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學本科理論課程教學大綱編制(修訂)與管理規定

(四)教學大綱有一定的靈活性。 (三)課程基本要求。 (四)課程內容及學時分配。

教學大綱是指導教學工作,規範教學行為的綱領性檔案,是培養方案的具體體現和落實,是組織教學、制定授課計畫、編寫教材(講義)以及教學質量檢查的主要依據,也是課程建設和課程評估的重要內容。為加強課程建設,規範理論課程教學大綱的制定、修訂和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理論課程教學大綱制定和修訂原則

(一)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及國家教育法規,符合培養目標要求,服從課程結構及教學安排的整體需要。根據各專業培養目標選擇教學內容,注重課程與課程之間的聯繫、交叉,減少與其它課程的重複。
(二)有高度的科學性、思想性和實踐性。課程教學內容的完整性、編排的合理性,深度、廣度、難度符合課程教學目標要求;注重知識、技能教育與思想政治教育相結合;科學與人文教育相融合;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學習與研究相結合;更加注重能力的培養和素質的提高。
(三)符合教育教學改革的發展方向。既要保留長期教學實踐積澱的基本經驗,又要把近年來教學改革的成果融入到新教學大綱中。
(四)教學大綱有一定的靈活性。鼓勵在基本內容的選擇、教學環節的安排、教學時數和教學方法的改進等方面進行探索,以促進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

二、理論課程教學大綱制定和修訂要求

(一)各學院應根據教育部各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提出的課程教學基本要求,根據專業培養方案及本辦法規定,對教學大綱及時制定和修改。
(二)培養方案中所有必修課程均要求編寫(修訂)教學大綱,選修課程要求編寫講授提綱。實施分級分類教學的課程應按相應級別分別制定(修訂)課程教學大綱。
(三)適用於同一層次專業開設的同一門課程,教學要求相同的可編寫一個教學大綱,並作說明。要求不同的,則應分別制訂(修訂)教學大綱。
(四)覆蓋面較寬的通識教育必修課、學科基礎課程的教學大綱應照顧不同專業、不同年級的要求,制定(修訂)教學大綱。
(五)課程教學大綱應在專業組(系)或課程(組)負責人的主持下,經過課程組教師認真研討、充分論證後由教學經驗豐富的主講教師執筆制定或修訂,經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審定、主管院長審核後方可執行。通識教育必修課程報教務處組織專家審定後執行。
(六)教學大綱要求文字清楚、意義明確、名詞術語規範、定義正確。

三、理論課程教學大綱的主要內容

(一)課程基本信息。包括課程名稱(中、英文名)、課程代碼、課程類別、課程負責人、適用專業、開課單位、學時(理論、實驗)、學分、選修課程和後續課程。
(二)課程性質、地位和任務。
(三)課程基本要求。
(四)課程內容及學時分配。
(五)課程教材及主要參考資料。
(六)課程考試方法及成績評定。
(七)其他說明。
(八)大綱執筆人、專業(教學部)負責人和主管教學院長。

四、理論課程教學大綱的執行與管理

(一)經批准執行的教學大綱,課程組所有任課教師都必須遵循,並按照教學大綱進行備課、安排教學進程和授課。
(二)新課程開設前應先制定試行教學大綱,經試用一輪後,再經過修訂和審定後成為正式教學大綱。
(三)各學院應對任課教師執行教學大綱的情況經常進行檢查,確保教學大綱的貫徹執行。
(四)新開課、首次上課或在新一輪大綱制定、修訂後,課程組任課教師應人手一冊,以便在上課前及時掌握、熟悉或了解教學大綱的具體內容和要求。
(五)教學大綱批准使用後由學院負責保管,教務處備案。

五、其他

(一)教學大綱的制定、修訂或重新編寫由教務處、學院主管院長負責解釋。
(二)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二○○七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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