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成第

曾任雲南省曲靖地區公安局科員,1990年以前任西南政法大學國際法教研室主任,校學術委員會委員、兼職重慶市委和市人大法律顧問,兼任重慶國際經濟貿易促進委員會與西南政法大學合辦的律師事務所主任。 1990年後歷任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涉外經濟庭庭長,院黨組成員。 月後歷任深圳仲裁委員會副主任、深圳仲裁委員會專家委員會主任,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常務理事,深圳發展銀行獨立董事。

基本情況
袁成第,男,1945年出生,山東魚台縣人,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畢業,法學教授。曾任雲南省曲靖地區公安局科員,1990年以前任西南政法大學國際法教研室主任,校學術委員會委員、兼職重慶市委和市人大法律顧問,兼任重慶國際經濟貿易促進委員會與西南政法大學合辦的律師事務所主任。1990年後歷任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涉外經濟庭庭長,院黨組成員。1996年2 月後歷任深圳仲裁委員會副主任、深圳仲裁委員會專家委員會主任,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常務理事,深圳發展銀行獨立董事。現任深圳仲裁委員會專家諮詢委員會主任、北京地平線律師事務所律師、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主要業績
作為全國人大特邀專家參加了《民法通則》和《民法典》涉外篇的修訂,著有《國際私法原理》、《涉外法律適用原理》等專著。所寫《中國法學應該研究公法與私法的分類――兼論我國的民法是私法》、《論涉外經濟契約的法律適用》等論文獲法學論文獎。主辦過許多國際國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擔任過全國第一家中外合資企業深圳蓮塘石廠破產案、全國第一家上市外資企業原野股權糾紛案,以及涉及世界74個國家和地區的國際商業銀行(BCCI)破產案的審判長,審理(包括審判和仲裁)重大案件270餘件。1989年參加世界法律大會,曾先後去過海牙國際法院、歐共體法院、瑞典斯德哥爾摩仲裁院以及世界30餘個國家考察其法律制度和辦理有關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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