心已經一步步趨向晉軍。
司馬炎在襄陽一邊命羊祜以仁德對吳軍施加影響,一邊在長江上游的益州訓練水軍,建造戰船。經過長達10年時間的充分準備,公元279年,晉軍開始發動滅吳之戰,20萬晉軍直撲東吳,沿江東下,直搗吳軍都城建業。東吳守軍,在巫峽釘下了無數個鋒利無比的、長十餘丈的鐵錐,在江面狹窄處用粗大的鐵鏈封鎖江面。晉軍先用大竹排放入長江,晉軍在船上載了無數根數丈長的用麻油澆灌的火點燃火炬,熊熊烈火能夠把鐵鏈燒斷。就這樣,東吳長江的防守設施被一個個排除了。
晉軍進攻東吳時,為了吸引守衛建業的吳軍兵力,安東將軍王渾率一路晉軍,由北向南,直取建業。孫皓忙命丞相張悌統率主力渡江北上,迎擊王渾,結果沿江東下的晉軍乘機攻占了建業。孫皓出降,孫吳滅亡。
由於晉武帝準備充分,時機恰當,戰略正確,前後僅用了四個多月,便奪取了滅吳戰爭的全部勝利。從此,東吳的全部郡、州、縣,正式併入晉國版圖。三國鼎立的局面結束了。司馬炎統一了全國,結束了八十年的分裂局面。
太康之治
滅吳之後為開創新的業績,司馬炎以洛陽為中心,在全國採取了一系列措施,逐步使百姓擺脫了戰亂之苦,使國家走上了發展之路。
•重視農業生產
朝廷採取措施,從鼓勵墾荒、興修水利、擴充勞動力和加強監督等方面來促進農業生產。泰始二年(公元267年),晉武帝頒布鼓勵農業生產的詔令。史料記載,泰始五年(公元270年),汲郡太守王宏認真履行朝廷的旨意,勤恤百姓,疏導有方,督勸開荒五千餘頃。當時正遇上荒年,他郡皆鬧饑荒,而汲郡獨無匱乏。於是司馬炎特下詔褒揚,賜谷千斛。
後來,司馬炎還下令修建了新渠、富壽、游陂三渠,灌溉良田一千五百頃。司馬炎於太康元年頒布戶調式,推行占田法和課田法。占田、課田制下的農民,為一家一戶的個體小農,他們生產獲取的糧食除繳納田租外,都歸他們自己所有。這一制度的推行,極大地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
通過上述措施的推行,農業生產很快發展起來,出現了繁榮景象。史書稱“是時,天下無事,賦稅平均,人鹹要其業而樂其事。” 反映河洛地區當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狀況描述說“牛馬被野,餘糧委畝,行旅草舍,外閭不閉,民相遇如親。其匱乏者,取資於道路。” 故有“天下無窮人”之諺。 “是時,天下無事,賦稅平均,人鹹安其業而樂其事。”
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口也迅速增長起來。據《晉書·地理志》記載,太康元年(公元280年),全國有“戶二百四十五萬九千八百四十,口一千六百一十六萬三千八百六十三”。 占田、課田法頒布後的第三年,即太康三年(公元282年),全國有“戶有三百七十七萬”。 表明剝削減輕致使大量人口恢復了登記,據現代學者推測,西晉至永康元年(公元300年)人口已恢復回3500萬人 。
•保護士族利益
為保持政治穩定,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司馬炎於太康元年(公元280年)還公布了官品占田和蔭人以為佃戶、衣食客的制度。法令規定,官品第一至第九,各以貴賤占田。第一品可以占田五十頃,以下每低一品,遞減五頃。又各以品之高低,蔭其親屬,蔭其客戶,多者及九族,少者三世。宗室、國賓、先賢之後及士人子孫,也都有這種特權。特權擴大到士人子孫,這是秦漢時世家地主範圍的擴大,特別是儒宗這一等級的延伸。
西晉的這些措施,無疑給世族地主在政治上和經濟上更多的優厚待遇,還有利於統治階級利益上的平衡。但士族地主特權過大,助長了他們在生活上和政治上的腐化,同時影響庶族地主的利益和農民的利益。
•奢侈節儉
司馬炎在強調發展生產的同時,反對奢侈,厲行節儉。
有一次,太醫院的醫官程據獻給司馬炎一件色彩奪目、滿飾野雉頭毛的“雉頭裘”。司馬炎把這件“雉頭裘”帶到朝堂,讓滿朝文武官員欣賞,朝臣見了個個驚嘆不已。不料,晉武帝卻一把火把這件“雉頭裘”燒成了灰燼。司馬炎認為,這種奇裝異服觸犯了他不準奢侈浪費的禁令,因此要當眾焚毀。他還下詔說,今後誰如敢再違犯這個規定,必須判罪。
奢風之漸
但是好景不長,西晉皇室逐步腐朽。世家大族則貪暴恣肆,奢侈成風。如何曾日食萬錢,還說“無下箸處” 。大族王愷、石崇互比奢侈 ,大臣傅鹹上疏說“奢侈之費,甚於天災” ,請求皇帝制止,但司馬炎不僅無動於衷,還資助其舅爭富。官僚們不僅奢侈成性,而且公開搶劫、殺人。如石崇做荊州刺史,“劫遠使商客,致富不貲” 。
司馬炎也驕奢淫逸起來,由於未能解決政風腐敗、黨派亂起、宗室權力擴張與外族內遷問題,種下日後八王之亂與永嘉之禍的遠因。
八王之亂
太熙元年(公元290年)晉武帝去世,晉惠帝繼位,外戚楊駿輔政,統治集團內部矛盾愈演愈烈,終於爆發了“八王之亂”。
永寧元年(公元301年),趙王司馬倫自立為帝,改元建始,晉惠帝退位。同年三月,齊王司馬冏、河間王司馬顒、成都王司馬穎三王聯合常山王司馬乂(後封長沙王)伐趙王司馬倫。五月去除趙王司馬倫及其黨羽,晉惠帝復位,齊王司馬冏專政。
太安元年(公元302年)成都王司馬穎及河間王司馬顒派軍討伐齊王司馬冏,長沙王司馬乂於京城洛陽回響。最後齊王司馬冏及其黨羽被除,長沙王司馬乂掌政,成都王司馬穎於鄴遙控。
