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賄清單

行賄清單

2010年4月20日晚,韓國慶南地區某建築公司前總裁在MBC電視台(即韓國文化廣播公司,韓國三大電視主流媒體之一)的名牌新聞調查節目《PD手冊》中抖出驚人訊息:在過去的20多年間,他曾對慶南及釜山地區約100名檢察官行賄,包括提供各種消費招待甚至免費招妓服務,並提供了其親筆記錄的“行賄清單”,上面詳細記錄了57名受賄檢察官的姓名、職位、手機號及接受賄賂的地點、內容等。節目播出後,立刻在韓國引起軒然大波:民眾憤怒之餘不忘為該節目製作人員的勇氣喝彩;大檢察廳(相當於我國最高人民檢察院)迅速出面,斥責該節目的報導毫無事實根據,有損檢察系統名譽;捲入醜聞的檢察官們則極力否認,甚至出言要挾。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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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前總裁姓鄭,今年52歲。他在釜山某大學司法系獲得學士學位後,又繼續攻讀行政專業碩士學位,最終卻沒能完成學業,肄業回家。
1984年3月父親去世後,剛服完兵役的鄭某繼承了父親的公司。在當時慶南地區的30多家建築公司中,鄭某的公司是西部規模最大的一家,主要負責承接政府工程,僅1991年,公司銷售額就達到430億韓元(按最新人民幣對韓元匯率1︰163,約合人民幣2.63億元)。當地人說,如果沒有這家建築公司納稅,當地稅務所可能“連門都開不了”。
鄭某還建了一家娛樂城,其地下一層被布置成高級夜總會,一二層是咖啡廳和桑拿房,三四層則是高檔客房。日後,這裡成了他請檢察官們喝酒、向他們提供性賄賂的主要場所。
1991年至1995年,鄭某當上慶南道議員,並將公司經營權交給弟弟,自己只負責娛樂城的業務。1995年,他又憑藉自己在當地的影響力,被委任為法務部及檢察廳管轄的兩個委員會的委員,並藉助委員會的活動,與檢察官們有了更多接觸。

25年行賄百餘名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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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韓國,警察並沒有獨立辦案資格,所有案件必須通過檢察官才能進行進一步偵破、處理,檢察官的權力很大,涉及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鄭某說,因為父親早逝,身為長子的他20多歲便接管了家族企業,肩上的責任很重。為了給企業的發展鋪平道路,他只得將賄賂檢察官視作在檢察部門交保險。
鄭某說,隨著與檢察部門接觸的日益增多,每次有活動或放假時,檢察官們都會主動與他聯繫,只要他們說一聲“一起喝酒吧”或“××要走了,開個歡送會吧”,自己就得請他們吃飯、喝酒、唱歌。“提供招妓服務也是必需的,也有一些檢察官會拒絕接受賄賂,但這只是極少數。”而每次吃飯,鄭某除了承擔飯費,還會給每位檢察官二三十萬韓元作為“交通補助”。
在那份“行賄清單”中,詳細記錄著鄭某自1984年至2009年間向百餘名檢察官行賄的具體情況,如招待的日期、地點、支票號碼、紙幣號碼等,其中,僅現金花費就高達上百億韓元。鄭某還會直接給檢察官們送紅包,每一次,他都是讓公司經理去銀行換好新錢,再交由秘書們分為100萬、30萬、10萬等幾組,裝在信封里,最後,由經理們將這些錢送到檢察廳。那些檢察官很自然地就接過信封,還有人會假裝客氣地說:“又給呀!”
2000年以後,由於企業經營狀況有所下滑,鄭某將送錢對象的範圍縮小,但每個季度,他還是會請檢察官們聚一次餐。各種歡迎會、送別會,也照例由他埋單。一次,為祝賀某檢察官升任地方檢察廳的部長,當地檢察系統幾乎所有人都出席了在釜山舉行的酒會。大家先在一家飯店吃了生魚片(由飯店老闆招待),又去了大型酒店,除了升職的那位檢察官,其他到場的人都接受了性服務,每人30萬韓元的花費全由鄭某負擔。

對質

鄭某還在電視節目中稱,他行賄的對象不僅有地區檢察官,還有級別很高的檢察官。
2009年3月,他曾請高級檢察長韓勝鐵和兩名部長級檢察官喝酒,並為其中一名部長級檢察官提供了招妓服務,招待結束後,韓勝鐵還接受了鄭某提供的100萬韓元計程車費。一周后,其中一名部長級檢察官帶著自己的11名手下叫鄭某一起聚餐,並在飯後去歌廳唱歌,因為有女員工在,所以只叫了一名歌廳公主一同唱歌,但手下都回家後,他又喊來另外兩名檢察官,並叫了4名小姐一起玩樂。
當《PD手冊》節目記者對鄭某提到的兩名部長級檢察官進行電話採訪時,一人乾脆否認了此事,稱自己並不認識鄭某,還說計程車費怎么可能需要100萬韓元。另一人則說,檢察官聚餐時總有一些其他人參加,這不過是人際交往中常有的事。
電視台還在節目中公開了鄭某與釜山地方檢察廳廳長朴奇俊的通話錄音。錄音中,朴稱自己與鄭的關係很鐵,並表示要將彼此的關係一直維持下去。電視台找到朴奇俊核實此事時,他一開始堅決否認自己接受過鄭某的賄賂,但在聽到自己的通話錄音後,又在電話中恐嚇記者,表示“會通過其他人給(記者)點顏色看看,如果播了沒用的東西,將會追究民事、刑事相關方面的責任”。4月23日,朴奇俊公開表示,自己已準備辭職,卻又解釋說,這樣做只是為了承擔起道義上的責任,減輕給檢察廳帶來的壓力,並不代表自己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背叛

五六年前,鄭某幾度因詐欺陷入官司,加之身體狀況不斷惡化,公司經營不利,幾乎傾家蕩產,可他當初招待過的那些人,卻連一個電話也沒打來。鄭某強烈感覺到自己被背叛了。
2006年9月,鄭某向釜山地方檢察廳寫了一封揭發信,將2000年至2006年間他向檢察官們行賄的內容一一列出。但檢察廳收到後,認為這不過只是一封恐嚇信,將其擱置一邊不予理睬。鄭某回憶說,之後不久,有檢察官來到他家,搜走了記錄有招待內容的筆記本。今年2月,鄭某再次給釜山市檢察廳寫信,主動要求承擔刑事上和道德上的責任,並制裁相關人員,卻仍是杳無音信。釜山檢察廳根本沒有針對他信中所列舉事實進行調查,就連他提出的與當事人當面對質的要求,最終也不了了之。於是,鄭某決心將“行賄清單”曝光給媒體。
事實上,在韓國,類似醜聞發生過不止一次:2000年10月31日,韓國金融監督服務部主管張來燦因涉嫌受賄在漢城自殺;2006年11月22日,江原道東海區警察局長被指曾在2004年韓國打擊多層傳銷時,收取了國內最大傳銷公司佳友集團2億韓元,並為其提供保護;就連韓國前總統盧武鉉也曾因受賄問題受到檢方傳喚……
此次,100餘名檢察官的受賄醜聞曝光後,關於“商人行賄官員”的現象再度在韓國引發關注,市民紛紛質疑政府部門的公信力,4月21日下午,有不少民眾高喊口號,在首爾大檢察廳前表示抗議。
為弄清事實真相,4月22日,大檢察廳成立了由首爾大學法律學院成諾仁教授牽頭的真相調查委員會。成諾仁表示,將徹底查明真相,不給國民留下一點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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