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及招生對象
1、2006年7月31日前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從事教學工作滿2年的高等院校基礎課、公共課(含“兩課”、體育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專業課教師以及高職、高專院校教師。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2、2006年7月31日前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在高等學校從事一線學生工作滿2年的專職輔導員,經所在單位學生工作部門會同人事部門推薦,可報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輔導員)”專業,其資格審查表須由所在單位學生工作部門和人事部門共同填寫推薦意見並加蓋兩部門公章。高校輔導員在職攻讀“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輔導員)”專業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
3、考生必須報考與本職教學崗位相關的學科、專業。
二、報名方法、時間及報考費
考試報名採取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考生先按以上要求進行資格自審,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請於6月25日前登錄到教育部學位中心的網站查詢有關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的網報網址,查詢後在網上報名規定的時間內通過網際網路登錄到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一般為本省(市)教委學位辦)指定的網站上,按要求填寫、提交報名信息;然後在規定的現場報名時間內,到指定的現場報名點繳報考費、照相、確認報名信息。
(相關報名地點)
重慶大學
工程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風景園林碩士
西南大學
教育碩士、農業推廣碩士、獸醫碩士、高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
西南政法大學
法律碩士、公共衛生碩士、軍事碩士、體育碩士、藝術碩士、漢語國際教育碩士、翻譯碩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攻讀碩士學位
網上報名時間:7月1日—15日
現場確認時間:7月16日—19日
報名考試費:選擇西南大學報考點的考生交160元 (選擇其他報考點的考生交130元到所選報考點,另30元於9月10日前交西南大學研招辦)
三、考試時間及考試地點
考試時間:2009年11月1日
考試地點:由報考點安排(考生入場考試時將核驗准考證、身份證件)。
四、招生學科專業、招生人數及考試科目
邏輯學
①GCT(外語語種限選英語或日語) ②形式邏輯及馬克思主義哲學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
①GCT(外語語種限選英語或日語) ②思想政治教育原理及馬克思主義哲學
思想政治教育
①GCT(外語語種限選英語或日語) ②思想政治教育原理及馬克思主義哲學
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輔導員)
①GCT(外語語種限選英語或日語) ②思想政治教育原理及馬克思主義哲學
教育學原理
①GCT(外語語種限選英語或日語) ②教育學及教育心理學
課程教學論
①GCT(外語語種限選英語或日語) ②教育學及教育心理學
高等教育學
①GCT(外語語種限選英語或日語) ②教育學及教育心理學
職業技術教育學(高校體育教師教育)
①GCT(外語語種限選英語或日語) ②教育學及教育心理學
基礎心理學
①GCT(外語語種限選英語或日語) ②普通心理學及教育心理學
英語語言文學
①GCT(外語語種限選英語或日語) ②綜合英語、語言學及套用語言學
漢語言文字學
①GCT(外語語種限選英語或日語) ②閱讀寫作及漢語基礎
註:我校2009年高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招生總規模為80人(其中“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輔導員)”專業招生規模為30人)。
GCT考試實行全國聯考,政治理論、專業基礎課由我校自行命題考試。專業基礎課滿分為150分,考試時間為3小時,與全國聯考時間相同。政治理論考試時間另行安排。
“GCT”試卷由四部分構成:語言表達能力測試、數學基礎能力測試、邏輯推理能力測試、外國語(語種為英語、俄語、德語和日語)運用能力測試,每部分各占100分,滿分400分,考試時間為3小時。考生取得的“GCT”成績當年有效。
五、資格審查及錄取
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有關學位類別的條件的審查,在錄取前進行。考生網上報名成功,系統將自動生成《2009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現場確認時將列印資格審查表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考生須將現場列印的資格審查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核准表中內容、填寫推薦意見,並在電子照片上加蓋公章,然後按要求將資格審查表、相關學歷、學位證書交我校研招辦進行資格審查。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資格審查時須同時提交認證報告。
資格審查時間另行通知,請注意我校網站上的信息。
考生所在單位不同意報考、不符合報考條件、提供虛假信息或不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六、培養方式、培養費及學習年限
對合格考生以委託培養方式錄取,按重慶市物價局批准的檔案培養費為每生每年7000元,按三年收費。
高等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是我校研究生教育的一部份,教學按有關大綱規定進行,學習年限二年至四年,主要利用寒暑假上課;論文期間脫產三個月到校接受導師指導、實驗及論文撰寫。在校累積學習時間不得少於一年,就讀期間不轉任何關係,學習結束後回原單位工作。
七、學位授予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對課程考試合格取得規定的學分和學位論文答辯通過者,授予碩士學位。
八、GCT考試大綱及參考書目
“GCT”命題依據《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指南(2005年版)》(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