太安二年(公元303年)成都王司馬穎為了去除駐守京城的長沙王司馬乂,聯合河間王司馬顒率軍攻擊洛陽,但被長沙王屢屢擊敗。
永興元年(公元304年)初洛陽城缺糧,東海王司馬越勾結禁軍擒長沙王,開城投降。長沙王被河間王將領張方用火烤死,成都王穎迫惠帝立其為皇太弟,河間王顒為太宰,東海王越為尚書令。成都王勝利後,班師返鄴,政治中心北移。而後東海王越集結各方兵力,挾惠帝討伐成都王穎。最後失敗,惠帝被俘,東海王逃至其封國東海(今山東郯城北),河間王將領張方占領洛陽。
但不久東海王的親弟并州刺史東瀛公司馬騰及幽州刺史王浚聯合異族烏丸、羯朱等勢力擊敗成都王。成都王挾晉惠帝逃至洛陽,投靠擁有關中及洛陽的河間王,最後成都王被廢,河間王改立司馬熾為皇太弟。
永興二年(公元305年)東海王司馬越在山東再次起兵,西向進攻關中。
光熙元年(公元306年)東海王司馬越攻入洛陽。河間王司馬顒和成都王司馬穎敗走,最後相繼被殺。東海王司馬越迎晉惠帝還洛陽,隨後晉惠帝被毒死,豫章王司馬熾繼位,是為晉懷帝,由東海王司馬越專政。八王之亂至此結束。
八王之亂中,參戰諸王多相繼敗亡,人民被殺害者眾多,社會經濟嚴重破壞,西晉統治集團的力量消耗殆盡,隱伏著的階級矛盾、民族矛盾便迅速爆發。
五胡內遷
東漢以來,分布在西、北邊疆的少數民族已陸續向內地遷徙。光武帝劉秀打破西漢邊民嚴禁內遷的鐵律後,邊民逐漸內遷,而大量遊牧民族因此以各種方式被遷入充實邊郡。
魏晉時期,漢族統治者為了加強對各少數民族的控制和補充內地勞動人手的不足,經常招引和強制他們入居內地。
各少數族人民內遷後,在漢族的長期影響下,逐步地由遊牧生活向定居的農業生活過渡。魏晉時,西、北各少數族人民向內地遷徙的活動,更加頻繁,而且種族很多,主要有匈奴、羯、氐、羌以及鮮卑五族,史稱為“五胡”。
當時,在內地不少地方,少數民族人數相當多,如西晉時,關中戶口百萬,其中少數民族占了一半左右。
到了西晉末年的少數民族勢力可以分為三股:
匈奴是滅亡西晉的策動者,有統治中原的野心。
羌、羯、氐屬於第二股。羯族原是匈奴控制的西域民族,隨匈奴人來到中原後由於生活貧困,很多羯人淪為漢族地主的隸農。羌人三度叛亂,叛亂後的羌人又屠殺漢人,接著是官軍的大肆鎮壓。而氐人多是“八王之亂”中與漢人一起逃亡的流民。
第三股是鮮卑人,他們由於種種原因多在西晉末年對戰爭持觀望態度。尤其耐人尋味的是後來稱雄北方的慕容氏、拓跋氏都是支持西晉政府的,其首領相繼被封為大都督和代公,是西晉的盟友。
走向滅亡
各族內遷以後,與漢人雜處,過著定居的農業生活。魏晉統治者強迫各族人民納租調,服力役,“服事供職,同於編戶” 。
西晉占田制明確規定了他們的租調負擔。漢族的官僚、地主多以少數民族人為奴婢、佃客。殘酷的民族壓迫,使各少數民族對西晉統治者“怨恨之氣,毒於骨髓” ,因而反抗不斷地發生。
對西晉首先發難的是氐族——李特流民起義和羯、羌的小規模反抗,然後是匈奴貴族劉淵的起兵。八王之亂中,并州刺史司馬騰與將軍王浚聯合鮮卑貴族進攻司馬穎駐守的鄴城,司馬穎不敵,劉淵獻計說要回匈奴召集騎兵抗衡鮮卑人,司馬潁同意。劉淵得以回到匈奴。
永興元年(公元304年),劉淵返回匈奴控制下的左國城,與匈奴權貴密謀起兵。劉淵的從祖父劉宣發表了起兵宣言 ,實際是要奪取中原。
當時,并州境內的漢人大多因戰禍而遷徙南下,胡漢勢力對比發生重大變化,而并州的官吏們還在熱心內爭。於是,劉淵稱漢王,置百官,打敗司馬騰,招降山東起義的王彌等人,形成了反晉浪潮。
永嘉二年(公元308年)劉淵稱帝,都平陽。他分別於永嘉三年(公元309年)秋冬遣其子大將軍劉聰率石勒、劉曜等進攻洛陽,西晉軍隊頑強抵抗,匈奴敗退。後劉淵死,劉聰殺兄自立,又於永嘉四年(公元310年)冬三攻洛陽。
永嘉五年(公元311年)西晉專政的太傅東海王司馬越病死,匈奴大軍第三次圍攻洛陽,而南方諸州的牧丞或擁兵觀望或象徵性的出兵“勤王”。王敦天天召集士族飲酒作樂;王澄帶兵從荊州出發,以極慢地速度到了南陽,一聽荊州刺史山簡的軍隊戰敗,就跑回去了。而王衍等人率十幾萬大軍公開逃跑。結果他們被石勒在苦縣全殲。七月,洛陽失守,晉懷帝被俘,接著漢國大將石勒閃擊荀唏,青兗淪陷。
建興元年(公元313年),晉懷帝在平陽遇害,在長安的晉愍帝下令司馬睿、劉琨等的共七十萬大軍分三路合擊平陽。結果身為此戰主力的司馬睿在士族的鼓動下竟抗命不遵。
建興四年(公元316年)長安失守,西晉滅亡。而匈奴控制了幾乎整箇中原,長達一百多年的大動亂開始。而後,各族陸續在北方建立國家,史稱“五胡十六國”。
不久,完全代表士族利益的東晉建立。西晉亡後,在北方尚有三個忠於晉朝的地區,即并州北部劉琨、幽州段匹磾、涼州張寔。然而,并州劉琨先被石勒擊潰,投靠幽州段匹磾。段匹磾則奉東晉密令將劉琨處死,之後段匹磾也被石勒擊敗。最後,在涼州張寔去世之後,其弟張茂向前趙的劉曜稱臣。至此東晉在華北的勢力全部消滅。
疆域
領土範圍
西晉承襲曹魏領土,統一後領有孫吳疆域。西晉太康二年(公元281年)國土面積達543萬平方公里 。疆域北至山西、河北及遼東,與南匈奴、鮮卑及高句麗相鄰;東至海;南至交州(今越南北部);西至甘肅、雲南,與河西鮮卑、羌及氐相鄰。
行政區劃
