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父母的遺物,特別是衣服,都要留給子孫。母親那些“五裾齊”的大筒衫,在出殯當天,要分給子、媳、孫“纏腰”,每人一件。父親亡故,他的長衫也是“五裾齊”,還有華裝衫,都可“纏腰”。其他櫃內衣物,都分給內外子孫“做手尾”,作為紀念。至於那些挽軸,也在撤靈後均分。
不拋棄父母遺物的作法是可取的。只是,對某些帶菌的東西,該消毒的應消毒,該銷毀的便銷毀。不應輕信那些不良風俗。懷念先人,主要應在精神方面。
今天的人們,已走向另一個極端。人一死,金銀珠寶存摺現金房產證人人要,其餘用物,則視為晦氣,乾淨徹底地拋下垃圾桶,從床墊被褥到箱內衣物,房內家什,一件不留。儘管每件東西也許包含一個動人的故事。在汕頭市中心醫院住院部,曾見一位老婦,媳婦在醫院死了,遺體早上剛運至殯儀館,她就急忙回家拋東西,拋了一上午,有幾件東西實在下不了手:媳婦生前幾乎不曾穿過的皮褸、羽絨服、呢大衣,還有兩套西裝套裙。這些東西又必須在今天處理完畢,決不可留到明天。於是,她趕回病房,懇求那位護理過她兒媳的護工,幫忙解決,連同兩個嶄新的皮箱一起奉送。
從世風的轉變,我們隱約感到世態的炎涼。古人好像也不主張拋棄全部遺物。唐代詩人元微之,髮妻韋氏早亡,他便保留許多遺物。幾年後,詩人作《遣悲懷》三章悼亡,其中有聯曰:“衣裳已施行看盡,針線猶存未忍開。”妻子留下的衣裳,他逐漸拿去施捨給貧困的親鄰,眼看已存留不多了。至於她平日縫補衣裳的針線盒,怕睹物思人,詩人總不忍打開來看。古人這樣做,好像也沒有什麼不吉利。寫此詩的時候,詩人已升任監察御史,“今日俸錢過十萬”。可見,不吉與晦氣,其實是一種心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