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美軒

褚美軒(1892 一1976 ) ,字鏡清,賓川縣州城鄉馬官營人。讀過私塾,性情平易近人,和藹可親,為人排難解紛,公正無私,助人為樂,受到村人敬重。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民國時期,被推舉為縣參議會議員,後任副議長、長期住在州城參議會。褚美軒與賓居李培炎為姨表親戚,卻從不攀附權貴,也不依勢凌人,炫耀鄉里。在縣任職數十年,一貫穿土布長衫,戴瓜皮小帽,著圓口布鞋,面目白皙無須,一副鄉村教師的外貌,與市井民交往。遇有不合理的事敢於挺身而出,仗義執言;受人委託,必盡力幫助。人尊稱“老議長”。

民國時期,雞足山十方和尚佛耀假借虛雲和尚名義,壟斷佛教會大權,排斥子孫和尚,霸占石鐘寺,作威作福,引起全山子孫叢林的反對。各大寺住持聯名控訴佛耀,並湊集租谷變賣後,推舉住持義周、諦聞為代表,夜深人靜時進入褚美軒寢室,獻上現款。褚美軒見狀正色說:“佛耀在雞山破壞佛教規戒,影響名山聲譽,縣參議會自當與有關方面聯繫,協同查辦。籌集資金拿回去歸還各寺修繕寺院,我一生從不收受別人錢財,不要污我清白。夜深了,快回去!”由於他的大力支持,佛耀被趕下了雞山。

1936 年4 月20 日,紅軍二、六軍團長征路過賓川,一舉攻下賓川縣城,處決了魚肉人民的貪官污吏。褚美軒得到釋放。

1949 年閻殿馨任賓川縣長時,屠殺革命人士,褚美軒盡力勸阻。夏紹和被捕,褚美軒曾一再勸說釋放;張煥然被“黑殺隊”捆綁解出縣政府時,褚美軒急忙去找閻殿馨,竭力勸說。但閻嗜殺成性,一概拒絕了褚的意見。

1950 年賓川縣人民政府成立後,褚美軒為賓川民主人士的代表,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一至四屆政協委員。政府按月發給生活補助。

個人生活

晚年居家,每天清早就著布衣草鞋,拾糞積肥,無償交給生產隊,直至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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