西晉政區制度承襲東漢末期的制度,為州郡縣三級制。於三國曹魏時期有司、豫、兗、青、徐、冀、幽、並、雍、涼、荊、揚十二州,滅蜀漢後分益州置梁州。
泰始元年(公元265年)西晉代曹魏後,分雍、涼、梁三州之地設秦州,後分益州地設寧州,後分幽州地設平州。 鹹寧六年(公元280年)滅孫吳後得荊、揚、交、廣四州,並將荊、揚兩州與原曹魏荊、揚兩州合併,共十九州。秦州、寧州曾經廢止,後來復置。元康元年(公元291年)分荊、揚州地設江州,永嘉元年(公元307年)分荊、江州地設湘州,至此共二十一州。州以下分郡、王國。晉武帝防止野心世族篡位,制定分封制,依人口多寡封國諸王,有大國、次國、小國三種類型(詳見晉朝藩王列表)。
政治
中央制度
西晉的政治制度上承曹魏,別有創新,有些為東晉南北朝所奉行,深刻地影響了西晉一代及其以後的政治。司馬炎稱帝後,設定太宰、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馬、大將軍等名號,號稱八公,以寵待勛臣貴戚。其中太尉、司徒、司空雖沿漢魏仍有宰相之稱,但除了司徒還擁有掌管州郡中正對士人鄉品的品第職權外,與其他五公一樣,幾乎都是尊寵虛銜。尚書台(省)以尚書令、尚書僕射主掌,西晉初尚書台下置吏部、三公、客曹、駕部、度支、屯田六位尚書,後又改置為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尚書,六尚書分掌三十五曹,各曹以郎中負具體責任。太常等九卿及地方官員,均奉尚書台命令行事。
曹魏設定的中書省長官中書監、中書令不僅掌管詔令、文書的撰定,而且參議政事,地位、聲望都較曹魏時期大為提高。門下省長官侍中、散騎常侍等既保持其在皇帝身邊為皇帝提供政策諮詢的權力, 又獲得審查尚書機構上行下達的文案的職權,權力增重,這樣,三省基本上取代漢代的三公九卿,成為中央皇帝之下的最高權力機構。
分封諸王
在曹爽當政時,有人指出如不分封宗室諸王,政權可能轉入他人之手。以後,司馬氏果然輕易地奪取了曹魏的政權,這件事在統治階級中造成很大影響。
魏延熙元年(公元264年),司馬昭任相國執掌朝政時,尚書僕射裴秀便奏行五等爵制,分公、侯、伯、子、男五等及縣公、大國侯、次國侯、大國伯、次國伯、大國子、次國子、男共八階,封授勳舊,司馬氏黨羽自騎督六百餘人皆封。其中司馬懿弟、魏太傅司馬孚食邑萬戶,地位等同於魏宗室諸王,其餘縣公食邑1800戶,封地75里;大國侯食邑1600戶,封地70里;次國侯邑1400戶,地方65里,以下爵位每降一階,食邑戶數減200戶,封地減去5里,至男爵食邑400戶,封地10里。裴秀本人即封為濟川侯,地方六十里,邑千四百戶,以高苑縣濟川墟為侯國。屬次國侯。
泰始元年(公元265年)十二月,晉武帝司馬炎剛即帝位,又改革分封制度。鑒於當時人議論以為曹魏宗室諸王力量弱小,使司馬氏才得以順利取代曹魏,晉武帝將其祖司馬懿以下宗室子弟均封為王,以郡為國,邑二萬戶為大國,置上、中、下三軍;兵五千人;邑萬戶為次國,置上軍、下軍,兵三千人;五千戶為小國,兵千五百人。司馬炎叔父司馬乾、司馬倫、司馬亮分別封為平原王、琅邪王、扶風王,弟司馬攸封為齊王,均為大國,司馬炎叔祖安平郡王司馬孚則超越制度,食邑戶數多達4萬戶。司馬炎的弟弟、堂兄弟、伯父、叔父、堂伯父、堂叔父同時封王者達27人。司馬氏創業的勛臣貴戚均加封進爵,為公為侯,封邑達1萬戶者為大國,5000戶者為次國,不滿5000戶者為下國,大司馬石苞、車騎將軍陳騫、尚書令裴秀、侍中荀勖、太傅鄭沖、太保王祥、太尉何曾、驃騎將軍王沈、司空荀勗、鎮北大將軍衛瓘均封為公。
泰始元年分封以後,因宗室諸王均留居京城洛陽,未到封國,制度規定的王國軍隊仍未建立。公元277年(鹹寧三年),司馬炎因齊王司馬攸聲望很高,擔心身後將出現皇位繼承人之爭,想讓他到自己的封國去,再次制定分封食邑制度。司馬宗室諸王封國仍分大國、次國、下國三等,而下國亦制所近縣益滿萬戶,三等王國皆置中尉統領王國軍隊,大國諸王除嫡長子世代繼承王爵外,其他兒子均各以土推恩受封為公;功臣封公者,封國制度如小國王,亦以中尉領兵,郡侯封國內也可以置1100人的軍隊。於是諸王多回到自己的封國中,其因職未歸封國者,大國置守土100人,次國80人,下國60人。晉武帝曾就這一制度詢問中書監荀勖的意見,荀勖認為:諸王當時大多擔任各地都督,若讓他們各歸封國,將使西晉控制地方的力量削弱;而且分割郡縣,充實封國,將使被移徙的百姓怨聲載道;王國置軍,也會削弱國家軍隊的數量。晉武帝根據荀勖的意見,對都督製作了一些調整,使之與分封制更緊密地結合起來,詳見下述。
晉武帝平定江南後,為了將軍權收歸中央,下令罷減州郡所領軍隊,少數邊郡雖仍有軍隊,也被大大削減,諸王國軍隊成為地方主要的武裝。太康十年(公元289年),淮南相劉頌又上書,認為諸王封國方圓千里,但軍力不足,法同郡縣,無成國之制,宜令國容少而軍容多,增加王國軍隊數量。
西晉分封制度並未實現晉武帝鞏固司馬氏政權的初衷,封王們結納封國內的士族人士,引用在西晉士族制度確立以後難以仕進的寒族士人,形成一個個與中央政權相背離的政治集團,並憑藉其王國軍隊爭取自己的利益。晉末八王之亂中,長沙王司馬乂、東海王司馬越均憑其國兵起事,參與最高權力的爭逐。
泰始律法
