蜑戶

語出:宋 蘇軾 《追餞正輔表兄至博羅賦詩為別》:“艤舟蜑戶龍岡窟,置酒椰葉桄榔間。”《宋史·神宗紀二》:“辛卯,詔濱海富民得養蜑戶,毋致為外夷所誘。” 清 俞蛟 《潮嘉風月記·麗景》:“ 潮 嘉 曲部中半皆蜑戶女郎。而蜑戶惟 麥 、 濮 、 蘇 、 吳 、 何 、 顧 、 曾 七姓,以舟為家,互相配偶,人皆賤之。閒嘗考諸記載,蜑謂之水欄,辨水色即知有龍,又曰龍戶。”

基本信息

蜑戶

【詞語】:蜑戶
【注音】:dàn hù

釋義

1.蜑人散居在廣東福建等沿海地帶﹐向受封建統治者的歧視和迫害﹐不許陸居﹐不列戶籍。他們以船為家﹐從事捕魚﹑採珠等勞動﹐計丁納稅於官。明洪武初﹐始編戶﹐立里長﹐由河泊司管轄﹐歲收漁課﹐名曰"蜑戶"。清雍正初﹐明令削除舊籍﹐與編氓同列;辛亥革命後﹐臨時政府通令解放賤民﹐蜑戶也在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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