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縣發展改革局

根據中共保定市委、保定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保字[2005]56號)和中共蠡縣縣委、蠡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蠡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蠡字[2005]29號),組建蠡縣發展改革局。蠡縣發展改革局是綜合研究擬訂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調整

(一)劃出的職能

原縣發展計畫局的農產品進出口計畫的組織實施職能,原縣經濟貿易局的商業企業經營管理職能,劃歸縣商務局。

(二)劃入的職能

1、原縣經濟貿易局承擔的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制定、經濟運行調節、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多種所有制企業的巨觀指導、重要工業品、原材料進出口計畫和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管理職能,以及全縣經濟體制改革規劃、組織實施有關改革試點職能。

2、原縣外經貿局承擔的經濟協作、雙向開放等職能。

(三)轉變的職能

1、加快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將基本建設投資管理和技術改造投資管理整合為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把投資巨觀管理的重點轉到最佳化投資結構和產業結構、搞好重大項目布局、防止重複建設、提高投資效益上來。進一步縮小投資審批範圍,對企業使用非政府投資建設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非重大項目和非限制類項目,逐步實行登記、備案制;對必須經行政審批的投資項目,減少審批環節,規範審批程式,設定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和透明度。提高投資審批的科學性。建立政府投資項目的後評價制度和監督機制,完善投資審批責任制。

2、強化區域經濟調節中的總體指導和綜合協調,切實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加強對經濟社會發展、改革和穩定的重大問題的研究,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的全局性工作。加強對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指導和重大問題協調,促進經濟與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按照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要求,加強對工業發展的指導,並組織實施產業政策,抓好能源發展戰略、規劃的擬訂和戰略儲備工作。加強對日常經濟運行中突出和重大問題的協調。

3、強化研究擬訂發展戰略、規劃和巨觀政策的職責,切實減少行政審批和對經濟活動的直接行政干預。除負責省、市審批項目的審核申報,負責審批許可權內財政性投資和平衡建設條件的項目、國家限制類項目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需要縣審批的項目以外,均不再進行審批。將對競爭性領域的行業管理轉變為巨觀指導,促進行業自律。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蠡縣發展和改革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縣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的建議;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研究分析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區域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涉及全縣經濟安全的重要問題,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區域經濟調節政策的建議,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負責日常經濟運行的調節,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

(三)負責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研究貫徹國家財政政策、貨幣政策以及其它調控政策的措施;組織實施產業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的執行;受縣政府委託對相關投融資機構進行巨觀指導。

(四)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

(五)研究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布局;安排縣財政性建設資金,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安排國家和省市撥款的建設項目和縣重點建設項目;組織重點建設項目稽察工作。

(六)研究提出全縣利用內資、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發展戰略、總量平衡及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安排利用外資和境外資源開發類與大額用匯投資項目。

(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組織制定農業區域資源開發、利用、保護規劃,搞好農業資源調研,指導農業示範小區建設;指導工業發展,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擬訂工業行業規劃,組織實施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擬訂能源發展規劃;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實施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指導引進的重大技術和重大成套裝備的消化創新工作。

(八)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推進城鎮化建設;負責地區經濟合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組織指導全縣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九)研究分析國內外兩個市場的供求狀況,負責縣內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管理糧食、棉花、食糖、石油及藥品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縣級儲備;研究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規劃和指導全市服務業的建設和發展。

(十)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十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擬訂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編制生態建設規劃,提出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政策建議;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工作;負責冶金礦產資源管理工作。

(十二)研究多種所有制經濟的狀況,提出最佳化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建議,促進各種所有制企業公平競爭和共同發展。巨觀指導和協調促進非國有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編制全縣鄉鎮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檢查計畫執行落實情況;負責鄉鎮企業和區域特色產業統計工作,分析鄉鎮企業經濟運行情況,指導全縣鄉鎮企業調整產業、產品結構,加強內部管理,強化自主創新,提高產品質量;組織、協調、指導行業協會建設。

(十三)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四)負責支援油田等國家重點建設工作,協調油地關係,支援國家重點項目建設。

(十五)監督、管理直屬單位企業資產流轉、開發利用及直屬單位改制和人事、勞資、保險等工作。

(十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蠡縣發展改革局設5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運轉、檔案管理、保密和對外宣傳、信訪、政務督辦、目標管理、檔案的審核及有關檔案的起草、提案督辦、信息反饋以及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事務;負責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人事、財務工作;負責管理蠡縣政府網站;負責普法、行政執法的協調監督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協助油田在我縣搞好石油開發,調解油田作業時與鄉、村及有關部門的利益關係;協助、落實油田對地方的賠償工作(對外稱蠡縣支援油田建設辦公室)。