《泰始律》是司馬炎在泰始三年(公元267年)完成並於次年頒布實施的,但在他的父親司馬昭輔佐魏政期間就開始了。當時司馬昭命賈充、羊祜、杜預等人參考漢律、魏律開始編纂,到司馬炎建立西晉後不久完成。因頒行於泰始年間,故又稱《泰始律》。
《泰始律》是中國封建社會中第一部儒家化的法典,其主要特點是“峻禮教之防,準五服以制罪”。晉律還是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唯一通行於全國的法律,並被東晉和南朝所沿用,也是這一時期承用時間最長久的一部法典。
地方制度
地方上的都督制的定型西晉沿襲漢魏,地方實行州、郡、縣三級行政制度。全國統一後,共分19州、173郡,州置刺史,屬官有別駕、治中、從事等;郡以太守主事,若為諸王封國所在,則郡稱為國,太守則改稱內史,屬官有主簿、記室、錄事等;大縣置令、小縣置長,下有主簿、錄事史等屬員。
為了加強中央特別是司馬皇室對地方的控制,西晉將曹魏時已採用的都督制進一步制度化。早在司馬氏代魏以前,司馬氏子弟即已以都督或監軍的身份出鎮許昌、鄴城、長安等戰略要地,為司馬炎順利稱帝建晉提供了條件。
西晉建立後,曾試圖在宗室諸王封國內建立軍隊,但初無成效,因此都督製得到廣泛推行。宗室諸王及一些功臣被授予都督諸軍、監諸軍、督諸軍等名號,出鎮地方,掌一州或數州軍事大權。都督若加使持節可以不經稟報朝廷而殺地方二千石以下官員;若為持節則平時可殺無官之人,戰時許可權同使持節者;假節者可以在戰時殺犯軍令者。由於都督掌地方軍事,州刺史雖擁有將軍名號,也只專掌民政。
鹹寧三年,晉武帝改定分封制度,遣宗室諸三各歸封國。為了解決諸王已為都督,若遣之國,則闕方任等問題,按中書監荀勖的意見,使軍國各隨方面為都督,實行轉封,即一方面將諸王都督轄區轉到其封國所在地區,一方面將諸王的封國轉封到其時本人任都督的轄區內。前者如同年扶風王司馬亮改封汝南王,出任鎮南大將軍、都督豫州諸軍事,琅邪王司馬倫改封為趙王,督鄴城守事,勃海王司馬輔改封為太原王,監并州諸軍事;後者如東莞王司馬乂當時任鎮東大將軍、假節、都督徐州諸軍事,遂改封為琅邪王,汝陰王司馬駿因當時任鎮西大將軍、使持節、都督雍涼等州諸軍事,遂徙封為扶風王。諸王封國在其都督區內,使他們得以長期留任,如趙王司馬倫坐鎮鄴城達14年之久。這種諸王封國與其都督區相合的制度在西晉末因政治漸亂,不再嚴格執行,但都督制本身卻並未廢除,東晉南北朝各代均加沿用,在東晉成為士族專兵,凌駕皇權的重要手段,南朝各代又借宗室諸王以都督身份出鎮地方,來加強皇權,而這種制度在南朝也與西晉末八王之亂一樣,成為皇室內部衝突的禍因。
晉惠帝末期,由於戰亂,州刺史加軍號者也得以領兵,置長史、司馬等屬官,以掾、屬分曹主事,西晉末至東晉初,軍府掾、屬逐漸改稱為參軍事。
歷東晉南北朝,州刺史及一些郡太守例帶將軍號,設定軍府屬官,刺史無軍號則被習稱為腳踏車刺史,於是州既有掌民政,由州刺史從該州人士選任的別駕、治中等僚屬,又有由中央尚書吏部任命的長史、司馬、參軍事等屬官,形成州刺史下軍事、民政分屬不同機構的雙軌制。
門閥政治
門閥士族是地主階級中的一個特權階層。它萌生於後漢,形成於魏晉。
魏文帝曹丕為了抑制浮華朋黨之弊,採納陳群的意見,郡置中正,根據當地士人的品行、才幹及家世評定為九品,作為吏部授人任官的依據,由中央官員兼任的中正逐漸影響到吏部的用人權。司馬懿執掌魏政後,又奏置州大中正,中正進一步操縱了士人的入仕途徑。到西晉時,九品中的二品(一品從未有人,形同虛設)逐漸取得了作官的優先權,特別受重視,被稱為上品,其餘各品則被看作是寒士下品。由於中正之職實際掌握在魏晉禪代之際榮寵不絕的官僚貴族手中,士人品評中品行、才幹兩項已不被重視,唯計門資定品,家世官爵即所謂門第、閥閱成為品評的主要依據,上品因此基本上由朝廷顯宦子弟把持。西晉初年劉毅上奏陳述九品有八損說:今之中正,不精才實,務依黨利,不均稱尺,務隨愛憎,隨世興衰,不顧才實,衰則削下,興則扶上,以致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與劉毅同時的段灼也說:今台閣選舉,塗塞耳目,九品訪人,唯問中正。
故據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孫,即當途之昆弟也。得上品的官僚貴族子弟極易步入仕途,而且升遷迅速,他們一入仕,即可擔任尚書郎、秘書郎、著作郎、散騎侍郎、黃門侍郎等職閒位重的官職,這些官職也由此被稱為清官、清職。晉武帝初年雖多次下詔徵用寒素,試圖加強皇權對官員選拔的干預,改變寒門下品升進無路的狀況,但終難扭轉現實。如詩人左思在其《詠史詩》第二首中感嘆的那樣:鬱郁澗底松,離離山上苗,以彼徑寸莖,蔭此百尺條。世胄躡高位,英俊沉下僚,地勢使之然,由來非一朝。太康元年(280年),晉武帝在滅吳之後頒定的戶調之式中,不僅允許官員據官品占有土地和人口,而且規定士人子孫亦如之,給予在政治上已享有實際權利的士人以經濟上占有人口並免除徭役的特權。這樣,漢魏以來政治經濟勢力不斷上升的世家大族終於形成為封建地主階級中一個特權階層,士族門閥制度因而確立,門閥士族遂成為東晉南朝政治中一種最為活躍的政治勢力。
