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管損傷

血管損傷(vascular injury)不僅戰時常見,在和平時期由於工農業和交通事業迅速發展,以及醫源性血管插管、造影等檢查的增多,發生亦不少見。在身體各部位血管損傷中,以四肢血管損傷較多,其次為頸部、骨盆部、胸部和腹部。動脈損傷多於靜脈。對血管損傷的處理優劣直接影響病人是否致殘以及影響病人未來的生活質量,因此熟練掌握血管損傷的病因、病理及診療原則,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基本信息

血管損傷在戰時常見,由於工農業交通運輸業迅速發展,工傷事故與車禍所造成的平時血管損傷也日趨增加;此外,血管穿刺或插管造影的醫源性因素亦增加了血管損傷的機會。血管損傷可威脅生命和釀成肢體壞死。第一、二次世界大戰中,血管損傷的處理以結紮為主,截肢率很高。DeBakey報導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美國軍隊2471例動脈損傷中僅81例做了動脈修復術。動脈結紮術後約半數病人發生肢體壞疽需要截肢術。直到韓戰才廣泛、成功地進行了動脈修補術。1988年Hughes報導截肢率從第二次世界大戰時49%下降到13%。在越南戰爭,雖然使用了高速子彈造成了更嚴重軟組織損傷,經過及時清創和修補術,美國外科醫生治療了7500多例血管損傷,截肢率仍保持在13%左右。

病因

直接或間接暴力作用於血管,均可發生開放性或閉合性血管損傷。在直接暴力中,除彈片、刺刀、玻璃等銳器直接傷及血管外,尚有鈍性暴力,如重物擠壓、車輛撞壓、墜跌、骨折斷端壓迫、止血帶和石膏包紮過緊均可使血管遭受嚴重挫傷。間接暴力,雖然血管本身未受直接損傷,但由於暴力的傳導和慣性作用,致使血管過度伸展、嚴重扭曲或過度牽拉而致撕裂。

臨床表現

動脈損傷常合併有多發性其他臟器損傷,出現不同程度休克。這使周圍動脈循環發生障礙,脈搏減弱常使檢查者不能確切決定是否有動脈損傷。一直到休克糾正之後,肢體溫暖才能很好檢查周圍動脈搏動情況。Drapanas1970年報導,Neworteans醫院30年期間共收治動脈損傷226例,其中56%病人發生休克,收縮壓低於10.7kPa(80mmHg)。常合併胸、腹、頭部、周圍靜脈、神經和骨髓損傷。Rich1970年報導1000例大動脈損傷合併有神經損傷為42.4%。靜脈損傷33.7%,骨折28.5%。腋窩和膕窩更易合併靜脈和神經損傷。

(一)傷口檢查在檢查傷口時要特別注意出血情況,傷口的方向和周圍血腫。當傷口有噴射性或搏動性鮮紅色出血可診斷動脈損傷。出血量與受傷血管的口徑大小,血管是部份或完全斷裂有關,但是大多數患者在進院時,可因血管收縮、血塊堵塞或傷口被周圍軟組織遮蓋,出血往往已自行停止。Drapanas報導226例動脈損傷,僅13.5%入院時有活動性出血。出血有四個通道:①血液從皮膚傷口流向體外;②血液流向鄰近軟組織、肌肉和筋膜間隙,不易與局部組織腫脹區別;③血液流向胸、腹腔,為游離性出血,出血量多;④動、靜脈同時受損傷,形成動靜脈瘺

血液積聚在局部軟組織中,表現為血腫。張力高,堅實,邊緣不清。因為血腫位在筋膜下方可填塞和制止動脈繼續出血。在貫通性動脈損傷中,血腫是血管損傷最常見的症狀,在主幹動脈附近血腫提示有動脈損傷之可能。損傷部位常規進行仔細捫診和聽診。動脈損傷部位管腔狹窄或和靜脈相通,可產生收縮期或連續性雜音。

(二)傷口遠端的動脈檢查由於動脈外傷和血栓,栓塞形成可立即出現肢體缺血症狀。常見脈搏消失,肢體蒼白,疼痛、感覺麻木和肌肉麻痹。其中最重要是神經症狀,如果神經功能正常,就無肢體壞死之危險;有神經症狀很可能發生肢體壞疽,除非在6~8小時內血液循環得到改善。當然合併神經損傷時,也可出現神經功能障礙症狀,但和肢體缺血所引起的神經功能障礙有所不同。前者的神經障礙是按節段性神經分布,而後者則是呈襪套狀神經感覺麻木。

引起創傷肢體遠端動脈搏動消失有許多因素,如休克動脈痙攣動脈在受傷前已有病變等。所以要在糾正休克之後,靜脈充盈良好,肢體溫暖時再反覆檢查周圍動脈搏動情況。如果動脈搏動仍消失時,應該懷疑動脈損傷之可能。當然有動脈搏動存在,也不能完全摒除動脈損傷。Drapanas報導128例動脈損傷,遠端動脈搏動檢查,發現27.3%病例仍有搏動存在。當肢體有缺血症狀,但不能區別是動脈痙攣或是動脈損傷時,需做動脈造影和探查術。

各類型和臨床病理

動脈損傷大致可分為五種類型:動脈痙攣動脈裂傷挫傷橫斷和動靜脈瘺。

(一)動脈痙攣創傷性血管痙攣是由於血管壁受到機械性刺激,不一定伴有血管壁的器質性病變,血管壁中層平滑肌產生持續性強烈收縮。下肢動脈易發生痙攣,尤其是股動脈下1/3、膕動脈和脛後動脈。痙攣可局限於受損血管,也可累及其遠端動脈。痙攣間歇出現,也可持久存在。嚴重痙攣時,動脈呈白色,管腔閉塞,甚至造成肢體壞死。

