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出版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 第1版 (2011年10月1日)
平裝: 263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16
ISBN: 9787509330357
條形碼: 9787509330357
尺寸: 22.6 x 15.2 x 1.8 cm
重量: 322 g
作者簡介
劉東亮,男,1975年生,河南扶溝人,浙江大學法學碩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北京大學博士後。曾任職河南省新鄉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書記、副主任(主持工作)。現為浙江工商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主要研究方向:憲法與行政法學、訴訟法學。在《中國法學》等刊物發表論文30餘篇;出版《行政訴訟程式的改革與完善:行政行為司法審查標準問題研究》(中國法制出版社,2010)等著作;主持完成教育部社科基金課題“WT0後過渡期的中國行政訴訟制度改革”;現主持教育部社科基金課題“‘民族意識’與國家認同:我國民族理論和民族政策的法律社會學研究”、浙江省社科規劃課題“正當程式原則的成文法表達與我國行政程式的法典化”等科研項目。
內容簡介
《行政訴訟目的研究:立法目的和訴訟制度的耦合與差異》內容簡介:行政訴訟作為國家司法機關按照法定程式解決行政爭議的特殊實踐活動,是將行政訴訟法律規範所蘊含的立法目的付諸實現的過程。如果我們把行政訴訟制度比喻為一部機車的話,行政訴訟目的就是這部機車的方向盤,它決定著行政訴訟制度運行的軌跡。因此,正確理解行政訴訟目的,對於指導行政訴訟立法和司法實踐都具有重要意義。
在行政訴訟目的問題上,學界長期以來一直存在“一元論”、“二元論”和“多元論”之爭,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基於目的哲學關於“一”和“多”的關係之理解,作者提出,我國行政訴訟目的應定位於“保障公民權益”,行政訴訟制度的其他幾項目的要素都是實現這一目的的手段或者是實現這一目的的附隨效果而已。在這一認識的基礎上,作者對我國現行《行政訴訟法》所確立的若干基本訴訟制度與“保障公民權益”這一立法目的的耦合程度進行了深入檢討,並提出了修訂《行政訴訟法》相關條款的具體建議。
目錄
導言
一、問題的提出:為什麼要研究行政訴訟目的
二、研究行政訴訟目的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三、研究的思路與方法
上編 目的論:行政訴訟目的的哲學追問
第一章 行政訴訟目的概念分析
第一節 行政訴訟目的概念分析
一、目的問題的哲學透視
二、行政訴訟目的概念的內涵
第二節 行政訴訟目的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一、行政訴訟目的與行政訴訟價值
二、行政訴訟目的與行政訴訟結構
三、行政訴訟目的與行政訴訟功能
第二章 行政訴訟目的的確立根據
第一節 影響行政訴訟目的形成的因素
一、民主政治的發展程度
二、法律文化的觀念差異
三、立法者對行政訴訟制度的認識水平
第二節 我國行政訴訟目的的確定
一、學界關於行政訴訟目的的爭論
二、行政訴訟目的的定位:保障公民權益
下編 制度論:立法目的和訴訟制度的耦合與差異
第三章 行政訴訟目的與受案範圍
第一節 關於受案範圍的基本理論問題
一、行政訴訟受案範圍問題的本質
二、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確定方式
三、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確定標準
第二節 各國行政訴訟受案範圍比較
一、各國受案範圍確定方式比較
二、各國受案範圍確定標準比較
三、可以審查的假定與司法審查排除事項
四、訴訟體系的內部協調問題
第三節 我國行政訴訟法受案範圍條款的修改與完善
一、現行《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二、司法解釋的補充
三、行政訴訟法受案範圍條款的修改與完善
第四章 行政訴訟目的與原告資格
第一節 行政訴訟原告資格的本質
一、行政訴訟原告資格的本質
二、原告資格與其他相關問題
第二節 各國行政訴訟原告資格的變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