門閥士族擁有特權並與庶族保持著嚴格界限。政治上,他們累世做職閒望重的高官;經濟上,按官品占有大量土地和勞動人口,並且不向國家納租服役;社會地位高人一等,不與無特權的庶族(又稱寒門)聯婚和同乘共坐。為了保護自己的特權,他們特別注意門第。他們壟斷政治,排斥庶族寒門。庶族即使做官以後,依然受到士族的歧視。至於那些不願巴結士族的庶族地主,便一生沉滯,永無晉升的希望。
封爵大臣
等級 | 受封人物 | 爵位 |
郡公 | 賈充 | 魯公 |
陳騫 | 高平公 | |
王渾 | 京陵公 | |
縣公 | 何曾 | 朗陵公 |
王祥 | 睢陵公 | |
鄭沖 | 壽光公 | |
劉禪 | 安樂公 | |
郡侯 | 荀勖 | 濟北侯 |
苟晞 | 東平侯 | |
縣侯 | 羊祜 | 巨平侯 |
杜預 | 當陽侯 | |
王戎 | 安豐侯 | |
楊駿 | 臨晉侯 | |
衛瓘 | 菑陽侯 | |
胡奮 | 夏陽侯 | |
馬隆 | 奉高侯 |
軍事
晉朝的軍事制度沿襲曹魏,採用世兵制。晉武帝頒布去州郡兵及封國制,並任眾王都督諸州軍事。東晉兵制襲用世兵制,並以募兵制補充兵力。由於中央衰落,軍力外重內輕,地方方鎮較不受朝廷管轄。謝安為了鞏固中央,建立北府軍。
西晉軍隊分為中軍、外軍和州郡兵,中外軍全部兵員都來自軍戶。中軍直屬中央,編為軍、營,主要保衛京師,有事出征,兵力不下10萬人。駐防城內宮殿宿衛、宮門及京城宿衛為宿衛軍。駐防京郊,有事出征為牙門軍。中軍統帥為中軍將軍,後改為北軍中侯或中領軍。外軍為中央直轄的各州都督所統率的軍隊,都督一般由征、鎮、安、平等將軍或大將軍擔任。州郡兵是地方軍備,西晉滅孫吳後,為避免東漢末期諸州割據再度發生,裁撤州郡兵。並改置武吏,大郡100人、小郡50人,用以維持治安。但是實際上取消的州郡兵甚少。
司馬炎頒布封國制,諸王分封郡國,大國三軍5000人、次國二軍3000人、小國一軍1500人(詳見晉朝藩王列表)。並任一些王室都督諸州軍事,如汝南王亮督豫州、楚王瑋督荊州、河間王顒督關中。晉武帝任諸王都督諸州軍事是為了提升宗室力量避免權臣專政,但卻使得地方宗室掌握軍權,權力有逐漸凌駕中央的趨勢。西晉都督為持節使臣以督諸軍,持節都督分為三級,都督中外諸軍事為最高統帥,監諸軍次之,都督各州諸軍事居末,和將軍分統外軍。
經濟
西晉廢除屯田制,將民屯田給予農民,實施占田制及蔭客制,並以課田法課稅。占田制及蔭客制使世族占田有法可依,平民也擁有一定大小的土地,但世族大量併購土地的問題並未解決。雖然課田法使地租比曹魏時重一倍,但由於農民由賦稅更重的屯田農民構成,所以負擔比屯田制稍微減輕。由於被蔭庇的農民只需向蔭庇者交租即可,國家稅收得由其他編民齊戶承擔,這使更多的農民轉蔭至大地主名下。最後政府稅收短缺,世族獲得經濟特權。
農業
•占田制
曹魏推行的大規模屯田制度,到魏末已逐漸遭到破壞。到公元264年,魏元帝下詔罷屯田官,將典農官分別改為太守、令長。次年,晉武帝又重申前令,民屯制度正式廢除。
民屯廢止以後,貴族、官僚爭相侵占田地,隱匿戶口。原來的屯田客或投依豪門,或游食商販,加上服役為兵者,有一半人不從事農業生產。因此,農業荒廢,國庫空虛,百姓窮困。針對這種情況,滅吳以後,西晉採取兩項重大措施:罷州郡兵以歸農;頒布占田制。
西晉實行占田制。占田制包括下列內容:
其一,戶調式:凡是丁男(男、女16歲以上至60歲為正丁)立戶的,每年交納戶調絹三匹,綿三斤;丁女及次丁男(男女15歲以下至13,61歲以上至65為次丁)立戶的,納半數。邊郡民戶的戶調,納規定數目的三分之二,更遠的納三分之一。
其二,農民的占田和課田:男子一人有權占土地七十畝,女子三十畝。這是應種土地的限額,不是實際授與的地數額。在占田之中,丁男有五十畝、次丁男有二十五畝、丁女有二十畝要課稅,這叫課田。每畝課田谷八升。不管田地是否占足,均按此定額徵收。
其三,士族地主占田、蔭客和蔭親屬等特權:一品官有權占田五十頃,以下每品遞減五頃,至九品占田十頃。貴族官僚還可以蔭親屬,多者九族,少者三族。從一品官到九品官還可以蔭佃客十五戶到一戶,蔭衣食客三人到一人。
從占田制的內容看,它是一種既保證政府收入,又保護士族特權的一種土地制度。占田制並不是官府授田,更不是將地主的田地授與農民,而是在屯田制破壞的前提下,允許農民占墾荒地,占田制中對於官僚士族占田、蔭客、蔭親屬等特權的規定,其主要精神不在於對官僚士族的特權加以限制,而在於確認和保護他們已占到大量土地和戶口的既成事實。
與曹魏時期的自耕農相比較,戶調增加了二分之一,田租增加了一倍。但實際上還不止於此。因為曹魏的田租是校畝計征,占田制的田租是按丁徵收,丁男、丁女、次丁男不管是否占足規定的課田數額,都必須按法定的課田數交租。
不過,在占田制的規定中,也有一些積極因素。首先,與屯田制下農民相比,占田制下農民的負擔顯然有所減輕。特別是解除了屯田制下軍事管制的強迫勞動,有助於提高農民的生產積極性。
其次,占田無年齡之分,課田有年齡、性別的區別,占田數又高於課田數,這些規定可以鼓勵人們去占田墾荒,有利於擴大耕地面積。
•戶調製
戶調製即徵收戶稅的制度。戶調不分貧富,以戶為單位徵收租稅。這一制度規定:“丁男之戶,歲輸絹三匹,綿三斤;女及次丁男為戶者半輸。” 對邊郡及少數民族地區的戶調也作了具體的規定:邊郡與內地同等之戶,近的納稅額的三分之二,遠的納三分之一。少數民族,近的納布一匹,遠的納布一丈。
