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西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5、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5、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中共蘭州市委辦公廳、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蘭州市西固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蘭辦發[2010]42號)和《中共蘭州市西固區委、蘭州市西固區人民政府關於蘭州市西固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區委發[2010]34號)精神,設立蘭州市西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區人社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的職責
將原區人事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人力資源開發職責,加快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健全和完善人才支撐體系,建立和健全符合西固實際的高層次人才的培養、選拔、管理機制和制度。
2、加強統籌全區機關、事業、企業單位人員管理職責,完善勞動收入分配製度。
3、加強統籌全區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職責,建立健全從就業到養老的服務和保障體系。
4、加強統籌全區人才市場與勞動力市場整合職責,加快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5、加強統籌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管理職責,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6、加強促進全區就業職責,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促進社會充分就業。
7、加強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和協調農民工工作職責,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有關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區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完善和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完善和落實職業技能資格制度,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最佳化創業環境,搭建全民創業平台,以創業帶動就業; 擬訂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就業與創業政策,加強對全區勞務輸轉工作的指導;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與創業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全區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全區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組織編制全區社會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全區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區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開發及信息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開展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負責職稱制度改革與深化工作,建立健全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制度;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隊伍管理與協調工作和各類高層次人才培養、選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八)負責全區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工作;組織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
(九)負責全區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貫徹 執行國家公務員職位分類、錄用、考核、競爭上崗、職務任免與升降、獎懲、培訓、調任、交流與迴避、辭職辭退、申訴控告、職位聘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擬訂全區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政策;依法對《公務員法》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辦行政機關公務員的申訴和控告事項;承辦區政府有關人事任免事項。
(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組織實施省市有關公務員獎懲細則並指導實施;審核以區政府名義獎勵的項目、人選和獎勵活動。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貫徹執行省市有關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並統籌實施;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
(十三)受理勞動、人事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勞動、人事方面的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蘭州市西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設行政單位3個:
(一)蘭州市西固區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職責:
1、在區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指導下,承辦處理人事爭議案件。
2、負責人事爭議及其處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的宣傳、解釋和諮詢工作。
3、負責管理仲裁員、組織仲裁庭;負責仲裁委員會的文書、檔案、印鑑、財務、辦公場所、工作人員等的管理工作;向仲裁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提交重大疑難人事案件。
4、指導行政事業單位完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開展人事爭議的預測、預防工作;負責監督檢查人事契約簽定和履行情況,對契約進行合法性和公開性審查認定並予以鑑證。
5、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蘭州市西固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職責:
1、根據仲裁委員會的授權,負責管理仲裁員、組織仲裁庭。
2、管理仲裁委員會的文書、檔案、印鑑。
3、指導用人單位依法做好勞動契約的簽訂、履行、變更、
終止和解除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契約制度。
4、負責勞動爭議及其處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諮詢。
5、向仲裁委員會匯報、請示工作。
6、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蘭州市西固區退休幹部管理科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退休工作的方針、政策,做好退休人員有關政策的宣傳、解釋、諮詢工作。
2、負責全區離、退休人員的統計報表工作。
3、監督區屬單位的退休管理工作的落實。
4、負責組織全區退休幹部開展各類活動。
5、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蘭州市西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設事業單位7個:
1、蘭州市西固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加掛“蘭州市西固區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牌子
2、蘭州市西固區行政幹部管理學校,與中共蘭州市西固區委黨校合署辦公
3、蘭州市西固區勞動監察中隊
4、蘭州市西固區勞務工作辦公室
5、蘭州市西固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6、蘭州市西固區就業服務局
7、蘭州市西固區醫療保險局
本規定由蘭州市西固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蘭州市西固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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