(二)動脈撕裂撕裂程度可從單純小口刺傷至血管壁幾乎完全橫斷。血管壁具有彈性,在橫形裂傷時,血管彈性收縮使裂口向兩端回縮而擴大,以致出血不易停止。

(三)動脈挫傷動脈擠壓輕重不同,可表現為重要的血管外膜血腫至全層動脈壁廣泛碎裂和血腫形成,最嚴重為動脈內膜斷裂,斷裂的內膜可脫入動脈腔內形成血栓。高速子彈引起的挫傷常有成腔效應(eavitationeffect),發生長節段和長時間的動脈痙攣。若側支循環及時建立,可避免肢體壞死。但在後期,動脈損傷部位可能繼發破裂出血或形成假性動脈瘤。

(四)動脈完全橫斷血管完全離斷,斷端因彈性纖維及平滑肌收縮而發生分離,斷端血栓形成,出血自行停止。

(五)損傷性動靜脈瘺同一鞘內動靜脈同時受傷時,動脈破口靜脈破口相通,動脈內血流經破口流入靜脈。形成動靜脈的循環短路,稱為動靜脈瘺。

診斷說明

根據血管損傷的臨床表現,診斷一般並無困難。有些病例無明顯體徵,或伴有骨折以及有嚴重軟組織挫傷,出現肢體腫脹和休克時,往往造成診斷困難。臨床醫生要注意檢查主幹動脈情況,以免遺漏血管損傷,失去良好的治療機會,而需要截肢。X線平片檢查,可了解損傷局部有無合併骨折和異物殘留,以及骨折和血管解剖關係,有助於診斷。動脈造影雖可明確損傷血管的部位和性質,但也有缺點:搬動增多病人出血機會,延遲手術時間。動脈造影適宜以下病例:①肢體鈍性損傷伴有骨折或關節脫位,懷疑有動脈損傷而無明顯缺血者。②肢體主幹動脈附近的穿透傷。③手術中發現吻合口遠段動脈不夠通暢或有損傷可能。超音波檢查血流測定和動脈節段性測壓,有助於動脈損傷之診斷。

鑑別診斷

應該鑑別動脈損膿腫,從古至今這種誤診一直有發生。由於貫通傷伴有血腫,出血可自行停止,周圍動脈搏動正常。血管切線形損傷,傷口封閉後在幾天至幾星期後發生血腫和假性動脈瘤。由於血腫壓迫周圍神經可引起疼痛,也有水腫浸潤可誤診為膿腫。

治療說明

血管損傷的治療包括急救止血術前抗休克、預防感染、清創及血管重建手術。

(一)急救止血止血方法有:①血管裂口直接壓迫或間接壓迫近段動脈止血法。②填塞或繃帶加壓止血法。③鉗夾出血血管。④止血帶壓迫法。一般說來,頭頸部出血可選擇第1、2種方法;四肢出血採用止血帶最為方便,腹股溝部,鎖骨下部或腹部出血,如手術暴露,阻斷困難,血源不足或技術設備有限可選擇填塞止血,儘快轉院處理。止血帶應上在靠近傷口的近側不要過高處,以免發生長段肢體缺血。止血帶和皮膚之間要用布類襯墊,凡上止血帶的病人,必須提前或迅速送至醫院。在戰時須在傷處做標記。

(二)輸血補液創傷和出血易引起休克,立即配血。未配血前可先輸入林格氏乳酸鈉溶液,也可輸入中分子右鏇糖酐和血漿擴充血容量。大量出血伴有嚴重休克的病人,應及時做中心靜脈插管,快速輸血補液。

(三)預防感染血管損傷的感染率,一般在5~10%。為了預防傷口和血管吻合的感染而導致手術失敗,在術前、術中和術後靜脈滴注廣譜抗生素。同時也要肌注破傷風抗毒血清。

(四)損傷動脈的清創處理在血管損傷部位做縱形切口,如果解剖有餘地,應該在懷疑血管損傷部位之近遠端暴露動脈,用塑膠帶控制。原位暴露動脈時,出血可用手指直接壓迫止血,分離損傷血管周圍組織,直至可套用無損傷血管阻斷為止。動脈暴露之後,要進一步了解靜脈、神經和其他組織是否損傷。損傷動脈遠端動脈需用大量1∶10肝素溶液沖洗。創傷血管進行清創,因為血管內膜損傷可能引起假性動脈瘤,而且也可促進血小板聚集,增加血管阻塞之危險。低速子彈創傷,清創要超過損傷部位0.4~0.5cm,高速子彈創傷要超過1cm。

(五)損傷血管修復當損傷動脈附近的分支血管切斷和游離之後,傷口仍不能直接吻合或直接吻合可引起動脈腔狹窄時,要做血管移植術。損傷動脈的口徑大小決定了移植血管的選擇。通常可採用自體大隱靜脈和頭靜脈。靜脈最好取對側肢體靜脈,這樣可保證健側淺靜脈回流。如果移植血管口徑比大隱靜脈大兩倍以上可將大隱靜脈縫成螺鏇形進行移植。局部無明顯污染時,可採用人造血管移植。

(六)合併傷之處理動脈損傷常合併有靜脈損傷和骨折。非主幹靜脈損傷可以結紮,但主幹大靜脈損傷要進行修補術或自體靜脈移植術。合併有骨折時,是先處理骨折或先處理血管損傷仍有爭論。先做骨折固定可預防骨折部位移動影響動脈修補術,缺點是延長了肢體缺血時間。所以有些學者主張先做血管修補術,然後做骨折固定術,但做復位時最好有血管外科醫生在場。注意骨折復位時不影響血管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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