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西南大學本科學生學業導師制實施意見
西校〔2008〕60號
為進一步深化學分制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學校決定在本科學生中實施學業導師制。根據《西南大學學分制改革實施意見》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組織領導
(一)學校成立本科生學業導師制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教學工作的校長擔任組長,成員包括各學院主管教學院長及教務處、學生處、團委、人事處、財務處等有關部門的負責人。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務處學生服務中心,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學院分別從本單位的專業特點、師資力量、學生狀況等實際情況出發,制定學業導師制工作實施細則,抓好學業導師制工作的具體落實。
選聘
(一)學院採取教師自薦、學生選擇、學院指定相結合的辦法,由學院確定導師名單,報學校備案。
(二)學業導師原則上應具有中級及其以上職稱。學院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建立由高級職稱教師牽頭的學業導師組,助教可參加導師組工作。
(三)學業導師指導學生人數由各學院自行確定,原則上每位學業導師指導學生總計不超過30人,師範專業、創新實驗班不超過20人。
(四)學業導師的聘期根據學院、導師與學生的具體情況,由學院靈活確定。
工作職責
(一)制定導師工作計畫,幫助學生建立學業檔案;
(二)幫助學生制定學業規劃;
(三)幫助學生儘快適應大學的學習和生活;
(四)指導學生的專業選擇、課程選擇;
(五)加強對學生的學法指導,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和學習方法;
(六)指導學生參加科研工作,提高學生的專業興趣,培養學生的科研意識和科學精神;
(七)指導學生參加社會實踐、創業活動和其他課外活動,提升學生的人文素質;
(八)其他導師應盡的職責。
導師考核
(一)學業導師的考核由各學校與學院共同完成,學校通過網上評教的方式考核,學院考核每學期組織一次,考核結果報學校審核備案。
(二)學業導師的工作量按每周1學時、每學期以19周計算,學校每學期根據考核結果以課時費標準和方式將學業導師津貼統一核發到各學院,由各學院根據工作考核等級與學院實際進行發放。
(三)學院要建立學業導師工作檔案,定期討論學業導師工作,每學期至少開一次會,以通報信息,研究問題,交流經驗。
(四)學校根據學業導師制工作的具體情況,組織召開學生座談會或工作經驗交流會,並每年評選一次學業導師先進個人和學業導師制工作優秀單位。
附則
(一)本意見自2008級起執行。
(二)本意見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