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新成

市法院辦事員1981.08-1984.10 烈山區法院法警、審判員(副科級)1987.04-1988.09 市法院助審員(副科級)1993.07-2000.05

基本信息

簡介

袁新成男,1958年6月出生,江蘇泗陽人。

經歷

1976年3月參加工作,197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函授法律專業畢業,中央黨校大學學歷,現任淮北市人民法院審委會委員、副縣級審判員。

工作簡歷

1976.03-1977.12 市任圩公社下放知青

1977.12-1980.06 市糧食局工人

1980.06-1981.08 市法院辦事員

1981.08-1984.10 烈山區法院法警、書記員、助審員

1984.10-1987.04 烈山區法院法警、審判員(副科級)

1987.04-1988.09 相山區法院審判員、辦公室副主任(副科級)

1988.09-1993.07 市法院助審員(副科級)

1993.07-2000.05 市法院審判員、經濟庭副庭長、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正科級)

2000.05-2002.11 市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2002.11-2006.12濉溪縣人民法院院長

2006.12-2007.05 市法院副縣級審判員

2007.05- 市法院審委會委員、副縣級審判員

工作實績

袁新成同志任市法院審委會委員、副縣級審判員以來,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參加了四百多件案件討論,為保證案件質量發揮做出了努力。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制度的實施意見》,起草健全完善了市院《審判委員會工作規則》的相關規定,並獲得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施行。在審判委員會管理辦公室工作中,狠抓案件質量審核關,積極解決市院案件質量考核偏後的問題;認真做好信訪複查案件,協助院領導排查案件審理和信訪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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