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盞托

螺盞托

螺盞托,海螺製品,通高10—9.5厘米,長17.5—17厘米,寬11—10.2厘米,重330克,出土於藍田呂氏家族墓地。

簡介

螺盞托
由可分離的螺盞與盞托兩部分組成,兩部分均用天然螺殼製成,杯座為螺體切剖而成中空的環形座。杯體為海螺自然形狀稍加刮磨休整而成。

種類之分

貝類主要分為五大綱,全世界有7萬多種,海生的種類可通稱為海螺。由於我國擁有廣闊的海岸線,
螺盞托
海洋生物資源極為豐富,因此先民們從很早就開始了對海螺的利用,早在商周時期就用螺貝作為貨幣,孔穎達在註疏《尚書?盤庚》中就曾寫道:“貝者,水蟲,古人取其甲以為貨,如今之用錢然。”此外螺貝還被用為樂器、佛教法器、裝飾品、藝術品等,而將海螺作為酒杯在文獻中亦有不少記載。《康熙字典》中說:“螺同蠃(luó)。” 蠃,《爾雅?釋魚》云:“蠃,大者如斗,出日南,長海中。可以為酒杯。”又如,北周詩人庾信《田庭》詩:“香螺酌美酒,枯蚌借蘭餚。”唐代詩人張藉的《流杯渠》詩:“綠酒白螺杯,隨流去復回。”均指用螺作的酒杯。之所以用海螺作酒杯除了海螺殼體中空利於盛酒之外,根據揚之水先生的研究還與我國古代宴飲的飲酒習俗有關係,我國古代的酒宴主要分做兩個時段,第一個時段為“禮飲”,第二個時段為“樂飲”。禮飲階段主要是賓主之間長幼之間依禮儀次序依次敬酒的階段,而樂飲階段則是禮飲之後賓主之間打破嚴格的禮儀約束開懷暢飲的時間。由於禮飲階段的各種儀節規定很是繁雜,因此失禮之後往往就要用“罰觥”罰酒,為了體現懲罰的意思用作罰觥的酒器必須具有容量大或不易飲盡的特點,正如陸元光《回仙錄》中在談論酒器容量時所說的“飲器中,惟鐘鼎為大,屈卮、螺杯次之,而梨花、蕉葉最小”這一點上容量不小且形狀獨特難於飲盡的螺杯就成了用作罰觥的很好選擇。而在樂飲階段賓主間往往會以“勸盞”互相勸酒,由於勸盞的作用主要是為了增加宴飲的樂趣因此它往往是由一些或容量殊大、或形制特異、或材質珍奇的酒器來充當,而螺杯也正好符合了寫要求,因此也常常被用作勸酒的杯盞流轉於賓客與主人之間,因此也才有了如元代王旭在《螺杯賦》中“眾傳玩而稱珍,鹹嘆息以摩挲”的讚美與感嘆。

歷史意義

螺盞托
螺杯雖為歷來文人墨客所珍視但在考古發現中所見之實物卻極少,因此此次藍田呂氏家族墓地所出的這一對螺杯對我們了解宋代文人士大夫的生活以及我國古代酒文化與習俗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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