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拼 音】biǎo qīn
【英 譯】cousin;cousinship
【釋 意】在三代旁系同輩親屬稱謂系統中,“表”與“堂”相對應。“表,外也。”漢族傳統上妻從夫居,女性總是要“外”嫁。所以對同屬一個家庭成員中的女性(母)或曾是本家庭成員中的女性(姑)的親屬便以“表”相稱,如同客人一般。舅、姨、姑的子女被稱為表兄弟、表姐妹。這種表親關係還可以在下一代引申為表姑、表舅等。
古代稱姑表兄弟姊妹為甥,姨表兄弟姊妹為從母兄弟姊妹。 華北習稱:“一表三千里”,形容表親可以是極為疏遠。粵語俗諺說:“一代親,兩代表,三代咀藐藐”。閩南話俗語則為“一代親,兩代表,三代無了了”,意思就是說到了第三代的表親,關係已經非常疏離,幾乎沒有任何聯繫。
不過,雖然“兩代表”仍然被視作有血緣關係,是否結為姻親,可視個別觀念而定。但現代華人社會因優生學觀念,已不鼓勵近親結婚。而在古代,兩代表(尤指姑表兄妹或姊弟)的婚姻則比較普遍,古代稱家翁家姑為“舅姑”就反映了這種現象。但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禁止表親通婚(另見血親)。另外,美國的許多州、韓國、北韓等也都有法律禁止表親通婚。
香港在1980年代的處境喜劇《城市故事》中的男女主角本身就是一對“兩代表”的表兄妹,女主角稱呼男主角的母親為“表姨媽”。由此可見20世紀的部份華人社會仍然認同兩代表的婚姻。
在朝鮮半島,人們習慣用距離來作親屬間的稱謂。他們稱呼表兄弟姊妹為“外四寸”(외사촌),而“外四寸同生”(외사촌동생)就是表弟或表妹的意思。
【例 句】《初刻拍案驚奇》卷十二:“有一個表親之子王郎,少年美貌。”
《風雪》三:“我有個表親,我們還是最要好的同學,兩人一起出了中學,我升我的學,他經他的商。”
親屬關係
表兄
姑母、姨母或舅父的兒子中,比自己年長的稱為表兄。
表弟
姑母、姨母或舅父的兒子中,比自己年幼的稱為表弟。
表姐
姑母、姨母或舅父的女兒中,比自己年長的稱為表姐。
表妹
姑母、姨母或舅父的女兒中,比自己年幼的稱為表妹。
表舅
母親的表哥和表弟稱為表舅。
表姨
母親的表姐和表妹稱為表姨。
堂舅
母親的堂哥和堂弟稱為堂舅。
堂姨
母親的堂姐和堂妹稱為堂姨。
表伯
父親的表哥稱為表伯。
表叔
父親的表弟稱為表叔。
表姑
父親的表姐和表妹稱為表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