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東縣科技局

(八)歸口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市場等工作,組織申報和實施專利技術,保護智慧財產權。 (十)負責科技信息、科技宣傳工作,組建科技信息網路,建立科技信息庫。 (十二)負責全縣科技事業發展工作,指導協調鄉(鎮)、企業和各行業科技管理工作,管理科技開發、科技服務、科技諮詢工作;審批民辦科研機構。

機構簡介

衡東縣科技局位於衡東縣衡岳北路。前身為衡東縣科學技術委員會,成立於1978年2月。1993年9月,縣科學技術委員會與縣技術監督局合併,組建為衡東縣科學技術局。1995年2月,恢復縣技術監督局,其職能從科學技術局析出。1996年,衡東縣被評為全國科技工作先進縣。

工作職能

(一)貫徹實施科技發展的巨觀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全縣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推動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全縣科技創新能力;貫徹科技興縣方針,組織實施科技興縣工程。
(二)制定全縣科技發展規劃,編制年度計畫,參與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跨部門、多學科的綜合性項目的論證與決策;參與編制重大科技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設規劃;指導科技基地建設。
(三)組織科技項目的驗收,主管科技成果的鑑定、登記、申報、評定、獎勵、科技新產品辦證和科技成果推廣、套用、轉化工作。
(四)貫徹實施科技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措施;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科技創新機制;指導部門、鄉(鎮)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五)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負責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的預、決算。
(六)貫徹實施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負責全縣高新技術研究及產業發展計畫、科技攻關計畫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開展雙向、多邊、引智引技的產學研活動和科技招商活動;承擔縣科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落實“科技興農”的方針政策,組織農業高新技術發展示範,指導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建設和管理,推動農業創新體系建設;組織科技下鄉和科技扶貧工作。
(八)歸口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市場等工作,組織申報和實施專利技術,保護智慧財產權。
(九)歸口管理全縣科技外事工作,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規劃與計畫;負責組織科技外事與合作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參與重大引進項目的論證與決策。
(十)負責科技信息、科技宣傳工作,組建科技信息網路,建立科技信息庫。
(十一)主管全縣防震減災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科技事業發展工作,指導協調鄉(鎮)、企業和各行業科技管理工作,管理科技開發、科技服務、科技諮詢工作;審批民辦科研機構。
(十三)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班子

局長、書記:楊曉林
副局長:胡金明
副局長:宋建河
紀檢組長:劉慶東
工會主席:陳秋萍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的綜合協調和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和材料起草、調研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文書檔案管理和信訪、綜治、機要、保密、安全保衛、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規章制度的制訂和監督實施,以及財務、資產、勞動工資、接待、車輛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科技宣傳和政務信息工作,協調、組織科技下鄉工作;會同有關股室承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提案、議案和建議;負責機關政治理論學習,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縣市各項考核工作的資料彙編;綜合協調、指導相關科局、鄉鎮、社區科技工作。
2、科技發展股(原計畫成果股):研究提出縣科技發展戰略,組織編制科技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提出各項科技計畫的協調、綜合平衡和經費配置的建議;參與編制縣重大科技工程的建設規劃;負責國家、省、市級各類科技計畫項目和基金項目的申報、推薦和管理工作;負責國家、省、市科技獎的申報和推薦;負責科技興縣獎勵工作;編制全縣科普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制訂全縣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市場的規劃、政策和措施;制訂並指導實施全縣科技成果推廣計畫和技術市場發展專項計畫;組織實施科技成果登記、評價、鑑定、推廣、獎勵、保密工作;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和協調工作。負責對科研機構組建和調整的審核,負責組織科技統計工作;負責本縣科技信息網的建設管理和日常維護工作。
3、科技創新股(原高新技術股):負責全縣工農業領域科技創新調研,負責擬訂工農業領域和社會發展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政策和措施;負責組織實施工農業領域重大科技攻關計畫和涉及人口、資源、環境、減災防災、醫藥衛生等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計畫;推動農業領域和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和實施科技扶貧工作。負責組織高新技術企業(項目)的認定申報、年檢和統計、監測、分析工作;負責歸口管理全縣民營科技企業、科技中介等科技三產。研究制訂發展民營科技的規劃、政策和措施;指導民營科技企業自主創新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民營科技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基金項目。負責防震減災預案的制訂和宣傳教育、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及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監督管理工作等。
地 址:衡岳北路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