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衡陽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衡陽市市直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衡發[2001]14號?和《關於市直黨政機關機構設定的通知》衡發[2001]15號精神,設定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是協助衡陽市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辦公室簡介

根據衡陽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衡陽市市直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衡發[2001]14號?和《關於市直黨政機關機構設定的通知》衡發[2001]15號精神,設定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是協助衡陽市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職能調整

(一)劃出的職能

1?原承擔工農關係和重大糾紛協調處理的職能交由市信訪局負責。

2?將引進國外智力工作,來衡外國專家,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人員的短期出國境培訓的綜合管理職能,交市人事局。

(二)劃入的職能

1?增加證券管理、經濟體制改革、《衡陽經濟》的編輯、出版和發行工作。

2?增加對外事、僑務工作管理的職能。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市政府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市政府日常文書處理;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核或組織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二)研究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請示市人民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市人民政府領導審批。

(三)負責市人民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四)根據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或辦理公文的需要,對市人民政府各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五)負責對市人民政府檔案、會議決定事項及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並及時向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六)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重要講話。

(八)根據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和市人民政府工作的部署,對涉及全市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課題進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並聯繫指導全市政府系統的調研工作。

(九)收集、整理、傳遞政務信息,為市人民政府領導決策和指導工作提供信息服務;負責全市政府系統辦公自動化建設的規劃和業務指導工作;編輯出版市人民政府機關刊物《衡陽經濟》。

(十)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十一)負責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並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縣?市?區向市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二)對市直機關單位的房產實施管理,制訂相關制度並監督執行,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市直機關房地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機關後勤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十三)負責市政府機關大院行政事務、安全保衛和有關接待工作,指導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為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服務。

(十四)對企業股份制改造進行指導、推薦、申報,會同有關綜合經濟部門依法審核或審報股份有限公司增資擴股、股權結構調整、分配方案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併分立等相關工作;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做好有關企業的重組上市工作;負責全市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承擔經濟體制改革重要課題調研,為領導決策當參謀。

(十五)貫徹執行我國對外工作及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擬定我市外事、僑務工作的規章和工作規劃,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審查有關部門和縣?市?區制訂的涉及華僑華人和歸僑、僑眷的有關政策,報市人民政府審定;協調重大外事、僑務工作和涉外涉僑事務。

(十六)圍繞我市經濟建設和對外開放,進行外事和僑務情況調查研究,為市委、市政府的對外工作及僑務工作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

(十七)在省外僑辦指導下,根據“一國兩制”的原則和中央的有關方針、政策,統籌協調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和縣、市、區人民政府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工作聯繫及有關業務往來;對我市駐香港、澳門機構提出的有關事宜提供意見、建議和工作協助。

(十八)審核各部門、各單位報請市委或市人民政府審批的外事檔案;承辦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協領導人出訪和邀請外國相當於我國現職正副市級人員和現職國家副司長級及以上人員來訪的具體報批事宜;審報我市科級以下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和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的有關事宜;審核我市正副處級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和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的有關事宜並報送主管外事工作的領導審批;並為上述出國人員向外僑辦辦理出國任務批件;向省外僑辦辦理本市因公出國人員的護照、簽證和應邀來訪外國人士的簽證通知函電以及其他領事業務;負責全市因公赴香港、澳門人員的報批工作,並為上述人員向省外僑辦辦理《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因公出國團組和人員拒報護照申辦,拒辦簽證,並報告有關部門查處。

(十九)負責與外國駐華使領館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聯絡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我市駐外機構和人員;負責組織接待來我市訪問的國賓、黨賓和其它重要外賓;接待來我市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外交人員;統籌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協領導人的外事活動和會見華僑華人、香港、澳門知名人士的有關事宜。

(二十)了解和檢查我市因公出國團組和人員在國外活動情況,定期綜合因公出國和邀請外國人來訪的情況,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外僑辦提出書面報告。

(二十一)管理我市與外國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手續,指導全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

(二十二)管理來我市採訪的外國及香港、澳門記者;指導有關部門或單位做好外國及香港、澳門記者採訪活動的安排;按照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的規定,管理外國駐我市的新聞機構和常駐記者。

(二十三)處理或協助有關單位處理涉及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負責對各縣?市?區、各部門外事僑務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二十四)配合和協助市委宣傳部門做好對外及對香港、澳門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工作;根據黨中央和國務院及主管部門的檔案和材料,向各部門提供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和重大國際問題及香港、澳門事務的宣傳材料和對外表態、宣傳報導口徑;協同審核重要涉外報導稿和有關其他文稿。

