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專區

襄陽專區轄1市、13縣。 襄陽專區轄1市、14縣。 襄陽專區轄1市、8縣。

1949年設陽專區,專署駐襄陽縣。轄襄陽、棗陽、洪山(由隨縣、棗陽、宜城、鍾祥4縣析置,駐大洪)、宜城(舊自忠縣恢復原名)、南漳、保康、谷城、光化(駐老河口鎮)等8縣。
1951年由襄陽縣城區與樊城合併設定襄樊市(駐樊城),由省直轄。襄陽專署駐襄樊市襄陽城,襄陽縣駐襄樊市樊城。襄陽專區轄8縣。
1952年原鄖陽專區所屬鄖縣、均縣、房縣、竹山、竹溪、鄖西6縣及孝感專區所屬隨縣劃入襄陽專區。轄15縣。
1955年撤銷洪山縣,併入鍾祥、棗陽、隨縣、宜城4縣。襄陽專區轄14縣。
1958年原由省直轄的襄樊市劃歸襄陽專署領導。轄1市、14縣。
1960年撤銷均縣,併入光化縣。光化縣駐地遷丹江鎮。襄陽專區轄1市、13縣。
1961年光化縣由丹江鎮遷駐老河口鎮。
1962年恢復均縣(駐丹江鎮)。襄陽專區轄1市、14縣。
1965年將鄖縣、均縣、房縣、竹山、竹溪、鄖西等6縣劃歸鄖陽專區。襄陽專區轄1市、8縣。
1970年襄陽專區改稱襄陽地區,地區駐襄樊市。轄襄樊市及襄陽(駐襄樊市)、隨縣、南漳、谷城、棗陽、宜城、保康、光化(駐老河口)等8縣。
1979年襄樊市改由省直轄。由光化縣的城關老河口鎮及附近地區設立老河口市;由隨縣的城關鎮及城郊公社的部分地區設立隨州市,2市均由襄陽地區領導。襄陽地區轄2市、8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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