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
當守方採用“製造越位”戰術,後衛線集體向前壓出時,次方傳球隊員突然把球傳向異側,由埋伏在第二線的隊員突然插上控球突破,威脅球門,使對手猝不及防,稱為“反越位戰術”。eg:1994年第15屆世界盃巴西對荷蘭1/4決賽,當時羅馬里奧處在越位位置,明顯表示不參與進攻而往回跑,貝貝托趁機後線插上攻入一球,巴西3:2險勝,昂首進入半決賽,並最終奪魁,四捧世界盃。
詳細
先來說說什麼是越位,當球傳出的一剎那,進攻方有人站在對方所有防守隊員的後面(不包括守門員在內),並參與進攻(拿球或策應),就算犯規。
再說反越位,越位是所有防守隊員向前壓,從而造成越位,那么反越位就是依靠速度(大多數這樣)來在我方對方穿直塞球的一剎那擺脫對方最後一個防守隊員從而對守門員形成單刀球的局面,這就是反越位。
eg:我方防守的最後一名隊員站的位置為一條直線,當對方進攻球員A越過此條線時(不要誤會,還沒越位),對方另一名隊員B從這條線前傳球給A,此時即可判定A越位~!
足球為什麼要定越位的規則呢?我的想法是,限制進攻,提高足球的可看性~!這就是為什麼足球進一個球跟籃球進了個兩分有那么大區別的原因~!
什麼是反越位?----先要理解現代足球的一大防守戰術:“造越位”——後衛把防守位置向中場靠近,以限制對方前鋒游離的範圍~!而反越位既是進攻方利用對方造越位時的時間漏洞,給敵人致命一擊:比如:讓前鋒A與對方最後名後衛平行站位,此時B傳球至線後,A快速前插,完成進攻~!
1.凡進攻隊員較球更接近於對方球門線者,即為處於越位位置。下列情況除外:
a.該隊員在本方半場內。
b.至少有對方隊員兩人比該隊員更接近於對方的球門線。
2.當隊員踢或觸及球的一瞬間,同隊隊員處於越位位置時,裁判員認為該隊員有下列行為,則應判為越位:
a.在干擾比賽或干擾對方;
b.企圖從越位位置獲得利益。
3.下列情況,隊員不應被判為越位:
a.隊員僅僅處在越位位置;
b.隊員直接接得球門球、角球或界外擲球。
4.隊員被判罰越位,裁判員應判由對方隊員在越位地點踢間接自由球。如果該隊員在對方球門區內越位,那么這個自由球可以在越位時所在球門區內任何地點執行。
國際理事會關於越位決議:
1.判斷越位,是以同隊隊員將球傳給他的一剎那,而不是他接球時。如隊員處在非越位位置,同隊隊員向他傳球或踢出自由球時,該隊員在球飛行時跑到前方也不構成越位。
2.如果進攻隊員平行於對方倒數第二個防守隊員或平行子對方最後兩名以上(含兩名)防守隊員,那么該進攻隊員不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