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學優秀來華留學生獎學金評選辦法

1)本科生及普通進修生類:一等獎:人民幣3000元, 二等獎:人民幣2000元; 2)碩士、博士及高級進修生類:一等獎:人民幣5000元,

為吸引、幫助外國留學生及港澳台學生來校學習和進行科學研究,鼓勵外國留學生及港澳台學生努力學習,積極向上,樹立良好的學風,特制定本辦法 。

第一條 獎勵對象

凡在我校全日制學習的本科、碩士、博士來華留學生、港澳台學生在我校進修學習時間在一年以上者。

第二條 評選條件

(一)遵守中國法律法規及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二)對我友好,尊重我國的社會公德和風俗習慣;

(三)尊敬師長,團結互助;

(四)學習努力,成績優秀,且各科成績不得有補考;

(五)積極參加留學生辦公室組織的各項活動;

(六)碩士、博士、本科生和進修生的平均成績達到85分以上(含85分),且名次為學生人數的前10%者,可申請一等獎;平均成績達到80—85分(含80分),且名次為學生人數的前20%者,可申請二等獎。

(七)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在第一年進行漢語補習期間應作為普通進修生組參加評選。

第三條 獎學金設定類別:

1)本科生及普通進修生類

2)碩士、博士及高級進修生類

第四條 獎學金金額

1)本科生及普通進修生類:一等獎:人民幣3000元,

二等獎:人民幣2000元;

2)碩士、博士及高級進修生類:一等獎:人民幣5000元,

二等獎:人民幣3000元;

第五條 評選辦法:所在學院推選,由國際教育與交流中心會同研究生院、教務處、所在學院及任課教師綜合評選後公示,上報學校外事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准。

第六條 評選及頒獎時間:每學年9月下旬由學生本人申請,學院推薦,10月中旬評選,11月頒獎。

第七條 獲獎學生如有違反中國法律及學校有關管理制度的行為,學校將取消其第二年的評選資格。

第八條 本評選辦法自2004年9月起執行,由國際教育與交流中心負責解釋。

西南大學國際教育與交流中心

200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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