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水縣

梁置,屬梁安郡。隋開皇十二年(592年),併入龍溪縣。

《讀史方輿紀要》卷99漳州府龍溪縣九龍江條:“又南溪,在府城南。溪有二源,本曰雙溪,自南靖縣合流,……或以為即古之蘭水,梁所取以名縣者”。按1981年《南靖縣地名錄》云:今南靖縣東北靖城古稱“蘭”,或謂“蘭陵”,蓋因地處丘陵,且產蘭花,故以名縣。據此,蘭水縣當在今福建南靖縣靖城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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