(二十五)根據中央有關方針政策,開展對華僑華人的宣傳、文化交流及聯繫華僑華人文化社團並支持其工作;依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和華僑華人在國內的合法權益,開展歸僑、僑眷工作和華僑華人重點人物的聯絡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和歸僑、僑眷的其他有關服務性工作。

(二十六)貫徹執行有關華僑華人捐贈、僑匯、僑屬及僑資企業的方針、政策,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華僑華人的捐贈工作;負責歸僑、僑眷的扶貧、救濟工作。

(二十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華僑回國安置和香港、澳門同胞回內地定居及其在內地眷屬工作。

(二十八)貫徹執行《涉外人員守則》,對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進行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教育,組織外事僑務幹部的對外政策、業務培訓;配合紀檢、監察和保密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違反外事紀律問題的處理意見和建議。

(二十九)指導和協助管理外國(境外)駐衡機構和人員,負責選派駐外使領館外交人員和工勤人員。

(三十)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全市翻譯系列中、初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以及本市翻譯系列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材料申報工作。

(三十一)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設21個職能科(室)(含外僑辦):

(一)秘書一科

負責文電收發運轉、擬辦、分辦,有關發文的審核或文電的起草;

負責市長印章和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印章的使用、管理及市人民政府頒發印章的刻印與傳送;

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文書檔案管理、機要通信和保密工作;

負責全市政府系統公文處理的業務指導和行政機關公文處理有關規定的貫徹落實。

承辦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市政府召開的全市性重要會議的會務組織、會議紀要起草和有關決定事項的催辦落實;

承辦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報批的會議審批工作;負責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內事活動、安排和聯絡;

負責市政府公務活動的接洽聯繫;

負責編寫《政府大事記》。

(二)秘書二科(加掛市長值班室牌子)

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值班和處理突發性事件的組織聯絡。

(三)秘書三科

辦理公安、國家安全、司法、監察、信訪、人事、機構編制等方面的文電、會務、督查及綜合調研工作,聯繫法院、檢察院、消防、武警等方面的工作。

(四)經濟科

辦理髮展計畫、經濟、統計、重點工程建設、交通、電力、郵電、鐵路、石油、鹽務、煤炭、菸草、質量技術監督、藥品監督管理、物價、信息產業、勞動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文電、會務、督查及綜合調研工作;聯繫總工會工作。

(五)農村科

辦理農村、農業、林業、水利、鄉鎮企業、計畫生育、農科、氣象、農機、農村扶貧、民政、移民、畜牧水產、農業開發等方面的文電、會務、督查及綜合調研工作;聯繫軍隊、殘聯、婦聯工作。

(六)財貿科

辦理財政、稅務、審計、商貿、糧食、供銷、物資、工商行政管理、物資、金融、保險等方面的文電、會務、督查及綜合調研工作。

(七)城建科

辦理城市規劃、建設、城市管理、房產、建工、國土資源、環境保護、人民防空等方面的文電、會務、督查及綜合調研工作。

(八)涉外科

辦理外經外貿、招商、海關、進出口檢驗檢疫、旅遊、台灣事務、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文電、會務、督查和綜合調研工作。

(九)社會發展科

辦理科技、教育、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衛生、愛國衛生、體育、智慧財產權、檔案、市志等方面的文電、會務、督查和綜合調研工作;聯繫共青團、科協等方面的工作。

(十)督查室(加掛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牌子)

負責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重要決定、決策貫徹落實的督查和情況綜合;負責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交辦事項的督辦及落實情況的反饋;負責組織對市人民政府系統各部門、各單位的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督查工作的業務指導;聯繫市人大、市政協、民主黨派、工商聯等方面的工作。

(十一)研究室(加掛《衡陽經濟》編輯部牌子)

收集、整理、傳遞政務信息,為領導決策和指導工作服務;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同志重要講話、市人民政府向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重要匯報材料和重要綜合性材料;圍繞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據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帶頭組織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指導和管理《衡陽經濟》編輯部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綜合調研工作的業務指導。

(十二)信息技術科

負責規劃、實施和管理市政府辦公室辦公自動化建設,為市政府領導同志及機關辦公業務信息化服務;負責全市政府系統辦公自動化建設的規劃及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決策服務系統數據的採集、處理和存儲工作。

