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輻照

血液輻照,採用一定劑量的放射線(伽瑪射線、X射線)對輸送給患者的全血或成分血進行輻照。其目的是預防輸血相關移植物抗宿主病(TA-GVHD)

原理

1. 伽瑪射線輻照預防TA-GCHD的原理是利用放射性同位素137Cs衰變中產生的射線穿透有核細胞,直接使細胞核DNA產生不可逆的損傷並干預其正常修復過程,造成淋巴細胞喪失有絲分裂的活性和停止增殖。

2. 經輻射的血液及成分本身不具有放射性,不會對操作者和輸血者造成任何放射性危害,是相當安全的。

歷史

血液輻照早在20世紀70年代便開始研究,我國於1999年於北京血液中心率先開展了血液輻照的研究,並於1999年12月底正式向臨床提供輻照血。

範圍

國外對血液輻照的範圍具有較統一的意見,對TA-GVHD高危人群所輸注的全血、紅細胞、血小板、粒細胞都必須輻照。HLA相全的機採血小板,對非高危人群輸注也應輻照。對甘油的凍融紅細胞、冷沉澱、白蛋白、凝血因子、靜脈注射免疫球蛋白不需要輻照。

適應症

1、 兒科輸血包括先天性免疫缺陷和早產兒。

2、 獲得性免疫抑制的人群(自體、異體骨髓或外周血幹細胞移植患者,從放、化療開始應接受輻照的血液,直到移植後3-6個月後)。

3、 接受I,II級親屬血液的患者,所使用的各種血液製品前必須輻照。

影響

1、輻照對血液質量的影響

輻照血液質量要求沒有統一標準,以最大程度地滅活血液製品中的淋巴細胞(特別是T淋巴細胞),最低限度減少有效血液成分的損傷為原則。

2、輻照對紅細胞的影響

輻照後的儲存對紅細胞代謝、功能等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FDA推薦輻照後紅細胞保存期不能超過28天,輸後恢復率應大於75%。

3、輻照對血小板的影響

FDA推薦血小板允許在50Gy以下的劑量輻照,其功能變化無臨床意義,規定可在血小板保存期間5天內任何時間輻照,並可以儲存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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