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概況
蔡寶玉 局 長張子娟 副局長
朱淑閣 副局長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制定全區衛生改革與發展目標,監督實施各項衛生技術標準。(二)制定全區衛生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和計畫,報請區政府批准實施;制定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報請市衛生局批准實施。
(三)制定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參與組織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工作。
(四)負責區管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管理的規範、標準,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五)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責任,監督實施食品安全標準,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
(六)貫徹執行黨的中醫政策和中醫藥法律、法規,並納入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
(七)制定並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加強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等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依法報告管理傳染病疫情信息。
(八)制定全區衛生監督發展規劃和措施,加強衛生監督體系建設,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健康管理、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九)制定全區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措施,規劃並指導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十)制定全區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健康教育的發展規劃和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負責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
(十一)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市衛生局的協調下,組織調度全區醫療衛生人員開展其它突發公共事件、傷病員緊急救援,防止災後疫情發生和蔓延。
(十二)負責區直部門離休幹部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區內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三)根據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實施衛生執法監督,受理衛生行政訴訟。
(十四)負責全區醫療衛生單位職業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促進衛生行業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十五)負責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區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愛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結核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免疫規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負責區紅十字會日常工作。
(十七)負責區獻血辦日常工作。
(十八)負責本部門、本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防和處置本部門、本系統的突發公共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