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比盨

西周比盨

西周比盨,是西周時期盛黍,稷,稻,粱等用器,高14cm,寬38.9cm,重4.58kg。盨內底有銘文12行139字。

基本信息

【名稱】:西周比
【類別】:銅器、青銅器
【年代】:西周
【文物原屬】:西周時期盛黍,稷,稻,粱等用器
【文物現狀】:現藏北京故宮博物院
【簡介】: 高14cm,寬38.9cm,重4.58kg。
盨呈長形圓角,斂口,二獸首耳,圈足下有四短足,短足上端雕飾獸頭。口下飾重環紋帶,腹飾瓦棱紋。
銘文
 盨內底有銘文12行139字:
唯王二十又五年七月辰在□□,(王在)
永師田宮。令小臣成友逆(里尹)□、
內史無(音基)、大史(音興)。曰:“章厥(音會)
夫吒(音隔)比田,其邑(音庚)、(音綴)、(音祖)。復
友比其田,其邑復愬、言二邑。
俾比復小宮吒比田,其
邑(音及)(音及)句商(同兒)、讎(音栽)。復
限余比田,其邑競、懋、甲
三邑,州、瀘二邑。凡復友復付
比田十又三邑。”厥佑比膳夫克。
比作朕皇祖丁公,文考惠公。
盨。其子子孫孫永寶用。(音香)
大意為:在周王二十五年七月的某一天,王在永地的師田宮。命小臣成友去迎接里尹某、內史無、大史來到師田宮。王說:“將夫吒與比的田分開,涉及的邑里是、、三邑。返還與比接壤的田,涉及須返還的邑里是愬、言二邑。使小宮吒返還比田,涉及的邑里是和句商兒、讎。返還限餘一帶的比田,涉及的邑里是競、懋、甲三邑,州、瀘二邑。總計返還接壤的田和另外付予的田十三個邑。”輔助比去接受王的宣判的佑者是膳夫克。比做我光榮的祖父丁公、有文彩的父親惠公的盨。他的後代子孫永遠寶用這件盨。“”是比家族的名號。
西周比盨銘文反映了西周晚期土地領屬關係發生的變化,是研究西周土地制度的重要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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