品官占田蔭客制是一種保障貴族、官僚們經濟特權的制度,同時也有為貴族、官僚們占田和奴役人口的數量立一個“限制”的用意,以制止土地無限制地兼併和隱瞞戶口的情況出現。此制度規定:“其官品第一至第九,各以貴賤占田。第一品占五十頃,第二品四十五頃,第三品四十頃……每低一品,少五頃。” 對於庇蔭戶,“品第六以上得衣食客三人,第七第八品二人,第九品一人。” “其應有佃客者,官品第一第二者佃客無過十五戶,第三品十戶,第四品七戶,第五品五戶,第六品三戶,第七品二戶,第八品第九品一戶。” 庇蔭戶的佃客,為私家人口,歸主人役使,不再負擔國家徭役。
實行戶調製的詔書發布之後,遭到了豪門世族的抵制。他們或是隱田不報,或是反對農民占有耕地。
儘管晉武帝的戶調式遭到了種種阻礙,但這一制度從一定程度上,用行政的手段將大量的流動、閒散人口安置到土地從事生產,這對於穩定社會秩序,促進社會經濟的恢復與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興水利
晉武帝很注意開墾荒地,興修水利。如在汲郡開荒五千多頃,郡內的糧食很快富裕起來,又修整舊陂渠和新開陂渠,對於灌溉和運輸都起到了很重大作用。
手工業
冶煉業得到了發展,灌鋼技術的發明,把生鐵和熟鐵混雜在一起,工藝簡便,生產效率更高,鋼鐵的品質也更好。在熱處里技術中發明了油淬,使鑄鐵可鍛化,最後鍛件成為主導地位。
紡織業用麻織成的布,馬鈞改良紡織機,品種及品質皆提升。當時製紙業除麻紙外也利用藤做出“藤角紙”。紙張已經可作出雪白紙及五色花箋,到南朝完全替代竹簡和絹錦。制瓷業在製成技術也有長足的進步,並廣泛在南方地區擴散。例如浙江就形成越窯、甌窯、婺州窯及德清窯。制茶業方面,由於晉代士人習慣飲茶並提倡以茶代酒,使需求提高,種植區域進展到東南沿海。造船業歸官府管理,當時大船載重達萬斛以上。由於江南水路繁多,所以十分興盛。
人口
根據史料記載,西晉太康元年(公元280年)全國有245萬戶及16163860人 ,太康三年(公元282年)則有377萬戶 約24768900人 ,兩者皆遠高於三國末年的767萬人 ,顯然,不僅是因為戰爭結束,而且也是因為剝削減輕、登記戶口恢復導致賬面上的人口增加。不過現代學者考慮到部曲、佃客、奴婢、兵戶、匠戶、樂戶、內遷外族等等人群大多未納入戶口統計而認為永康元年(公元300年)實際人口達3500萬人。
西晉建國後人口但仍未恢復到東漢水準,八王之亂及五胡亂華更使人口數下滑。五胡亂華時發生數次大屠殺,例如劉聰、劉曜、石勒及石虎在華北的屠殺。戰亂帶來的瘟疫及饑荒,也造成人民大量死亡,甚至發生“人相食,飢死者十五六”的慘事。除戰亂因素外,兩晉人口數也因為種種因素被隱瞞。政府賦稅繁重,使得百姓依附在大族或寺廟下逃避課稅;當時軍人及部曲、僧人、道士及奴婢是屬於別籍而不入戶;此外,因為戰亂使大量人口外移或是遷入後隱瞞戶籍。
由於北方戰亂不堪,大量人民逃至南方,形成一股人口大流動。滯留北方的漢人則依靠塢堡自衛。當時主要流亡潮有六次,公元296年晉惠帝時期關中發生齊萬年之亂,數萬人民由關中經過漢中,抵達蜀地,之後協助李特、李雄立國。另一股經漢水、宛至淮河,後為石勒吸收。巴蜀動亂後,人民逃至荊湘地區,因受土豪欺壓而叛亂,最後為王敦、陶侃平定。并州饑民向冀豫地區乞食,後由田甄率領,稱為“乞活賊”。涼州少受戰亂,眾多人民前往避難。由於保留大量漢人文物制度,形成“河西文化”。華北動亂時,眾多人民逃往遼東,由慕容皝設僑郡收留。後來這些僑民協助慕容皝建立前燕。
最後也是最大的一股是在永嘉之亂後由中原流向江南,史稱“永嘉之亂、衣冠南渡”。於東晉時期共有五次,分別為司馬睿移鎮江東時期;祖逖、祖約北伐失敗南撤時期;後趙滅亡,桓溫北伐時期;淝水之戰後前秦崩潰時期及劉裕北伐失敗時期。南遷僑姓世族成為東晉朝廷與南朝的支柱。僑民渡江後主要分布在荊揚梁益四州,有些深入閩廣之地。僑民主要先安置在僑州郡縣,入白籍,可以減免賦役。由於僑州郡縣遷徙不定、僑民與當地人民混雜,戶籍難於管理,影響了政府賦稅收入。所以安定後實施“土斷”,將僑民就地入戶(黃籍)以裕財實兵,並使官吏喪失免稅特權。在東晉時共實施四次。當時人民為重要資產,戰爭時不論是侵略者或是被侵略者,往往強迫人民遷移,以防資敵,尤其在華北或江淮地區常常發生。
文化
由於儒教獨尊的地位被打破,使得西晉的文化走向多元發展,不斷的開發新領域與新學說。當代學派除儒教外還有由本土發展的玄學、道教及由印度東傳的佛教,其中道教及佛教在該期間逐漸擴展到一般人民的生活。邊疆民族的南下帶來草原文化。
西晉士族,生活是優裕的,禮法的束縛是疏鬆的,全國統一以後,聞見也比三國分裂時擴大了。這些,使得一部分士族中人有條件去從事文化事業。西晉一朝雖極短促,但文化上成就卻是巨大的。
文學
西晉時期,社會繁榮豪奢,文學走向雕琢美化。此時期的作品大都清麗流暢,繁簡適中。著名的有左思的《三都賦》,描寫三國都城,內容雄渾閎博,完成後轟動京城。他的詩歌在藝術及風格十分高超,由於出身並非為有名世族而遭受排擠,在詩歌中顯現出憾恨。潘岳的〈悼亡詩〉內容細膩,情感寫實。陸機的《文賦》是一篇重要的文學理論,敘述思想與藝術主從關係。他的散文也廣為人知,但過於重視辭藻及對偶。西晉的詩受曹魏“建安體”的影響,但漸漸講究對偶及聲韻。有名詩人有張載、張協、張元、陸機、陸雲、潘岳、潘尼、左思。
