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背景
隨著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的廣泛套用,推動社會生產、人民生活以及社會治理逐步向“智慧”方向發展。“智慧城市”、“智慧政府”皆應運而生,“智慧警務 ”也逐漸成為警務改革與發展的熱點。
近年來,公安部、江蘇省公安廳作出大數據警務戰略和智慧警務建設重大部署,蘇州市公安局在全國率先啟動智慧警務建設,深入推進“縱橫工程 ”,全力打造“六星科技”蘇州品牌。
政策指導
(1)《關於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 (2015年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
(2)《關於加強公共安全視頻監控建設聯網套用工作的若干意見》 (發改高技〔2015〕996號)
(3)《加強公共安全視頻監控建設聯網套用工作方案(2015-2020年)》 (發改辦高技〔2015〕2056號)
(4)《國家電子政務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 (發改委55號)
(5)《關於加快實施信息惠民工程有關工作的通知》 (發改高技〔2014〕46)
(6)《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安機關視頻圖像信息套用工作的意見》 (公通字[2015]4號)
解決痛點
“蜂巢計畫 ”項目建設, 旨在解決各部門之間存在數據壁壘,缺乏互通融合,不能發揮數據最大效能問題;解決勤務指揮與勤務運作缺乏有效銜接,指揮及處置效能相對較低問題;解決執法執勤隨意性相對較大,缺少實時介入、實時監督、實時干預途徑手段問題;解決偵查部門信息共享性不強、途徑方法不多、偵查合力難以釋放問題;解決基礎信息採錄多頭布置、重複採錄、不規範採錄等問題。
建設原則
(一)實戰性。系統的設計核心是打造全方位、快捷方便、匹配一線實戰需求的警務信息化系統,圍繞信息研判、指揮調度和勤務管理進行套用系統建設。
(二)先進性。系統採用的硬體設備應是目前主流的設備,能夠滿足業務和套用的發展需要。軟體設計上應著眼於超前打算,綜合利用,有較長的使用周期。
(三)集成性。將計算機處理、視頻監控以及所有信息處理集成在統一的平台上同步、集中控制,各功能子系統可實現同步聯動。並可通過強大的通用接口,將原有顯示屏系統掛接進來,實現同步控制,提供了一個高度集成、同步控制的室內顯示套用系統。
(四)安全性。充分考慮系統信息安全需求,保證各類信息安全可靠運行。設計時各部分關鍵線路、設備、數據均採用相應的技術措施。
(五)前瞻性。即系統具有可擴展性並適度超前。採用的硬體設備和軟體系統應具有足夠的擴展接口、支持相應的協定和升級能力。同時,由於當前顯示技術和計算機技術發展十分迅速,而隨著套用的不斷增長,對計算機系統資源(包括速度、容量、網路)要求會越來越高。因此,本系統在保證技術先進性的基礎上,適度超前。
建設內容
(一)資源上圖,實現“可視化”管理。系統通過進一步整合、獲取各類公安資源和社會資源,將資源統一匯聚,實現一平台全覆蓋。目前收集匯聚了包括指揮中心、治安、巡特警、交警、人管、內保、消防等9個部門管理的50項公安管理數據,未來將進一步整合、最佳化各類業務系統,將出租房屋檢查、校園管理、危化品、易製毒管理、新市民中心、執法監督等系統全部接入。
(二)信息共享,實現“扁平化”管理。依託現代信息處理手段,通過計算機實現信息共享,從而達到扁平化管理的目的。實現警力調度圖上指揮,警情事態圖上分析,情報信息圖上研判,勤務質態圖上管理。通過一張圖可見整個轄區的資源分布、警力部署、案事件狀態以及勤務管理質態等,不必通過管理層次逐級傳遞,從而增強各級公安部門對環境變化的感應能力和快速反應能力,提高公安機關治安掌控度。
(三)人機協調,實現“智慧型化”管理。綜合運用現代化信息技術與人工智慧技術,以現有管理模組為基礎,以智慧型計畫、智慧型執行、智慧型控制為手段,實現管理中各項要素之間高效整合,最終達到“人機協調”智慧型化管理目的。各業務部門深入調研研判,科學設定考核細則,並設計相應的計算規則,由系統後台抽取民警工作數據,進行計分量化,實現智慧型考核,最大程度釋放警力。
(四)明確任務,實現“精細化”管理。將工作內容和標準進一步具體化、明確化,確保工作一次性做到位,工作日清日結。對每日工作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處理。將各警種部門的業務系統進行整合,每日工作在系統中體現,由系統自動生成勤務日誌,提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不足和下一項工作內容。通過系統對民警進行業務指導,加入重大疑難複雜警情處置流程提示,有效堵塞執法漏洞。通過精細化管理實現業務工作更明確,勤務管理更精準,獎罰機制更分明。
成果成效
(一)警情案件明顯壓降。背靠蜂巢系統強大功能,智慧型預測發案部位,扁平指揮一線警力,即時掌握現場情況,快速反應有力處置,實現巡防工作由“屯警街面”“待令而動”向“貓鼠同步”“警力跟著警情走”轉變。
(二)核心能力明顯提升。依託智慧型化系統和合成作戰機制,每名偵查員背後都有強大的平台和團隊作為支撐,使偵查思路更廣、途徑方法更多、偵破效率更高,實現案件偵辦由“單科門診”向“全科會診”轉變。
(三)基礎工作明顯夯實。利用系統建設扭動警務機制升級,促進“業務流”“數據流”“管理流”三流融合,警員利用移動警務終端開展工作,工作的過程就是信息採錄的過程,實現基礎工作向信息化、規範化、效能化方向發展。
(四)執法執勤明顯規範。通過系統設定勤務選單、下發工作指令、記錄業務數據,結合即時統計、多維量化、客觀評估等手段,督促民警規範警務行為,實現執勤執法由“事後倒查”向“事前掌握”“事中監督”轉變。
(五)隊伍潛力明顯激發。大力培育智慧警務文化,發掘培養精英人才,形成“用數據說話、用數據決策、用數據管理、用數據創新”團隊氛圍,實現由“人人能幹事”“人人不出事”向“人人想幹事”“人人乾成事”轉變。
(六)民眾滿意度明顯增強。借力科技套用創新,促進公安機關內外部之間數據信息的集成共享,持續最佳化管理和服務流程,實現公安機關由傳統的“一元化管理”向“管理與服務並重”、“ 管理與服務融合”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