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校〔2006〕374號
為加強教學實踐環節,鼓勵勇於實踐,增強實習指導教師、管理人員的責任感,進一步提高實習質量,培養學生良好的思想、業務素質,改善實習效果,特制定本辦法。
一、評優的範圍和對象
參加畢業實習的本科生、指導教師及管理人員。
二、評選條件
(一)教師教育專業1.優秀實習指導教師
(1)為人師表,以身作則,有良好的師德修養,並能做好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關心學生的生活與健康,嚴格要求學生。
(2)積極做好實習前的準備工作,深入了解實習生的表現及學習情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完成教育實習任務。
(3)嚴肅認真地對待實習指導工作,對備、教、改等幾個主要教學環節進行嚴格的指導,且效果明顯。
(4)嚴格做好實習安全管理工作,實習期間堅守工作崗位,所帶的實習生未發生違紀現象和安全事故。
(5)善於和實習學校溝通,緊密配合實習學校工作,使實習工作順利進行,積極協助學院開展教學實踐基地的拓展和建立工作。
(6)實習結束,能認真做好學生的考核工作,組織全體實習生開展總結交流。
2.優秀實習生
(1)實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工作認真、團結同志、遵守紀律、虛心向指導教師學習,思想作風好。
(2)認真鑽研教學大綱和教材,教學目的明確,在分析和處理教材上能從實際出發,獨立擬定正確完整的教案並有所創新。
(3)能較好地運用教育理論指導教學,熟悉教材,重點突出,講清難點,教學方法和教具選用得當。
(4)教態自然,板書工整,能用國語教學,表達能力強,演示實驗規範。
(5)能夠獨立製作多媒體教學課件,並套用到本人的教學活動中,教學效果好。
(6)認真輔導學生,有針對性地幫助學生解決學習上的困難,改進學習方法。批改作業認真,按質按時完成任務,答疑正確,積極組織和指導學生開展本學科的課外活動。
(7)認真參加實習教學互評活動,教學工作受到實習單位師生的普遍好評。
(8)在實習過程中積極開展社會調查工作,認真完成實習調查報告或論文,成績優秀。
(9)實習結束,認真完成實習報告,試教試作成績均為優秀。
1.優秀實習指導教師
(1)能充分做好實習前的準備工作,認真制訂實習進度計畫,周密安排學生實習任務。
(2)堅守工作崗位,關心學生的生活和健康,實習期間無違紀和安全事故發生。
(3)認真履行帶隊教師職責,圓滿完成實習指導任務,受到實習生與實習單位的好評。
(4)實習結束,能認真做好學生的考核工作,組織全體實習生總結交流,提升實習效果。
(5)積極開展專業實習基地建設工作,為建立和拓展專業實習基地做出一定的貢獻。
2.優秀實習生
(1)實習期間,虛心好學,刻苦鑽研,能較好地將所學理論知識套用於實踐,出色完成規定的實習任務。
(2)能嚴格遵守實習生守則和實習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3)尊重指導教師,服從實習單位的安排,積極主動地做好各項工作,受到實習單位的肯定與好評。
(4)積極開展社會調查工作,認真完成實習調查報告或論文,成績優秀。
(5)實習結束,認真完成實習報告,實習成績優秀。
1.實習前能夠認真協調本院實習指導教師積極作好與各實習單位聯繫、安排實習工作,實習期間能夠認真檢查並了解本學院實習情況,認真聽取實習單位意見。
2.能夠認真聽取各帶隊教師的實習工作情況匯報,並能夠制定出合理的方案,及時解決實習工作中所出現的各種問題,以保證實習工作的順利進行。
3.實習結束後,能夠及時做好實習工作總結,對存在問題的環節能夠及時進行處理和改進。
1.成立以學院領導為組長的實習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院實習工作。分工明確、責任落實、順利完成全院實習工作的組織、落實工作。
2.實習計畫科學合理,組織措施得力。在實習前進行各種形式的動員、討論、比賽等;實習期間組織教師、學生進行形式多樣的教研活動,組織學生進行相互交流。實習後認真進行總結,召開實習總結交流大會,對存在的問題有改進的措施,能為今後的實習師生創造更優越的條件,如期完成實習任務。
3.實習領導小組能定期召開實習工作會議,具體研究和布置實習工作,效果明顯。學院的領導能有計畫地定期去各實習點專程看望實習師生,了解實習中的各方面情況,扎紮實實地處理好實習中產生的問題。
4.各實習點的學生能認真履行好各自的職責,努力完成實習中的各項任務。嚴格地遵守實習學校及實習期間的各項規定和制度。無違反《實習生守則》等相關檔案和要求的事件發生。
5.全體實習帶隊教師都能認真履行指導教師職責,堅守工作崗位,能帶領實習生創造性地完成實習的各項任務,受到實習單位領導和有關人員的一致好評。
6.積極開展實習基地的拓展和建立工作。
三、評選辦法和時間
1.由各實習組(點)推薦,經各學院實習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評定,並填寫相關表格後,報學校審核。
2.名額推薦標準:
(1)優秀實習生比例占實習生人數的5%,原則上分散實習的學生不參加優秀實習生的評選,也不計入實習生總數(頂崗支教實習另文規定)。
(2)實習指導教師推薦不超過指導教師人數的20%。
(3)每個學院原則上只推薦1名校級優秀實習管理人員。
(4)在符合標準的前提下評出若干實習工作先進學院。
3.每次畢業實習結束後都應向學校上報相關材料,材料包括:
(1)實習工作先進集體:實習領導小組名單、會議記錄、工作計畫、條例、圖片材料及其它活動的書面記錄和《西南大學實習工作先進集體推薦表》、實習協定複印件以及本學院的“實習工作總結”等。
(2)優秀實習生材料:西南大學實習成績考核表複印件(或西南大學教育實習成績報告複印件)、實習手冊、實習調查報告或研究論文、課堂的多媒體課件(只需一節課、電子版)以及《西南大學優秀實習生推薦表》等。
(3)優秀實習指導教師(管理人員)材料:個人書面總結、落實實習工作計畫情況、提高實習質量的措施並附《西南大學優秀實習指導教師(管理人員)推薦表》等。
4.各學院可根據本條例精神,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出學院的評選和實施辦法。有關評獎材料和學院書面總結,應於每期實習結束20天內交教務處。逾期不報評獎材料的,將作放棄處理。
四、表彰和獎勵
凡被評選出的優秀實習生、優秀實習指導教師、優秀實習管理人員和實習工作先進集體者,學校將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並發給榮譽證書。
五、其他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試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以前的相關規定同時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