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為變更論

行政行為變更論

一、行政行為的定義 一、變更的緣由 二、關於瑕疵行政行為變更的規定

基本信息

作 者:範文舟 著叢 書 名:北方民族大學學術文庫出 版 社:中國法制出版

社ISBN:9787509324790齣版時間:2011-02-01版 次:1頁 數:339裝 幀:平裝開 本:大32開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行政法

內容簡介

《行政行為變更論》採用比較的研究方法。將變更與撤銷、廢止等進行比較,將有關國家和地區的相關立法進行比較。全書包括了變更定義的深化、變更的對象、變更的許可權和效力、瑕疵行政行為的變更等內容。

作者簡介

範文舟,男,漢族, 1966年l05q生,安徽省蕪湖縣人。法學博士,現為北方民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行政法學。 
近年來,在《政法論壇》、《社會科學戰線》等國內重要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多篇,具代表性的有:《改變決定和行政複議法的實效性》、《行政訴訟法和其司法解釋關係的法理解釋》、《試論憲法與程式》、《涉及公有制企業的公權力行為之程式規範》、《論公共利益的公法保護》、《政策與法之間的“結”之新“解”一一從一起憲法事例談起》、《司法與立法的分工與合作》、《走向政策與法的關係研究之形而下》、《經濟管理行為變更的程式制約》等。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目的和意義
第二節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相關術語說明
第二章 變更定義的深化
第一節 已有的相關研究綜述
一、關於變更的概念
二、關於變更的基本特徵
三、關於變更與相關概念的區別
四、關於變更的種類
第二節 我國實定法中的變更
一、我國現行法律規範中有關“變更”一詞的使用
二、我國實定法中變更的概括和總結
第三節 變更的進一步解析及其與相關概念的界分
一、變更定義的進一步解析
二、變更與相關概念之間的界限
第三章 變更的對象
第一節 行政行為的定義和分類
一、行政行為的定義
二、行政行為的不同分類
三、具體行政行為的定義
第二節 學者對我國行政行為分類的批判以及筆者的觀點
第三節 行政行為的效力
一、行政行為的存在和生效
二、行政行為效力的定義
三、行政行為效力的內容
四、實質存續力的界定
五、變更與行政行為效力(實質存續力)的關係
第四章 變更的許可權和效力
第一節 變更的許可權
一、地域管轄權
二、事務管轄權
三、層級管轄權
第二節 變更的效力
第五章 瑕疵行政行為的變更
第一節 瑕疵理論
一、瑕疵理論及其演變
二、我國有關行政行為瑕疵的立法與相關理論
第二節 瑕疵行政行為的補正
一、行政行為補正的定義
二、德國學術界對德國聯邦行政程式法之補正規定的解析
三、上述觀點對我國行政程式立法的啟示
第三節 行政複議變更
一、司法救濟的特點
二、行政救濟的特點
三、行政救濟和司法救濟的關係
四、我國行政複議的特點
五、變更決定適用率低的原因分析
六、提高變更決定適用率的途徑
第六章 非瑕疵行政行為的變更
第一節 非瑕疵行政行為變更概述
一、變更的緣由
二、情勢變更原則
第二節 變更的制約原則及其規則化
一、變更制約原則
二、非瑕疵行政行為變更原則的規則化
第七章 結束語——立法建議
第一節 行政程式法上關於變更的規定
一、關於變更的一般規定
二、關於瑕疵行政行為變更的規定
三、關於非瑕疵行政行為變更的規定
第二節 《行政複議法》的相關修改
一、對《行政複議法》第九條的修改
二、對《行政複議法》第二十八條的修改
附表格
表Ⅰ 程式法中的變更
表Ⅱ 憲法和憲法性法律中的變更
表Ⅲ 作為民事行為的變更
表Ⅳ 其他法律中的變更
表Ⅴ 作為行政行為的變更
表Ⅵ 名非變更實為變更的變更
表Ⅶ 改變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