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校〔2006〕371號
一、指導思想
學生教育實習成績的評定,要根據我校培養目標的基本要求,在德才兩個方面進行全面考核,既要考核學生試教試作的實際質量,又要考核學生在實習過程中的思想表現。
二、評定等級
教育實習成績的評定,採用五級記分制,即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三、評定標準
(一)試教1.優秀
(1)努力鑽研教學大綱和教材,認真備課,能獨立寫出質量較高的教案,在備課和試講的過程中,逐步提高,進步顯著。
(2)教學目的明確,對教材能正確理解,熟練掌握,能結合教材特點和學生的情況,恰當的貫徹教學原則,靈活運用教學方法;教態自然,語言清楚準確,板書工整規範,能較好地運用國語進行教學;講授生動;善於啟發引導學生思維;組織教學能力較強,教學效果好。
(3)認真批改作業和進行必要的課外輔導,對不同程度的學生,能區別情況,因材施教。
(4)評議會上能作出全面深刻的自我分析和幫助別人分析,虛心聽取和接受別人的意見,並能迅速改進,提高教學質量。
2.良好
(1)努力鑽研教學大綱和教材,備課認真,能按時寫出較完善的教案,在備課和試講過程中能逐步提高。
(2)教學目的明確,掌握教材比較熟練,講授內容正確無誤,教態自然,板書清楚準確,能用國語進行教學,能達到教學目的,教學效果較好。
(3)批改作業認真,並能主動進行課外輔導。
(4)評議會上能認真地作自我分析和幫助別人分析,能聽取別人的意見。
3.中等
(1)能鑽研教學大綱和教材,在指導教師稍加指點的情況下能寫出較完備的教案,備課下了一定功夫。
(2)教學目的明確,掌握教材較熟悉,教態比較自然,語言、板書比較清楚、準確,教學效果一般。
(3)能比較認真地批改作業和進行課外輔導。
(4)評議會上能比較認真地作自我分析,也能接受別人意見,但不善於幫助別人分析。
4.及格
(1)備課尚努力,但鑽研教材不夠深入,獨立工作能力較差,在指導教師幫助較多的情況下尚能按時完成教案。
(2)能基本上達到教學目的和要求,能一般的貫徹教學原則,講授基本正確,但內容不夠充實或取捨不夠恰當。語言不夠流暢,表達能力不夠強,教學方法上有一些缺點,教學效果較差。
(3)能批改作業和課外輔導,但做得較差。
(4)評議會上自我分析和幫助別人分析都不夠深入,接受別人意見不夠虛心,教學改進不明顯。
5.不及格
(1)備課不認真,不能正確理解教材內容,經過較多的幫助,仍寫不出完整的教案。
(2)教學目的不明確,講授中有較多原則性科學性的錯誤,教學效果差。
(3)不會批改作業,不會課外輔導。
(4)評議會上自我分析和幫助別人分析抓不住重點,接受別人意見不虛心,教學無改進。
1.優秀
(1)堅決貫徹試作與試教並重的原則,積極搞好班主任試作。
(2)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熱愛學生,關心學生,對學生全面負責,且能嚴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則,給學生以良好影響。
(3)善於深入學生。認真搞好調查研究,從實際出發,根據青少年的特點,採取生動、活潑、有效的方法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獨立工作能力強,教育效果好。
(4)虛心學習,團結合作好。
2.良好
(1)能貫徹試作與試教並重的原則,努力搞好班主任試作。
(2)工作積極認真,關心學生,愛護學生,尚能以身作則,嚴格要求自己,對學生有較好的影響。
(3)能深入學生,調查研究,從實際出發,根據青少年特點,採取較好的方法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獨立工作能力較強,教育效果較好。
(4)學習比較虛心,團結合作較好。
3.中等
(1)基本上能貫徹試作與試教並重的原則,對班主任試作比較積極。
(2)工作比較努力,完成班主任試作工作比較順利。
(3)尚能深入學生調查研究,關心、愛護學生,能對學生作思想政治工作,有一定工作能力。
(4)學習比較虛心,尚能團結合作。
4.及格
(1)對試作與試教並重的原則缺乏正確的理解,對班主任工作不很重視。
(2)主觀努力不夠,工作不很主動,對學生雖無不良影響但以身作則不夠,要求自己不夠嚴格。
(3)深入學生調查研究不夠,做學生思想工作不夠耐心,方法比較簡單,獨立工作能力不夠強,教育效果一般。
(4)虛心學習,團結合作不夠。
5.不及格
(1)沒有認真貫徹試作與試教並重的原則,對班主任試作不重視。
(2)工作不努力,對學生不關心,要求自己不嚴格,在學生中有不良影響。
(3)在教育管理學生中有錯誤,不會做學生思想工作,獨立工作能力差,教育效果不好。
(4)不虛心學習,不注意團結合作。
(5)在實習過程中違反實習紀律和有關規定,受到學校紀律處分。
四、評定方法
(一)教育實習結束前,先對實習生的試教與試作分別作出成績評定,並填寫《西南大學本科生教育實習評價表》。
(二)試教方面在每一實習生試教完畢並召開小組評議會後,由雙方指導教師協商提出評語和評定成績,一組試教完畢,進行一次複評,最後由實習學校指導教師簽字。
(三)班主任試作成績,由原班主任與指導教師協商提出評語和評定成績,最後由原班主任簽字。
(四)試教和試作兩項成績和評語,均應參考實習生平時表現實習總結報告評定,由實習學校領導和實習小組組長簽署意見後,再由學院教育實習領導小組複評,以複評成績為最終成績,主管教學院長審核決定。
(五)原則上單優不超過60%,雙優不超過20%(頂崗支教實習另文規定)。
(六)各學院各實習小組指導教師應加強聯繫,統一標準,以求寬嚴一致。
(七)各項成績評定標準,必須在實習開始前就向實習生講清楚,使其明確要求,有所遵循。
(八)試教試作有任何一項不及格者,作“實習不及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