文學主要是五言詩在建安時期形成一個高峰以後,為老莊玄風所沖淡了。《文心雕龍·明詩篇》說“正始(魏廢帝曹芳年號)明道,詩雜仙心,何晏之徒,率多浮淺”,就是魏國文學的一般情形。不過,其中如嵇康、阮籍所作詩篇,特別是阮籍的《詠懷詩》,實是特出的作品。《詩品》說它“言在耳目之內(通常語),情寄八荒之表(意旨深遠)”,是確切的。《詠懷詩》很難求得它的真意所在,但如體會阮籍憂疑無告、處境險惡的心情來讀這些詩篇,就似乎懂得他要說的是什麼,而自然引起對他的同情。《詠懷詩》達到微(隱晦)而顯的最高境界,按其風格,純屬魏詩,所以漢魏舊音到嵇阮而告結束,西晉則向形式方面發展。
《文心雕龍》評西晉詩:“采縟於正始,力柔於建安,或析文以為妙,或流靡以自妍,此其大略也”。這就是說,西晉詩人在用事、練句、對偶、音節方面追求形式上的美觀,不再象建安時詩那樣文質並茂。
經學
自西漢末今古文經學發生鬥爭,至東漢末,鄭玄混合今古文,今文失去統治地位而告一結束。魏晉時期,王肅(純古文)鄭玄兩學派發生鬥爭,以新注行世(王弼注《周易》、何晏注《論語》、杜預注《左傳》),王肅學派失敗而告一結束。西漢以來博士所傳今文章句之學,和漢儒賈(逵)馬(融)等人的古文經學,都在晉懷帝永嘉之亂中歸於消滅。以前的兩次結束正為全部消滅作了必要的準備。原始儒學(秦以前)變為兩漢經學(今文古文兩派),兩漢經學變為魏晉經學,至此,經學本身也就無可再變,只等唐人替它作《正義》,保存漢魏各學派的一些殘餘。
老子《道德經》本來也屬於唯物論方面,魏晉士人把它解釋為唯心論,結合莊子的詭辯論,創立玄學。玄學盛行,經學衰退到次等位置上去了。不過,玄學也不是宗教,而統治階級迫切需要的卻是宗教,玄學必然要繼經學而衰退。在經學玄學相繼衰退中,佛教逐步興盛起來,自魏晉起至隋唐止,經學在思想領域的統治地位,逐漸被佛教奪去,玄學和道教也奪得一部分,經學僅能保持傳統的崇高名義。
古文經學只講訓詁名物,並無思想性,但唯物論傾向一般是存在著的。曹操禁內學(讖緯),晉武帝禁星氣讖緯之學。這種禁令多少受古文經學的影響,當然,主要的還是政治上原因。
兩漢今文經師,一般是抱殘守缺,穿鑿附會的陋儒。古文經師比今文經師學問廣博得多,但仍不能解脫傳統的束縛。最顯著的是《易》學,古文經師拘泥於象數卜筮,支離瑣碎,可厭之處不比今文《易》學少些。王弼開始以玄理說《易》,推翻兩漢今古文《易》學,標誌著經學從兩漢家法師法的束縛下解脫出來,思想活動比較自由一些了。魏晉經學以博採眾說,不守一家之法一師之說為特徵,就是思想比較自由一些的表現。
史學
譙周以為司馬遷《史記》采百家雜說,記周秦以上事,往往與正經不合,特作《古史考》二十五篇,糾《史記》的謬誤。這自然是腐儒的見解。司馬彪據《竹書紀年》駁《古史考》,凡一百二十二條。司馬彪所駁未必全對,但敢於駁正經,比譙周的墨守正經,在史學上應是一個進步。
司馬彪撰《續漢書》八十篇,其中八志敘述東漢制度,甚有條理,梁劉昭分八志為三十卷,並為作注,附宋范曄《後漢書》中。《後漢書》有志,才能和《史記》、《漢書》相配,因為正史沒有志是很大的缺陷。
陳壽本是蜀漢人,蜀漢亡後仕晉,撰魏蜀(漢)吳《三國志》六十五篇。《三國志》敘事核實,但不免過於簡略。宋裴松之為作注和補,徵引漢魏以至六朝著述一百數十種,引文首尾完具,並考訂異同,足以補陳壽書的不足。《三國志》有了裴注,在正史類中,得與《史記》、《漢書》、《後漢書》並稱為最好的正史。
哲學和玄學
魏晉玄學雖然自稱學老子,但只強調“有生於無”,這樣,道生於無,不生於自然,也就是道先於自然而存在了。因而玄學屬於唯心論範疇,是變質的道家學說。王戎、王衍是西晉玄學清談家的首領。二人立論以無為本,整個士族在無的影響下過著腐朽的生活。裴頠(wěi)著《崇有論》,主張儒學禮法,反對虛無放蕩,王衍等人群起攻擊,《崇有論》不起任何作用,但有無之辯卻反映了當時儒玄兩家思想的鬥爭。顯然,儒家思想處在絕對的劣勢。
郭象是著名清談家,王衍稱他“語如懸河瀉水,注而不絕”,想見他有很高的辯才。向秀曾注《莊子》,郭象據向秀注再加修訂,成為《莊子注》的定本。《莊子》書得郭象注,對玄學說來是一個大發展。
《漢書·藝文志》道家有《列子》八篇。魏晉之際清談家從不談及《列子》,足見《列子》實已亡佚。東晉張湛注《列子》書中《周穆王篇》,敘述周穆王西遊事,與《穆天子傳》完全符合,造書顯然是在汲冢發掘以後。東晉士族經過喪亂逃竄的苦難,放蕩的行為多少有些改變,《楊朱篇》所表現的極度腐朽思想,顯然是西晉士族思想的特產。西晉佛學開始發展,佛家說空無,清談家說虛無,旨趣相投,玄學自然要吸收佛學。《列子》書往往與佛經相參,也是造於西晉的一證。或疑《列子》是張湛所自作,按張湛《列子序》詳述得書來歷,似非虛妄,注中疑《列子》書載列子以後事,似不需要詐偽到自造又故意自疑。《列子》八篇當是西晉人偽造,因張湛作注而流傳。