(二)項目投資股

(蠡縣重點建設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織謀劃、實施事關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項目;編制全縣重點建設項目和重點前期項目工作計畫,並監督執行和跟蹤管理(包括國債項目);負責縣重點建設項目的概算調整、竣工驗收和後評價工作。

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編制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研究提出全縣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建議;研究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的發展戰略及方針政策等重大問題;按規定審批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標投標工作。

研究提出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及有關措施;組織協調利用外資項目的謀劃和發布;編制、下達全縣利用外資年度計畫;執行《外資投資產業指導目錄》,負責全縣直接利用外資項目、間接利用外資項目及進口設備免稅確認的審核、申報有關工作。

組織、指導、協調全縣經濟、技術交流,促進區域經濟技術合作;會同有關部門統計、分析全市經濟技術合作情況。

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重點建設項目及國家、省、市出資的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標投標、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以及投資概算控制進行稽察。

組織實施國家產業政策,監督產業政策落實情況;提出產業發展方向及最佳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有關政策建議;研究提出產業技術進步和高技術產業技術的發展戰略、規劃、重點領域和相關建設項目,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促進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和傳統產業的最佳化升級。

研究提出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和體制改革建議;規劃交通重大建設項目布局;擬訂促進交通運輸技術進步的政策;協調交通戰備工作;研究提出能源發展戰略、發展規劃、政策和體制改革方案及措施;安排石油、天然氣、煤炭、電力等能源的建設項目;負責煤炭行業管理。

(三)發展規劃股

(蠡縣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制和協調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研究提出推進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負責小城鎮改革和發展工作。

研究分析和監測、預測全縣經濟形勢並提出相應政策措施,定期分析、預測計畫執行情況;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全縣軍事、經濟、社會等方面的重大經濟動員工作。

研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重大問題,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建議;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改革形勢;編制和組織實施全縣生態環境建設計畫;安排生態環境建設和農村經濟建設重大項目。

組織編制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區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安排重點流域和區域環境綜合整治項目。

研究提出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及環保產業政策的建議,編制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組織協調清潔生產促進工作;負責節能(能源行業除外)、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環境保護產業等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

提出全縣社會發展戰略,擬訂和協調全縣社會發展規劃;協調人口、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政法、民政、新聞出版等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

管理糧食、棉花、食糖等重要物資和重要商品儲備;安排流通基礎設施項目;研究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以及服務業發展戰略、政策、生產力布局的建議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市市場建設發展戰略和總體規劃。

研究分析全縣社會資金運行形勢;研究提出貫徹國家財政政策和直接融資等政策的實施意見及相關配套措施。

蠡縣發展改革局內設工業促進局,對外稱蠡縣工業促進局,下設兩個股:

(四)綜合運行股

監測、分析工交行業經濟運行態勢,對工業經濟運行進行分析、跟蹤、匯總並進行預測、預警;組織協調解決工交行業經濟運行的有關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工交行業經濟運行方面的政策建議。

分析工業發展形勢,研究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研究擬訂主要工業行業規劃,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對工業現代化實施巨觀指導;指導引進的重大技術和重大成套裝備的消化創新;組織工業重點項目前期工作,安排大中型工業項目的申報和審批。

抓好《鄉鎮企業法》的宣傳貫徹,研究擬定農村個體私營企業發展政策,指導農村個體私營企業工作;掌握鄉鎮企業發展動態,研究提出鄉鎮企業的發展思路和經營管理政策措施,指導鄉鎮工貿小區建設;指導鄉鎮企業搞好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組織鄉鎮企業科技成果鑑定和貫徹質量標準、計量標準、社會保險等工作;組織、協調、指導行業協會建設,搞好協會的工作。研究起草全縣鄉鎮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鄉鎮企業統計和經濟運行情況分析;負責鄉鎮企業信息網路建設和登記備案工作;搞好區域特色經濟的統計調查工作。

負責對電力建設和運行進行監管。

(五)經濟體制改革股

研究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

監督、管理直屬單位企業資產流轉、開發利用及直屬單位改制和人事、勞資、保險等工作。

提出就業規劃和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和論證相關體制改革方案,協調解決相關的重大問題。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蠡縣發展改革局機關行政編制3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工業促進局副科級職數1名,黨組、紀檢領導職數按有關規定配置,股級幹部職數8名,機關工勤編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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