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西平縣委西平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西平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西發[2010]3號),設立西平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縣政府工作部門,規格為正科級。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最佳化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和部門的行業規劃與專項規劃,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二、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
四、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申請中央、省、市政府投資、安排縣級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縣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指導政策性貸款建設資金使用方向和縣政府政策性投資公司固定資產投資活動。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審批縣政府投資項目和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概算和初步設計。
五、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我縣構建現代產業體系、現代城鎮體系、自主創新體系的目標、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研究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產業集聚區的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統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
六、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提出糧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縣級儲備計畫。
七、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全縣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八、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全縣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節能減排、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節能減排重大項目,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九、承擔全縣重點項目建設管理和重大建設項目稽察的責任;起草全縣重點項目建設管理和重大建設項目稽察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研究提出年度重點項目選擇指導目錄;組織對重點項目建設工程進度實施全過程監管,協調解決重點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和政府投資項目稽察;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依法對全縣重點項目招投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十、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