東漢和魏初,傳佛教的都是胡僧,漢人拜佛無非是想求福禳災,並不重視它的教義。魏晉間東來胡僧更眾,洛陽佛寺多至十數,中國士族中也開始有人出家學佛,朱士行就是最早出家的一人(二六○年,魏甘露五年,出家,宗教活動則在西晉時)。朱士行到于闐國求梵書及胡本佛經,在外國二十餘年,歸國後譯出《放光般若經》,宣揚大乘教義。世居敦煌的月支人竺法護遊學西域諸國,通三十六種語言,求得大量佛經,歸國後專心譯經,佛學大行於世。西晉時有不少漢胡人譯經,但法護譯經最多,聲名最大,為西晉佛教的代表人物。僧徒不僅以空無宗旨與清談家相呼應,而且還模仿清談家放蕩生活。東晉孫綽《道賢論》,以佛教七道人比竹林七賢,陶潛《群輔錄》以沙門於法龍(即支孝龍)為八達之一,清談家取佛學來擴充自己的玄學,胡僧依附玄學來推行自己的宗教,老莊與佛教結合起來了。
胡僧在漢魏時守戒律而被輕視為乞胡,至晉時依附玄學而上升為賢達,佛教的流傳因此前進了一步。當佛教開始盛行的時候,道佛二教的鬥爭也開始萌芽。晉惠帝時,道士王浮與沙門帛遠爭邪正,王浮作《老子化胡經》,捏造故事,侮辱佛教,到南朝發展成一個大論爭,在北朝,甚至發生宗教衝突。
玄學崇尚老莊,是戰國道家學派的支流。它不是宗教,因為清談家一般是無神論者,《楊朱篇》表現得很清楚,阮瞻並以主張無鬼而著名。它吸取一些佛教思想,並不是信奉佛教,因為佛教戒律與士族生活有很大的距離。道教託名老子為教主,實是戰國陰陽五行學派和方士妖術的支流。它是思想貧乏的一種宗教,但與儒家學派卻有若干聯繫。東晉和南北朝,表現儒佛道玄四家分離結合,鬥爭調和諸現象,在思想發展史上是戰國諸子大爭鳴以後的又一次大爭鳴。如果說,戰國是原始的唯物論思想還占優勢的話,那末,魏晉南北朝卻是唯心論思想取得絕對優勢,並且為唐宋以來的唯心論建立起牢固的基礎。佛教的輸入,對唯心論發展起著決定性的作用。裴頠作《崇有論》、王浮造《老子化胡經》正是這一次大爭鳴的先聲。
儒佛道玄四家各在準備戰鬥,久被廢棄的墨學也想乘機再起。隱士魯勝注《墨辯》,又作刑名兩篇,闡發《墨辯》的要旨。魯勝其他著述都在喪亂中遺失,只有《墨辯注》得保存,可是墨學所講的同異是非,不適合統治階級的需要,因之不象魯勝所希望的那樣有人來興微繼絕。
科技
道家對中國科技史亦帶來貢獻,其外丹、內丹修煉包含多種科學。外丹包括了黃白,也就是鍊金術。以爐鼎燒練鉛汞來提煉丹藥。丹藥有些有毒,但有些有功效。內丹則以人體為爐、人的精氣為材料、以神為運用來燒練成“聖胎”。它的修煉方法涵蓋養生學及氣功。
劉徽自幼學習《九章算術》,對數學有興趣。年長後劉徽著《重差》(後稱《海島算經》)、為《九章》作注,加入自己的心得,使其容易了解。《九章算術》代表中國古代數學體系,確立中國數學以計算為中心。
裴秀任地官,為地圖學家。他收集史料,研究地圖,完成《禹貢地域圖》;科學的描繪出當時山脈水文的分布及行政區劃。他總結前人繪圖方法,提出製圖六體的方法:分率(比例大小)、準望(物體方位)、道里(道路距離)、高下、方邪及迂真(此三項代表地形起伏所帶來的誤差)。
民族
西晉時期周邊地區出了問題史稱“五胡內遷”。所謂五胡主要包括匈奴、羯、鮮卑、氐、羌等少數民族。這些少數民族生活在中國的東北、西北及河套以北的廣大區域,主要以遊牧生活為主。東漢以來,他們逐漸向黃河流域遷徙。
西晉接連不斷的內亂對少數民族內遷的態度是堅決拒絕,而且要把他們趕出去。早在西晉滅東吳(公元280年)之後,大臣郭欽就向晉武帝上書,提出要解決少數民族內遷問題,說:“戎狄強獷,歷古為患。魏初人寡,西北諸郡皆為戎居。今雖服從,若百年之後有風塵之警……宜及平吳之威,謀臣猛將之略,出北地、西河、安定,復上郡,實馮翊,於平陽已北諸縣募取死罪,徙三河、三魏見士四萬家以充之。裔不亂華……峻四夷出入之防,明先王荒服之制,萬世之長策也。 ”
郭欽的上書,把少數民族視為洪水猛獸。郭欽的建議雖然符合當時朝廷的意願,但真正實施困難。因為這些少數民族經歷了很長時間才遷到內地的,人數眾多,分散各地,與漢族雜處,不可能將他們再遷回。
由於西晉政府不能善待少數民族,實行民族歧視和民族壓迫政策,激起少數民族的強烈反抗,西晉由於自身不穩定,所以在處理與少數民族關係上顯得很被動,很不自信,然而,當時少數民族的內遷和發展已成燎原之勢,西晉政府想擋也擋不住了。
最終西晉被少數民族聯合起來消滅了。但是各個民族走向民族的大融合。
帝王世系
廟號 | 諡號 | 姓名 | 表字 | 生母 | 統治時間 | 年號 | 陵墓 |
世祖 | 武帝 | 司馬炎 | 安世 | — | 公元266-公元290 | 泰始公元266年-公元274年 鹹寧公元275年-公元280年 太康公元280年-公元289年 太熙公元290年-公元290年 | 峻陽陵 |
德宗 | 惠帝 | 司馬衷 | 正度 | — | 公元290-公元306 | 永熙公元290年-公元291年 永平公元291年-公元291年 元康公元291年-公元299年 永康公元300年-公元301年 永寧公元301年-公元302年 太安公元302年-公元303年 永安公元304年-公元304年 建武公元304年-公元304年 永安公元304年-公元304年 永興公元304年-公元306年 光熙公元306年-公元306年 | 太陽陵 |
仁祖 | 懷帝 | 司馬熾 | 豐度 | — | 公元307-公元311 | 永嘉公元307年-公元313年 | — |
哀宗 | 愍帝 | 司馬鄴 | 彥旗 | — | 公元311-公元316 | 建興公元313年-公元316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