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糧食局

8、指導全市糧食系統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工作。 13、負責全市糧食系統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所屬企業黨建工作。 14、負責全市糧食系統幹部職工培養、教育、技能培訓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群團工作。

主要職能

1、貫徹國家有關糧食工作方針、政策和行業管理法規,制定全市糧食行業發展規劃。
2、負責全市糧食巨觀調控,編制全市糧食總量平衡及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落實進出口計畫,研究規定全市糧食流通制度和法規草案。
3、綜合、分析、預測我市糧食產銷形勢、動態,提出我市年度糧食總量平衡計畫;圍繞綠色食品發展戰略,調查研究糧食生產、流通中的問題,提出解決的辦法和措施,為市政府制度糧食政策提供決策依據。
4、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市國家定購糧、儲備糧、保護價糧和議價糧的收購政策和辦法,組織和指導國家定購糧、儲備糧和保護價糧的收購,落實國家敞開收購農民餘糧政一,協調農村糧政工作。
5、負責定購糧、保護價糧、救災糧和軍隊用糧的管理和供應;監督檢查國家、省級儲備糧庫存、質量和安全。
6、負責協調市內糧食調運及必要的潮糧疏散等。
7、按照省政府《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負責虎林市糧食收購資格許可工作。
8、指導全市糧食系統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工作。監督檢查局所屬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9、貫徹國家糧油鹽價格政策和質量標準,契約有關部門管理糧油鹽商品質量檢測和市場糧價監控,保障糧食有序流通,指導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順價銷售,協調建立和完善糧食市場體系工作。
10、研究制定全市糧食收購、儲存、加工網點布局規劃;提出全市倉儲設施建設計畫,指導協調並組織落實。
11、負責全市糧食系統重大科技開發、技術引進、研究成果的推廣套用,負責全行業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工作,協調全市糧油加工工作。
12、擬定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糧食行業管理,推進企業改革,規範企業的經營活動,為糧食企業深化改革、搞活經營、科學管理、科技進步,提供指導、信息、諮詢、培訓等項服務。配合市政府,落實國有糧食企業扭虧解困、減員增效和實施再就業工程。
13、負責全市糧食系統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所屬企業黨建工作。
14、負責全市糧食系統幹部職工培養、教育、技能培訓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群團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1、黨委辦公室
負責全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幹部管理、宣傳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設、老幹部管理;負責勞動工資管理、科技教育、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共青團、計畫生育工作。
2、行政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管理、信訪、保密工作;組織起草糧食局行政規章、綜合性檔案、工作總結及經驗材料,督辦和催辦各企業對市政府、糧食局會議及有關規定要求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
3、計財科
負責下達全系統老糧庫存的銷售、加工計畫,監督檢查計畫執行情況;貫徹執行《統計法》,按照黑龍江省糧食統計制度要求,準確及時編報全系統的商品糧和儲備糧統計報表及相關報表;做好全社會糧食生產、流通調查工作。負責全系統財務、審計、企業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負責全系統財務計畫的落實和會計決算的匯總、編審、分析工作;負責全系統會計基礎工作、會計核算工作的指導和檢查;負責全系統會計人員、審計人員、企管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4、倉儲科
負責指導全系統“一符四無”工作;負責糧食收購質價政策的執行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了解掌握糧食生產情況;負責糧食收購資格許可工作。
5、保衛科
負責全系統的安全保衛、安全防火、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全系統綜合治理、法制教育及宣傳工作;負責全系統警衛隊伍的管理培訓工作。負責全系統財務、審計、企業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負責全系統財務計畫的落實和會計決算的匯總、編審、分析工作;負責全系統會計基礎工作、會計核算工作的指導和檢查;負責全系統會計人員、審計人員、企管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下屬事業單位鹽務管理局的主要職能:
貫徹執行國家、省鹽業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完成省總公司下達的食鹽調銷計畫;做好國家、省鹽業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及時審核換髮食鹽零售許可證;加強虎林市行政區域內的鹽政市場管理工作,依法查處鹽政違法案件。
虎林市軍糧供應站職能:負責虎林市轄區內軍隊的糧食供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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