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城關區地震局

(二)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防震減災規劃,擬定《蘭州市城關區地震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負責城關轄區破壞性地震應急、震害評估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破壞性地震的應急救災工作;參與地震災區重建規劃制定工作;負責城關轄區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工作。 (五)負責城關轄區地震監測預報工作;管理全區地震測報台和巨觀哨工作;做好地震監測管理和觀測數據資料的報送工作;依據監測資料科學分析、匯總提出城地震趨勢預報意見。

簡介

根據《中共蘭州市委辦公廳、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蘭辦發〔2010〕43號)和《中共蘭州市城關區委、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城發〔2010〕26號)精神,設立蘭州市城關區地震局,為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做好法律法規貫徹落實的監督檢查工作;依法做好城關轄區地震監測設施和環境保護工作。
(二)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防震減災規劃,擬定《蘭州市城關區地震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負責城關轄區破壞性地震應急、震害評估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破壞性地震的應急救災工作;參與地震災區重建規劃制定工作;負責城關轄區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工作。
(四)負責編制城關轄區地震科普規劃;做好地震科普知識宣傳、地震科學技術協作與交流以及業務培訓工作,組織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活動,負責管理地震科技成果、地震科技檔案以及防震減災助理員和地震志願者隊伍。
(五)負責城關轄區地震監測預報工作;管理全區地震測報台和巨觀哨工作;做好地震監測管理和觀測數據資料的報送工作;依據監測資料科學分析、匯總提出城地震趨勢預報意見。
(六)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編制
城關區地震局人員編制5名,其中領導職數1名,幹部4名。
三、附則
本規定由蘭州市城關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蘭州市城關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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