(十三)經濟體制改革科

對企業股份制改造進行指導、推薦和申報;會同有關職能部門依法審核或審報股份有限公司增資擴股、股權結構調整、分配方案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併分立等相關工作;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做好有關企業的重組工作

(十四)人事科

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市政府駐外辦事處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檔案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等有關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會議、市政府辦公室會議的會務、會議紀要起草和有關決定事項的催辦落實;負責聯繫市政府駐外辦事處的工作。

(十五)行政科

負責市政府機關大院建設的統一規劃、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管理機關辦公用品、國有資產;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接待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同志和辦公室工作人員有關生活服務工作;負責市政府機關大院安全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配合公安部門搞好治安聯防和綜合治理工作。歸口管理機關服務中心和幼稚園工作。

(十六)老乾科

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十七)財務科

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及有關單位行政經費預算、決算和財務開支的審核、呈報工作,檢查、督查有關單位執行財務、財產管理制度情況。

(十八)車管科

負責機關車輛調度、管理、維修、保養,保證市人民政府領導及政府機關用車;負責駕駛人員的安全、作風、紀律教育,參與有關交通事故的協調處理。

(十九)外事僑務綜合科

負責外事僑務方面的文秘、機要、檔案、信息、保密、督查、信訪和安全保衛、計畫生育、財務、統計、國有資產管理、勞資、人事、機關後勤服務工作;牽頭進行調查研究、組織起草地方性外事僑務法規和政策;負責聯繫縣(市)區外僑辦和下屬單位外事僑務工作;選派駐外使館外交人員和工勤人員;承辦全市翻譯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和申報工作;負責全市外事、僑務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外事僑務機關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十)外事科

指導和協調全市外事涉外活動及禮賓工作,負責審核呈報副市級以上領導出席的會見、會談、宴請等重大外事活動計畫;負責組織接待來衡的黨賓、國賓;負責接待上級下達的外國團組、境外重要人士及聯合國組織和其他國際組織、外國駐華使領館來衡團組與知名人士;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全市重大涉外事件、事故和糾紛;協調市直單位外事工作;負責申報和辦理全市因公出國(境)的護照,赴香港、澳門通行證和簽證,檢查收繳護照;申報和承辦由外僑辦管理的因公出國(境)團組和人員出訪任務的工作;負責承辦正副市級領導同志出國(境)訪問的報批工作;負責擬訂全市友好城市發展規劃,制訂友好城市間交流計畫;負責與我市締結友好和經貿合作夥伴關係的外國城市來訪團組和人員的接待及派出工作;負責全市友好城市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管理與我市結好的國外友好城市的民間交流和各種對口交流;負責全市科研院所、學校、醫院等與外國建立友好院所、友好學校、友好醫院的審核報批工作,並對其交流活動進行指導;負責管理來衡採訪的外國及香港、澳門記者;負責與國外地方政府和民間團體開展對新聞文化交流事宜;參與組織在衡進行的大型涉外文藝演出和體育比賽等活動;負責全市新聞、文化單位因公出國(境)團組及人員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或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來衡外國新聞、文化團組織的接待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駐國(境)外機構的備案工作;負責與國外友好城市間進行的各類研修人員的選派和管理工作以及外國來衡的研修人員的接收和管理工作。

(二十一)僑務科

貫徹執行國家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擬定地方性法規、規章,依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和華僑、華人在國內的合法權益;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華僑回國安置和香港、澳門同胞回內地定居和其他在內地眷屬的工作及歸僑、僑眷知識分子工作;負責全市僑務扶貧工作;協助辦理歸僑、僑眷出入境及子女升學、就業、留學等有關手續;對各縣(市)區及各部門的僑務工作進行指導調查和掌握海外僑情;開展對華僑華人的宣傳聯絡工作;做好華僑華人重點人物和社團的團結友好工作,保護華僑華人的正當權益;負責邀請來衡華僑華人的活動安排和接待工作;承辦華僑華人、香港、澳門同胞的捐贈工作。

紀檢(監察?、機關黨委、工會組織按有關規定和章程設定。

人員編制

衡陽市政府辦公室行政編制為75名(含外僑辦8名),其中市政府秘書長1名(兼辦公室主任)、副秘書長4名,辦公室副主任2名,外僑辦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副科級領導職數42名(含外僑辦3名)。

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31名(含外僑辦2名)。

其它事項

衡陽市人民政府證券管理辦公室,為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定事業編制5名,其中主任1名。

根據衡陽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衡陽市市直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內設機構

辦公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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