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紫璋

基本信息

衛紫璋(1891-1949) 柳枝村人。幼時家貧,靠母、妻給商號包作估衣維持生活,供他讀書。高小畢業後。任私塾教師,後人伍,隨軍去河南任營軍需。直奉戰爭後歸里任韓城縣北區副區長、區長。
民國17年(1928),衛紫璋接縣長秘令,逮鋪匪首馮醇華(綽號馮三),奪回所綁“栗子”(即人質)。他事先周密部署,先托人見馮三,以相談私事為由,約定會晤時間、地點,並如約相會使瑪三束手就摘,匪穴被剿淨盡。衛紫璋因除害有功,獲省府勳章及獎令。
民國18年(1929),韓城大早。衛紫璋首先出糧,並與村長倡議富戶捐谷,以監饑民。自2月辦起粥場,至8月糜谷見收,救活200多人。災後柳枝村民眾立碑銘志。
民國21年(l929),縣上催繳白地煙款〔即大煙青苗徑〕。衛縈璋請來員實地助查有無煙苗,若無,則此項款額無法徵收,來員始地而去。時縣警察隊開駐西莊,與區公所郭莊寨形成對崎。隔數日,部分警察去柳枝村,區上也派區丁前往監視。當區丁發現警察以尋人為名,闖入農戶翻箱倒櫃時即令其繳槍。西莊民眾獲悉警察醜行,將其全部轟走,形勢急劇惡化。縣保衛團隨即北上,縣長劉黎青令衛紫璋卸職交代。對此,縣上有識之士密議上告。由衛紫璋代表民眾赴西安申訴。不料悄息走漏。衛紫璋未得起程便遭逮捕,押至新農村,縣長劉梁青即令槍決。幸因同行的駐軍恐無法復命,豎決反對,才帶進城內,投入監獄,嚴邢拷打。並以共產黨扭疑罪報省府要求懲治。後經有關人士斡旋,解往大荔。因查無實據,無罪開釋。
衛紫璋歸里,又任里民局駐會委員。駐軍團長傅臨光剋扣軍炯,敲詐百姓。民眾不堪其成,兵士譁變。衛紫璋與張孔博民狀訴於西安緩摘公署。綏署派員查實,追回傅臨光勒索的巨款。傅臨光懷恨在心,以“賄買兵變”罪將衛紫璋逮鋪,並貼出布告,即行槍決。地方人士,大為震驚,紛紛奔走營救。後保得傅臨光要以金贖罪,才能免除死刑,衛紫璋便變賣家產,求親友資助,湊齊2000元,方得免死。從此,他的家庭破產,債台高築。他只好四處奔波,靠給私人煤窯及作坊管帳潤口,於1949年病逝,年5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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