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擔保公司

(2)人的擔保 項目投資者作為擔保人。 融資擔保公司。

基本信息

融資擔保的含義

向銀行借錢(融資)一般都要求有擔保:政府擔保貸款、企業信用擔保貸款、自然人擔保貸款。
(1) 物的擔保
主要表現為對項目資產的抵押和控制上,包括對項目的不動產(如土地、建築物等)和有形動產(如機器設備、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的抵押,對無形動產(如契約權利、公司銀行賬戶、專利權等)設定擔保物權等幾個方面,如債務人不履行其義務,債權人可以行使其對擔保物的權力來滿足自己的債權。物的擔保有以下兩種形式:
抵押(Mortgage) 。為提供擔保而把資產的所有權移轉於債權人(抵押權人),但是附有一項明示或默示的條件,即該項資產的所有權應在債務人履行其義務後重新移轉於債務人。
擔保。這種形式不需要資產和權益占有的移轉或者所有權的移轉,而是債權人或債務人之間的一項協定。
(2)人的擔保
是以法律協定形式做出承諾,擔保人向債權人承擔了一定的義務。義務可以是一種第二位的法律承諾,即在被擔保人(主債務人)不履行其對債權人(擔保受益人)所承擔義務的情況下(違約時),必須承擔起被擔保人的契約義務。
項目投資者作為擔保人。項目投資者通過建立一個專門的項目公司來經營項目和安排融資。

什麼叫融資擔保公司?

利用與項目有利益關係的第三方作為擔保公司。
融資擔保公司。以提供擔保作為一種贏利的手段,承擔項目的風險並收取擔保服務費用。融資擔保公司通過分散化經營降低自己的風險。融資擔保公司提供的擔保服務是擔保項目投資者在項目中或者項目融資中所必須承擔的義務。這類擔保人一般為商業銀行、投資公司和一些專業化的金融機構,所提供的擔保一般為銀行信用證或銀行擔保。

項目融資擔保的主要擔保形式

1、項目完工擔保
項目完工擔保主要屬於僅僅在時間上有所限制的擔保形式,即在一定的時間範圍內,項目完工擔保人對貸款銀行承擔著全面追索的經濟責任。
完工擔保的提供者主要有:一、項目的投資者;二、承建項目的工程公司或有關保險公司。
完工擔保一般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基本內容:1、完工擔保的責任;2、項目投資者履行完工擔保義務的方式;3、保證項目投資者履行擔保義務的措施
2、無貨亦付款契約
它是國際項目融資所特有的擔保形式,它體現的是項目公司與項目購買者之間的長期銷售契約關係。無貨亦付款契約有不同的方式,主要是產品購買方同項目公司簽訂無貨亦付款契約,項目公司以此為憑進行項目融資。
無貨亦付款契約是長期契約。
無貨亦付款責任者的義務是無條件的,這是無貨亦付款契約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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